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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喝了口酒,接着说,那天傍晚,我为他去送最后一次货,50克海洛因,我藏在帽子里,然后叫了辆出租车赶往接头地点,那地方在城外二十多里地的一座荒山上,我想可能是外地的熟客户。天快黑下来的时候,我们也快到了,开车的小伙子说后面有个车一直跟着,我理所当然的以为是警察。我说没事,一切我来应付。可是车开进山里以后,那辆车赶上来就象我们撞过来。一边是悬崖一边是峭壁,我们显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小伙子害怕了,这时候我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辆车玩命似的向我们撞过来,一不小心我们就会摔下悬崖去,车毁人亡。我不能这么等死!我接过方向盘,让车沿着悬崖跑,在一个拐弯处,我故意放慢了速度,我从后视镜里看见那辆车猛地加速向我们冲过来,在他们快要撞到我们的时候我一踩油门猛打方向盘,结果那辆车刹车不及冲到崖下去了。回到城里,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了他,并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半晌才说:“我想得到的,就没有得不到的;我想得到而没有得到的,我必定要毁掉!”我说你死了这条心吧!从今以后我们各走个的路,再没关系了。他说你要走可以,但我肯定不会放过你,我已经派人寻找你的女儿了,你可以耐心等着。我恨得呀痒痒,恨不得把电话咬碎嚼烂!她的牙齿咯吱咯吱地响着,一脸杀气。
也许,他只是吓唬吓唬你,并不敢真的做出来的。我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说。
她冷冷一笑,哼,你是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说他杀人不眨眼你可能不信,但实在没有比这更准确的形容词了。他手里有毒品,这使得杀人比杀鸡还容易。看谁不顺眼,一支毒品打发掉了,有时候他也会让那个人吸上瘾,慢慢地把他折磨死。他手下的人都是些亡命之徒,专以打架斗殴为乐趣。他们看着一个人因他们而死去,比看任何一个明星的演出还要兴奋还要感到满足。这也正是我一定要离开他们的原因。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我的女儿落到他们的手里!好在我早就把她们祖孙俩他藏起来了,连我们的亲戚都不知道她们在什么地方。我左思右想,终于决定了。凌晨两点多的时候,我悄悄地潜了回去。他们都是夜里欢,我耐心地等着,等到凌晨四五点钟的时候,他们都睡的跟死猪一样了,我把买来的三桶汽油围着那幢两层小楼倒了一圈,连墙上也泼上了。然后,我把点着的烟扔了进去。
她端起杯猛喝一口,好象她刚刚干完这件事,喝一杯庆庆功。我屏住呼吸看着她,她的脸上是复仇后的快意和满足。难怪她这么悲观,她心里明白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她也一直在等着。命运之神是公平的,任何一个人,在他或她随意改变他人的命运甚至取消他人的生命时,却不知无形中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作恶多端、为非作歹、无恶不作,这其实也是一种自杀,是一种极为残忍、消极的自杀方式。所以,死,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目的的到达,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因为他们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死去很久了。我知道,她救了我,帮了我,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义气上我都应该站在她这一边,而且,她杀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从某一方面来说也算是为民除害。可法律说,杀人就是杀人,不管杀的是什么人,也不管什么理由,因为你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所以,杀人就得偿命!我为她感到惋惜,更为那枚兰花戒指感到伤心。我这个时候才发现,她的食指和中指已经被烟熏黄了,象镀了一层金,更象生了一层锈。
她见我在看她的手,很敏感地说,我心里有事,很少对人说,太烦了,就抽烟。其实抽烟对我只是一种安慰,手指中夹着个东西,对我有一种安全感。把自己的安全感押在一支烟上,很可笑是不是?唉!这些天,我可真没少抽。我在这儿待了一个多星期了,晚上就找单身男人混一宿。她说着又端起杯,喝了个底朝天,傻傻地笑起来,跟他们住一晚上,陪陪他们,更是让他们陪陪我。有钱的给钱,多少都行,没钱的给我盒烟,管我顿饭,都行。他们都说我气质高雅,美貌超群。哈哈美貌超群!有一次在一个三个人的房间里,有两个人要我陪,后来那一个男的也忍不住了,抓住我就往他的被窝里拉,哈哈,男人,其实最不要脸了,哈哈哈她笑着,我又听到了风铃声,我的小风铃。可她的脸上,却是泪水横流。
她轻轻地摇摇头,喃喃着说,我现在真的不在乎了,我需要男人陪着我,让我忘掉眼前的一切。我不想死,甚至不想进监狱,可是我逃不了。一场大火,把他们烧死的烧死了,没烧死的都送到里面去了,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的。我死了无所谓,只是苦了我那六十岁的婆婆和九岁的女儿。我真的好想她们。我都两年没见到她们了。也许我女儿已经真的记不起我了。她抓过烟盒,抽出一支点上,两眼空洞地看着窗外。
我被她的故事所打动,深深地同情她。如果我是法律,我会赦她无罪吗?汽油被均匀地泼在楼房四周,连一楼的墙上也泼了一层。此刻正是凌晨四五点钟,里面的人睡得正香,谁也没有发觉死神正一步步向他们逼近。她不慌不忙地点上一支“三五”用心地吸着,然后,将剩下的半截烟头扔了过去,于是,经常在电影电视里见到的镜头真实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很快,小楼釜底之薪般熊熊燃烧起来。她站在一边冷冷地看着,苍白的脸上平静地反射着火光,眼里却杀机四起。我摇摇头,将这些画面甩出去。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她,这个雅致、高傲、神秘、又很妩媚的自称“小丽”的女人会做出这些事情来?!我不信!也许是她瞎编的吧?可又有什么必要?难道说,因为某种原因,便编造出一个让人同情和惧怕的故事,以获得一时的安慰或自我安慰?当然不管别人听了如何,最起码她自己是首先要相信的,也许故事里的生活是她的一种向往,现实中不可能得到,便用一个故事来骗别人也骗骗自己。更也许,这个故事已不知“出版”过多少次了吧?!我想如果她真是编出来的,那她真可以去拍电影了,字编自导自演。不管怎么说,我认为我还是得相信她,她的脸上虽然总是那么平静,但她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吧?!
你后悔吗?我轻声的问。
她转过脸来看着我,摇摇头。然后站起身来,系上围巾,说,我想出去一下,一会就回来,你躺下休息吧,出门在外,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说完她开门走出去。
我趴在窗前,往外望去,天正在转晴,连绵不断的黑云正在向远处涌动。大雪使这个小城变成了一张黑白照片。广场上稀稀拉拉的人或疾步前行或游游荡荡,地上的雪已经被扫成了堆,这儿一堆那儿一堆,象精面馒头更象坟包。孩子们在雪堆间嬉闹着,脸冻得通红,却开心得不得了,又叫又笑,声音直传出很远。丽出现在唯一一片尚未被打扫的雪地上,那片雪地未被打扫可能是不常有人到那儿去,雪在那儿并不碍事。一身黑衣的丽在雪地上慢慢地走着,用心地踩出一个个脚印,我甚至都能听到她的皮靴踩在雪地上的“咯吱”声。长发被风一吹,乱乱的飘着,随风飞舞。我不知道此刻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但我知道她的脸上一定很平静。事情过去很久以后我还能随时想起这个画面,我的美术很差,不然我倒真可以把它画下来,画一个走在雪地上的黑衣人——丽。
后来丽回来了,我看见她的脸色又恢复了那种苍白。她默默地坐着,象在等待着什么。
你要不要休息一下?丽姐。我问。
她摇摇头,叹口气,从手上退下白金兰花戒指,仔细地看着,仿佛怀疑谁刚刚给她戴坏了似的。你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吗?她问我。
你丈夫给你买的。我说。
你知道他哪来的钱买的吗?
我摇摇头。
她得意地笑了,是他卖血得来的钱!她骄傲地说。然后她哭了,不止是眼睛哭,而是整个脸、整个人都在哭。她用手抹着泪,肩膀抖得很厉害。我爬过去,跪在她身边搂住她的肩,轻轻地拍着,理了理她的头发,那两枚精致的小发卡有些歪了,我无心给她扶正。记得在什么地方看见一句话,说:你笑,全世界都跟着你笑;你哭,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哭。可此刻,泪水涟涟的我,拥着早已哭成泪人的丽,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悲恸。我还怀疑过她的故事的真实性,我还不相信,现在我已无话可说。
她终于控制住了自己,理一理头发,接过我递过去的毛巾擦了擦脸,很快镇定下来。
我要走了,她说,这个戒指留给你吧,我不想再见到它。她把戒指塞进我手里。
这怎么行?!我急急地说,这可不是一般的戒指啊!
正因为不是一般的戒指,我才不愿带着它。
为什么?
她没有解释,只是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不让我放开。
你应该带着它,因为从前的美好回忆。我说。
那正是我想忘了的,她说,求求你,留下它,我就会经常出现在你身边的。
这样我就更不敢要了,虽然她于我有恩,但毕竟她还是让我害怕的。我真不知该怎么办。她不停地往窗外看,其实窗外在我看来还是老样子。终于,她猛地站了起来,说,我该走了。
你上哪儿去?
你不用管了,她说,好好养病,早日回家。她默默地看了我一会儿,说,如果你不愿留着它,就把它转给我女儿吧。然后转身离去,留下我自己傻楞楞地跪在床上。
我扑到窗前,想再看看她,却看见两辆警车悄无声息地驶入广场。莫非?!哎呀!我大叫一声,匆匆下床,穿上鞋就往外跑,刚一出门,一阵头晕我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我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往楼下跑去。在楼梯上我就听见外面人声嘈杂,下得楼来,眼前的一幕惊得我身不由己地站住了:两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正押着一个长发披肩双手戴拷的黑衣女人向一辆警车走去。
丽姐!
丽姐!我冲过去,拨开人群,一个警察闻声回头看了我一眼,长发黑衣女人也一回头。
我猛地站住了。
丽姐。
她有些疲倦地冲我笑笑,苦苦的,涩涩的,却有一种轻松,一种坦然。她抬头看看天,天上,太阳正在努力从云层里往外钻着。
要出太阳了是不是?天可真好。她笑着,很甜很妩媚。
我手里握着那枚兰花戒指,轻轻地说,丽,一路走好!
她慢慢地点点头,惨然一笑,低头钻进了带有铁栏杆的警车。然后车门被关上了。然后警车开走。然后消失在车流中。
我的手不知为什么,突然一松,那枚用血换来的白金兰花戒指落入脚下的雪地上,深深地陷进了雪里。
只有那个惨然的笑,依然在冬天的广场上晃着。
乙醇2004/12/30于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