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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王国、海澜行省、棕榈郡。
这里曾经是海澜行省甚至整个亚瑟王国最为富庶的土地,如今完完全全被战争摧毁的不成样子。
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饱受战争摧残而流离失所的难民。
汉米敦望着周遭荒凉的景色,神情复杂无比,他默默地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这就是被誉为北地明珠的棕榈郡吗?”
他身后跟着数千人的队伍,每个人心中皆泛起了与之相同的想法。
这些人,全是雷纳德派来支援国王军的,也就是他安排的后招了。
当然雷爷事先不知道国王费迪南德会在光复海澜行省这件事儿上遇到阻碍,他让这些人来的目的很简单:尽快结束王国北地的战事,共同抵御外敌。
雷纳德熟知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中的道理,因此在决定出兵安布里泽特山脉之时,他就派出了精锐部队前来帮助国王军。
如此,即便他那边儿失利,国王费迪南德这边儿依然能保存获胜的希望。
只要北地战争平息,对方就能立刻腾出手来,对付想要渔翁得利的恶魔大军。
不过前提是北地战事能如雷纳德料想中那样,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解决。
因此,他这次派来帮助国王费迪南德的人数虽然不多,但是个个堪称精锐,实力最差的也是中阶武者,带头的还是他的父亲汉米敦,可见他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汉米敦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日夜兼程的赶了过来。
不过路途遥远,他紧赶慢赶,依旧花费了近十天的时间方才进入棕榈郡境内。
抬头看了看夜空,汉米敦冲威尔逊问道:“我们这是到哪儿了?距离国王军大营还有多远距离?”
如今的威尔逊大小也算是个人物,任职第九步兵师师长、少将军衔。
或许是这些日子的磨练与学习,让他多少具备了领军将帅的风采。
不过面对昔日的主子,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老上司,他可不敢露出丝毫倨傲的表情。
听到问话,他赶忙从书记官手中抢过地图,比对之后说道:“我们在雪鹰岭附近,距离讨伐军大营所在的彩云平原还有三十公里的距离。”
三十公里?汉米敦闻言皱了皱眉,随即转头看向身后的士兵们。
虽然穿着沉重的铠甲进行了长时间的行军,但这些老兵的脸上除了有些疲惫之外,眼神依旧十分坚毅。
他敢肯定,就算自己下令继续前进,这些人也会不遗余力的执行。
然而自己有必要让属下这么拼命吗?
想到临行前雷纳德对他的嘱托,汉米敦表情坚定起来,他大声吆喝道:“命令全军全速前进,争取在黎明之前抵达彩云平原,届时每人犒赏两枚银币,赏好酒半斤。”
事实证明,实实在在的犒赏远比画饼充饥有用。
听到这话,原本还有气无力的老兵们顿时挺直了腰杆,眼中冒着幽幽的绿光。
那真是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上五楼根本不费劲了。
庞大的骑兵队伍再次轰隆隆的踏上了征程。
你问
步兵怎么会有马?当然是跟骑兵军团借的!
安布里泽特山脉之中没有骑兵军团发挥的余地,战马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借给这些步兵赶路之用。
数千人和上万匹战马披星戴月,终于在清晨时分抵达了目的地。
国王军驻地位于棕榈郡东南的彩云平原上,此处地势开阔,旁边又有大河流淌,非常适合大军安营扎寨。
汉米敦带人来到这里的时候,整个驻地还处于沉睡之中,原木围城的营地极为庞大,绵延数公里,却显得异常寂静。
营地之中帐篷林立,各式各样的旗帜迎风飘扬。
其中不乏汉米敦认识的旗帜,不过更多的则是他从未见过的旗帜。
不出意外的话,这些旗帜的主人来此目的与他相同,皆是来辅助国王陛下光复海澜行省的。
当然,双方都有自己的私心。
汉米敦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国王尽快平叛,让对方腾出力量与甘南行省共同对抗恶魔。
其他领主则是为了向国王陛下宣誓效忠,好从未来的军政两届调整之中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
其实归根结底,双方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汉米敦领着属下接近营地的时候,终于有上百轻骑兵前来盘问。
带队的是个三十出头的骑士,看着装是国王军中的校级军官。
如此年轻就能晋升校官,汉米敦猜测对方应该是个地位不凡的贵族后裔。
年轻骑士来到近前,沉声说道:“停止前进,此处是讨伐军驻地,闲杂人等不得擅闯。”
说着话,他开始打量汉米敦等人。
当他瞧见代表甘南行省总督的旗帜之时,眼神忽然亮了起来,随后口气变得缓和起来:“诸位,请问你们是从甘南行省而来?”
汉米敦闻言点了点头:“没错!我是甘南行省守备部队、第三步兵军团军团长汉米敦。”
说完,他指了指自己身后,继续道:“身后这些全都是我的部下,我们奉甘南行省总督雷纳德阁下的命令,前来协助国王陛下平定叛乱。”
汉米敦?听到这个名字,年轻骑士不禁用奇怪目光打量起来,旋即惊喜的说道:“真是汉米敦大伯!”
大伯?汉米敦被这个称呼给弄得有些蒙圈:“你是……”
年轻骑士摘下头盔,面带欣喜的说道:“我是格雷斯啊!”
没错,眼前这个年轻骑士就是雷纳德的便宜堂兄,现任南部军区第三骑兵大队大队长。
汉米敦闻言也很是惊讶的打量着对方,隐隐觉得有几分熟悉:“你真的是格雷斯?”
双方见面正应了那句诗: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汉米敦年纪轻轻就外出游历,后来又参军入伍,跟自己的亲兄弟利安德尔都没见过几面,更何况是自己的侄子呢。
两人满打满算只有过三面之缘。
第一次是利安德尔升任南部军区副司令的宴会上,格雷斯作为嫡长子负责接待他们这些乡下来的穷亲戚。
第二次是格雷斯奉命到丰饶之城驻防,海蒂曾为其举办接风
宴。
第三次是雷纳德升任南荒郡总督的宴会上,汉米敦负责招待前来投靠自己的穷亲戚们。
今天是双方第四次见面。
两人熟络了半晌,格雷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抱歉,大伯,虽然我们认识,但我还是要详细询问下你们的来历、人数、战备情况,以便向长官汇报。”
汉米敦表示理解,他在来的路上已经接受过好几拨哨骑的盘问,早已应答如流。
若是估计不错,对方之所以派格雷斯前来,就是看他们是叔侄,比较好说话。
格雷斯将事情全部记下,接着让侍从官快马加鞭传进营地内,他自己则策马跟在汉米敦身旁,带着众人向营地大门行去。
他边走边询问甘南行省的情况,当得知雷纳德亲率十万大军深入安布里泽特山脉与恶魔展开决战之时,脸上隐隐露出担忧之色,不过更多的则是羡慕。
这种情绪只持续了不长时间,他便端正了态度,开始介绍起讨伐军营地的情况来。
讨伐军就是国王军、贵族私军、地方驻军的合称,因为目标是随国王陛下光复海澜行省、平定叛乱,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字。
当汉米敦闻听驻地士兵数量早已突破到二十八万的时候,着实有些惊,内心暗想:二十八万大军都拿棕榈郡没办法,自己这几千人又能对战争起到什么作用呢?
然而当他进入营地之时,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实在太过多余。
讨伐军的人数很多是没错,只是质量着实堪忧。
他不禁有些怀疑,这些贵族领主是不是因为养不起自己的领民,所以把人带到这儿吃白食来了。
那些领主私军的平均年龄应该在三十岁左右,这个岁数正是身强力壮之时。
不过请注意,上面说的是平均年龄。
十五六岁的少年和四五十岁的老农,两者的平均年龄也是三十岁左右。
没错,这些领主贵族带来的就是这样的军队。
年龄暂且不提,再看他们的装备,简直低劣到让人发指的地步。
莫说是铠甲,就是简易的皮甲或者是厚实的布甲都没有几件。
至于说武器,刀剑什么的根本不用想,能有把长矛傍身就算是不错的待遇了。
即便如此,这样的士兵在讨伐军中也算是“精锐”。
剩余的人,不是毫无纪律可言的冒险者和雇佣兵,就是畏畏缩缩的农夫和苦力。
冒险者和雇佣兵的个人实力倒是不差,只是他们更善于好勇斗狠,打仗的话很难派上用场。
至于农夫和苦力,这些人几乎毫无战斗力可言,真的只是来混吃等死的。
汉米敦觉得,单凭自己身后这数千铁骑的力量,就足以将个营地冲的落花流水。
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精良的装备、没有严苛的纪律、没有坚定的意志,靠这样的军队想打赢战争,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想到此处,他不由得叹了口气:“怪不得国王陛下迟迟无法攻下棕榈郡,这些领主贵族简直就是来扯后腿的啊!”
格雷斯闻言扯了扯嘴角,什么话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