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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轩轩有些无语了。
这是高一学生?别人她不认识,张斯偏偏她却认识。
自己第一次上课,全班都到了,只有一人迟到,张斯
作文课上,文章大多雷同,只有一人独出心裁,张斯。
今天上课,大家都在读书,只有一人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张斯。
想把他写的东西没收了,可这人偏偏不给。这种人也不是没有,通常情况下,会嬉皮笑脸地耍无赖,想嘻嘻哈哈地混过去。眼前这位不是,正面带着温柔的微笑,正正经经地与自己商量,没有紧张,没有嬉笑。
可这种事有的商量?似乎没先例吧?
朱红也这么想,她放下手中的书,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状况。
学生的举止很有礼,老师的行为也温娴,可算一对好师生,可怎么觉得那么怪异呢。
“我不想和你商量。”冯轩轩脾气似乎很好,没有厌烦的意思。
她感觉这人实在特殊,同时,也感觉有点意思。
反常的事情,最容易有意思。
冯轩轩年龄不大,还是少女的心性,至于一副冷淡的模样,也非全是性格所致,可是另有作用。第一,用来抵挡退无聊的追求者;第二,用来吓唬学生,这是办公室里的老师告诉她的。
张斯的文章行为,却令她有了好奇心,没有再作出冷冰冰的模样。
“那,你会还给我么?”张斯退而求其次。
“这个,看心情。”冯轩轩道,话里有些故意逗趣的意思。
“哦,那咱们再继续商量吧……”张斯道。
“好吧,你先给我。”冯轩轩道。
这么容易就答应了?可能有诈。
“你会遵守承诺么?”张斯问。
“当然,我是老师。”冯轩轩理所当然地说道。
张斯把稿纸递了过去,冯轩轩接下,随即卷在手中,说道:“这个,我先没收了,你放学后来我办公室一趟。”说完,转身便走了,面色似乎有些得意。
说翻脸就翻脸,当真比翻书还快。
张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种事,谁做他都相信,可冯轩轩做,他还有些不相信。
这不符合气质啊。
可生活比气质要真实的多,谁说冷冰冰的女生一定不撒谎、守承诺?
气质可以培养,可以变化。
生活就是生活。
张斯有些发愣,下课铃声响了。
老师离开后,教室里热闹了起来。
“终于走了”朱红吁了口气,又有些幸灾乐祸,笑道:“东西被拿走了哦。”
“你很高兴?”张斯道:“可能会受惩罚的,你不感觉很严重?”
“我就高兴,谁让你不理我的提醒。”随即斜了他一眼,不屑道:“有什么严重的?我看老师和你打情骂俏的很快活嘛,不可能惩罚你。”
“打情骂俏?”张斯疑惑,说道:“你的脑袋构造挺奇特,这种事也能联想到。就算是这样,谁能保证不出意外?说不定她再翻一次脸呢。”
“我能保证。”朱红说信誓旦旦地说道。
“凭什么?”张斯问道。
“因为,我也是女人,单凭直觉我就可以肯定”朱红说道。
“哦,女人?”张斯斜眼睛,在她胸脯上瞧了瞧,摇头道:“还说不上……”
朱红本以为说的是她的年龄,可当她发现张斯的目光时,不禁疑惑,过了一会儿,明白了。
“张斯!我要掐死你!”
“我还年轻,再给我一次机会。”
冯轩轩带着没收的东西,轻快地走回了办公室,心情不错。
至于为什么,她也不知道,反正就是不错。
与留在办公室里的老师打了个招呼,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桌子收拾的很整洁,纤毫不染,物品甚为简单,只几本教材与课外书,余则是些笔、挂坠诸小物件。她是个爱干净的人,不喜爱乱糟糟的,如非必要,桌上不会摆其它东西。
今天的教学任务已尽,可以歇歇了。
铺开张斯的书稿,一直拿在手中,还不知是些什么东西呢。
心中有些好奇,这东西来之不易,可是自己辛苦骗来的。
说不定是情书,高中的小孩子就爱这一套,自己当年可是得了不少。自己还看了一些,也有些确实写的不错,不过看多了,就发现每封大同小异,找不出什么区别,没什么意思。
只是不知这小子写的如何,又是写给谁的,他边上那小姑娘倒是挺漂亮的,可能就是写给她的。嗯,一定是这样,那小姑娘看我到了,用手抵着提醒他,还以为我不知道。
展平书稿,上面写着:第三回大漠风沙
“字倒是挺漂亮,看来有书法的功底。”冯轩轩的心情又好了些,一手好字,很易给人好感。
“寺里僧众见焦木圆寂,尽皆悲哭。有的便替伤者包扎伤口,抬入客舍。忽听得巨钟下的铜缸内当当当响声不绝,不知里面是何怪物,…………”
“咦,不是情书?”冯轩轩有些诧异,这似乎是小说的模样。
在课堂上写小说?而且还是个高一学生?
不知该说些什么,也许应该给他点提醒,不管是情书,还是小说,都不能耽误了学习。高中生的感情太虚妄,不会有结果的,写作也嫌幼稚,很难出什么好的东西,反而容易将时光都浪费了。
先不想这些,看看写的如何:
“众僧面面相觑,手足无措,当下齐声口诵《高王经》,岂知“救苦救难”、“阿弥佛”声中,缸内响音始终不停,最后终于大了胆子,十多个和尚合力用粗索吊起大钟,刚将铜缸掀起少许,里面滚出来一个巨大的肉团。众僧大惊,四散逃开。只见那肉团一跃站起,呼呼喘气,却是韩宝驹。他被罩在铜缸之中,不知后半段的战局,眼见焦木圆寂,义兄弟个个重伤,急得哇哇大叫。提起金龙鞭便欲向丘处机头顶击落。全金发叫道:“三哥,不可!”韩宝驹怒道:“为甚么?”全金发腰间剧痛,只道…………”
她初时还是好奇,接着便是惊讶,最终被震住了。
这是一段不完整的故事,没开始,没结束。
但她可不是朱红,对小说没什么见识。
这是武侠小说,类型虽不是她喜爱的,可确实看过不少。古代的,现代的,旧派的,新派的,大陆的,港台的,泛泛地阅了一些。事物之好坏,总要比较方可得知,正因有了些见识,反而不至于如朱红那样,说句“还像模像样的”的评价。
这是像模像样?这是相当的像模像样啊。
虽然不知开头如何,但据以往阅读经验,大抵可推想得知。
关键是往后故事,定然结构宏伟,极具气魄。
现在的武侠小说,猎奇的居多,语常涉轻浮,总体上总显得小家子气。眼前这份却不同,言语平淡而雄奇,初时不觉,待全文贯串,便有汹涌澎湃之势,真正的大家风范啊。结构亦是严谨,描写细腻,栩栩如生,超出以往小说,不可以道里记。
冯轩轩渐渐皱眉了。
真的是他写的?不会是抄的吧?
可是,谁那么无聊会抄武侠小说?而且,如此质量的东西,定然可算名作,自己何以未曾听闻?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
是他自己写的。
可又感觉有些荒谬,写的虽是武侠小说,可绝不是看两本武侠小说便可写的。而且写的那么好,这需要极厚的底子,极大的阅读量。文字如此老辣,应该是经过许多磨练的,他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哪来的磨练?
冯轩轩边看边思索,找不出头绪。
也许,只有一个解释。
天才,自己班里出了个天才!
有了这个理由,一切都会很好解释。
她越想越觉得是这样,越想越有理。
古代时天才儿童多的是,几乎历代都有,骆宾王、晏殊、徐渭等等,数不胜数。张斯的小说,在这些人面前,似乎又没什么出奇之处了。因为张斯的小说还看不出价值,这些人却留下了千古名篇。
只是新华国建立后,再没见到什么天才儿童。难道时运不济,别的年代都有,偏偏此时便没有了?
不是这样的,一定还存在,只是都被淹没了。
只能说,如今教育方式,不适合天才。
“怪不得他行为气质与别人不同,原来天才就是不一样。”冯轩轩心中暗想。
至于张斯的成绩差,很好解释。
韩愈先生曾有一篇名作《马说》,解释为何看不到千里马。
这个世界上,不缺少千里马,缺的是发现千里马的伯乐。
千里马习性与常马不同,一般人不识,反误认为劣马,加以打骂,处以鞭绳。
天才的处境与此相同,需要特殊的生存土壤。学校的教育明显是不适合这类人的,不但无益,反会有许多伤害的地方。张斯的成绩差,就是个例证。
冯轩轩是个聪明人。
但聪明的人最易为聪明所误导,因为聪明人的脑补能力,通常都比较强。只要给个事件,自动会联系好前因后果,并且给自己做出合理的解释。
冯轩轩沾沾自喜,对于自己的解释颇为满意。
同时,另一个问题冒出来了。
该怎么对待张斯?
处罚他不可能,自己本来就没打算处罚他,不然可不会客客气气地与他商量,更不会骗他的书稿。他给自己一种好感,可能因为他的从容,他的气质,他的孤僻,当然,也可能是他的面容。
如果可能的话,能照顾还是多照顾一下。
天才常常孤僻,不为人了解,导致大家的误解攻击。
现代教育下的天才,太易夭折了。
没遇到就算了,遇到的话,怎肯置之不理?
至于他以后的路,要看他自己怎么走了。
张斯的第二位书迷就这样诞生了。
在一个没头没尾的断章下诞生了。
第一位是自己的同桌,第二位便是办公室的这位了。
伴着爱护天才的母性光辉,冯轩轩把《射雕英雄传》的第三回看完了,以一个语文老师挑剔的目光,没有挑出任何应该更改的地方,这更坚定了她的想法。
沉静在阅读中,时间似是过的很快。
放学的铃声响起,办公室的老师们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东西,都要离开了。
“轩轩,还不走?”同事陈娜走到她身边问道。
“哦,嗯,快走了,我在等一个学生,有些事要交代一下。”冯轩轩转过头来说道,并拿了本书将稿纸遮起来。没收武侠小说这件事,她不打算说出去,而且稿纸还要还给张斯。知道的人还是少点好,免得节外生枝。
“嗯,那我先走了。”这种事在老师间常有,陈娜不疑有它,向她打了个招呼,然后出门了。
其他老师也一一打了招呼,离开了,办公室顿时静了下来。
冯轩轩置身其间,甚感空旷,又埋在书稿间,欲将余下的部分看完。
听得“吱”地一声,办公室的门被打开了。
冯轩轩抬头望去,正是张斯。见自己望去,微微报以一笑,便走了过来。
张斯走到冯轩轩身边,叫了声:“老师好”。
冯轩轩点了点头,说道:“知道我找你什么事么?”
张斯摇头道:“老师没说,我不知道。”
冯轩轩见他这样装蒜,却笑道:“你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将稿纸夹在书里,锁进了抽屉。
张斯见状,心道:“这是真不打算给我啊。”
冯轩轩续道:“不过,你知道的是我一开始的想法,现在变了,你还真不知道。”
张斯不明所以,不知如何回答。
却见冯轩轩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说道:“下午有课,我就不耽搁你的时间了”
张斯闻言,以为是让自己走,正准备告别离开。
“时间也不早了,你与我一起去吃饭,我们边吃边谈。”冯轩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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