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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沈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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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陵城是中土最为繁华的城市,这里气候温和,景色宜人,自古文人骚客趋之若鹜,是除京城外的第二大都市。其实若论繁华,京城比起这东陵城来也是远远不如,有小天堂之称,一条春江绕城而过,各地权势名人大多喜欢到此游历,使得这江上也成了烟花脂粉之地。

    十里酒香,十里画舫。

    当然这天堂也不是所有人的天堂,对于各地才子、财主、大小官员来说这里让人流连忘返,但对于劳苦百姓来说这里却一刻也不敢多待,销金窟、胭脂巷,不是寻常人家敢想的。

    没钱你得有势,没势你得有才,世人一好追逐权贵,二好附庸风雅。

    王异去往东陵之时正是开春时节,到处绿草茵茵鸟语花香,他若是雅人就该租条船顺流而下,沿途可欣赏风景温酒作歌好不自在。但王异却是步行而去,因为王和给他准备的盘缠连租辆马车都不够,他从小又是苦出身,当然也没有那个闲情雅致,他来办事,又不是消磨时光。

    从西河王家到东陵城,一般人走路得半个月,而且一路豺狼虎豹出没,十分危险。王异是身怀武功的人,平常的豺狼虎豹自然是不惧,脚程也比一般人要快得多,不到十天就已经快到了东陵城。在城外有间茶棚,专门给来往路人提供茶水解渴,王异正好有些渴了,就打算喝碗茶再进城。

    茶棚下坐满了人,有一腿泥的平头百姓,也有远道而来未曾崭露头角的文生士子,还有走南闯北神色泰然的江湖客。这些都不算什么有钱有势之人,顶多是有一技之长,离城这么近,有钱有势的早进城去了,谁还来这寒酸的茶棚喝茶,王异一看没有座,只好要了碗茶蹲一旁自己喝。

    接着又来了位白衣书生,轻摇折扇踱着方步,一进来就皱了皱眉头,他也找不着座位了,看了看几张桌子旁坐着的农夫,摇摇头朝一桌书生走去。那一桌人是四个书生,衣着虽然寒酸了点,但人人面色倨傲,显然也是腹中有点墨水又不失气节的人。

    白衣书生出手“啪”地一声将一锭银子镇在桌上,悠然道:“烦请四位兄台让出此桌,这银子是小生的一点敬意,若是歇息够了,还请四位进城去吧。”

    他态度确实很尊敬,但这做法就没什么敬意了,果然,其中一位书生怒道:“兄台这是何意?所谓富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读书人岂能为这黄白之物折腰,有钱就了不起吗?”

    他这是废话,有钱当然了不起了。

    白衣书生微微笑了笑,道:“四位若能有如此气节,那小弟自然是佩服。”说罢忽然一掌拍在桌子上,“呼”地一声响起,那木头的桌子竟然无端端就荡起劲风,将坐着的四个书生震开三尺,惊得他们个个面无人色。

    “你……”四人是敢怒不敢言,他们知道这白衣书生身怀武功,他们不是对手。

    白衣书生又道:“这桌上有杯茶,谁若能喝光了杯中茶水,我就立即离开,这钱还是你们的。”

    四人中有一个愤然上前,想要拿起茶杯,那茶杯却如同生了根一样纹丝不动!

    “妖法!他会妖法!”那人急急后退。

    白衣书生道:“要喝也不是没有办法,不用拿起来,低头。”

    旁边有位大汉看不下去了,既然有人恃强凌弱,那他就只能江湖人管江湖事,大步走到白衣书生的桌子边,大手把茶杯一抓开始用劲,却没想道他脸都憋红了,茶杯依然是纹丝不动。

    “学艺不精,学艺不精。”白衣书生摇着头。

    大汉也不吭声,知道自己不是对手,这书生的本事比自己大多了,一咬牙低头离去。

    “威武不屈是吧?”白衣书生看了看不肯离去的四人,“也好,小生也不想欺负诸位,这样吧,以这茶杯为题作诗一首,要在盏茶之间完成,若我喝完茶你们还没作出来,可别怪小生不给机会。”

    这才说完,白衣书生立即就拿起茶杯往嘴里倒,哪里给他们什么时间。

    谁知道这时一个声音及时赶到:“桌上一杯盏,不值两文钱,狂生三发难,何伤四海缘。”

    白衣书生那茶杯就顿在嘴边,再也喝不下去,他转头一看,就见茶棚一角处正蹲着个拿大碗喝茶的少年。这少年眉清目秀,人们看见他的时候仿佛都见不着他身上那寒酸的粗布衣,眉宇间那淡然的气魄使其卓然不群,在这个少年的身上诠释了一个奇迹:平凡就是不凡。

    “直白,太过直白!”白衣书生心有不甘。

    少年笑了笑道:“就算打油诗,那也是诗,阁下可算输了?”

    白衣书生只得放下茶杯,对旁边四人道:“你们来坐,这银子也归你们了!”他斗输失了面子,神情却一点也不沮丧,然后他居然跟茶棚老板要了个大碗,装上茶跑到那个少年身边蹲下。

    “在下姓沈,名川风,字流云,幸会幸会。”白衣书生笑嘻嘻地挨着王异。

    人家有钱有身份,王异也不好冷着个脸,只好道:“在下王异,粗人一个,也没到二十岁,所以没有字。”

    “王公子是本地人?还是进城省亲游玩?”白衣书生似乎把刚才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这……沈公子。”王异有点不愿意理他,这趟来东陵还有事要办,不相干的人还是少理为妙,但这个公子又不能不理,看样子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类型,搞出什么麻烦也难收拾。

    “别叫那么生分,叫我流云就好。”白衣书生笑得相当和气。

    王异叹了口气,道:“听闻东陵城有两家大户招亲,我是来看热闹的。”

    沈川风看了看王异上下的装束,然后竖起大拇指道:“王兄果然好气魄,大户小姐的主意都敢打,不过在下看好王兄,古有大才者皆不露于表。”

    王异赶紧道:“我可没什么非分之想,还有我年纪比你小,别再叫什么王兄了。”

    沈川风立即顺杆爬:“那就是贤弟,今天能遇上贤弟真是好运气啊。”

    得,让他这么一说跟拜把子差不多了,怎么就成了兄弟?

    “那个沈……流云兄,我可是粗人没什么见识,主要是想进城见见世面,逛一圈就走。”

    王异说自己又没钱又没见识,你沈兄要跟着我是很丢人的,趁早还是拉开点距离吧。

    沈川风蹲在地上一拍大腿道:“这好办,愚兄这点小钱还是不放在眼里的,一会跟我进得城去,保管你见识个够,不要客气,再客气就是看不起愚兄了。”

    王异这下不知该说什么好,他看书不少,但哪有沈川风如此精于世故。

    这个时候茶棚里忽然热闹起来,刚才还默不作声的人群在乱哄哄地说话,只因为外面有人喊:“仙羽姑娘的画舫过来了!”

    这里就是江边,春江里许多游船都是飘来荡去的。

    “这仙羽姑娘是谁?”沈川风立即站起来,抓住旁边一个人询问。

    刚才那桌的一个书生或许是不想闹得太僵,此时答话道:“仙羽姑娘是最近春江上有名的琴师,刚来的时候曾展示过仙音,她的琴声与歌声可使闻者不知身在何方,直至歌毕方醒,可惜,如此仙音也只出现过一次,至今无人能让仙羽姑娘再现仙音,实为众生之憾。”

    他说得如此神奇,在场凡有点本事的人都跃跃欲试。

    沈川风追问道:“那仙羽姑娘如何才肯施展绝技?”

    那个书生摇摇头:“每天都有无数人追逐画舫,才子舞文弄骚,官宦挥金如土,终不见仙羽姑娘有任何表示,想来我等凡俗之人皆入不得她法眼,至今也仅有部分人有幸闻得一曲,无人目睹仙容,弄得这东陵所有男子彻夜难寐。”

    可不是,现在沈川风心里就跟猫挠似的难受,他问道:“才气她看不起,武功她也没兴趣?钱财可视为粪土,莫非有英俊容貌也看不上吗?我沈某什么都不缺,她还真的在找神仙不成?”

    众人都是一副以为然的神色,想来都有耳闻。

    那书生道:“这位公子,要说才气,这东陵集中了天下才子,要说武功,春江上的画舫哪天没有众多豪杰?说起财富,有人都叫嚷着把春江十里给买下来,这样都无法打动仙羽姑娘的心,说到容貌嘛……东陵城中的才俊个个玉树临风,与沈公子比都不会差的。”

    “什么?”沈川风极为不满,他就是不服有人比得过他。

    那书生被他怒视一眼,又叹着气不敢答话,这时王异只是在想,这仙羽姑娘软硬不吃,什么也看不上,连人都不见一个,究竟是靠什么吃饭的?若是衣食无忧的大小姐,也犯不着跑到这春江上卖艺吧?

    沈川风又是一拍大腿道:“不对!肯定是你们才气不够,金钱不够,容貌也不如本公子,只因没到打动仙羽姑娘的地步,既然本公子来到那就不一样了!”他一把拉起蹲着的王异,“贤弟,今天愚兄怎么也得试一试,本公子一出马,让那天上的仙子也得为我而歌!”

    王异看出来了,他并非心眼不好,而是好出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