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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旁的枫树槭树都绿芽初绽。
半人高的白色栅栏外,更有几株高大的银杏树,风吹来簌簌有声,偶有绿色小扇子飘飞出去。
这样美的景致,让人神清气爽。
马场师傅和陆绍秋闲聊几句后,陆绍秋带清遥去更衣室换骑马装。
白衬衣黑马甲,黑色收脚裤配皮靴马靴,清遥对穿上骑马装后的自己很是满意,很具有股英姿飒爽的潇洒帅气。
出了更衣室,那边陆绍秋也已经换好衣走出来。
清遥不禁一时看得呆了。
不过换了身衣装,竟像是她从未见过的陆绍秋。
穿着专业服装,戴着头盔等全套安全装备的他看起来像位矫健出色的王子。
马场师傅牵来一匹棕色的皮毛油光焕发的壮马过来,交给陆绍秋。
陆绍秋牵过缰绳,拍拍马头,而后微笑向清遥这边走来。
刹那间,一人一马仿佛耀出万丈光芒。
清遥痴迷低喃:“这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啊!”
尽管马是棕色,人却比王子更帅更潇洒,让人根本不舍移开目光。
陆绍秋翻身上马,对清遥伸出手。
逆着光,男人深刻的五官更加光彩夺目。
清遥飘飘然地毫不迟疑地交出自己的手,这会儿别说是手,就是要她的命,她也会甘心情愿亲手将自己交到这位英俊得逆天的王子手里,任他处置!
看她坐好了还扭过头来看自己,陆绍秋叩叩她的头盔:“专心看前面,在马上所看到的景色跟你平常所到的又是不同境界,好好感受!”
说着,陆绍秋修长双腿一夹马腹,嘴里潇洒地一声命令,比人还高的壮马开始加速。
清遥尖叫一声,很快沦陷在这种极速的快感里。
马似流星人似箭,她只觉得身轻如叶,飘飘欲仙,并不像一匹马载着他们在走路,只像一只神鹰载着她在凌空翱翔。
越过重重白色的栅栏,越过一碧如玉的湖泊,两人紧紧相拥着策马向前。
脑海里回响起一部热剧上面的歌谣。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清遥紧紧握着陆绍秋紧楼着自己的大手,心里感动异常。
骑了不知道多久,清遥才从旖旎的情境中恍惚醒来,因为双腿间第一次这么长时间的剧烈颠簸而开始泛起火烧火撩的灼痛感。
陆绍秋感觉到她的坐立不适,凑到她耳边问:“累了吧?我们回去。”
他的声音被疾风刮得似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这么好玩的事情,清遥可舍不得回去,扭头高声回他:“我们慢点骑。”
“好。”
陆绍秋娴熟地控制缰绳,马速渐见缓慢。
清遥惊喜又好奇:“这马真听话!”
陆绍秋笑:“爷是它主子,当初驯它可没少费力,岂会不听话!”
清遥愕然而又羡慕:“这是你的马?”
“想要?”
清遥回他干巴巴的笑:“不想!不想!”
这种高大上费钱不赚钱的玩意儿,可不是她敢肖想的。
虽然第一次真骑,可以前在奶奶那里偶尔听到过,像那些豪门贵族爱好马的,都会在专业的骑马场里有专属于他们个人的马匹,价格高昂,平日的花销费用也贵得吓人,没钱的人还真玩儿不起。
“我们慢慢骑,回去带你云马厩挑一匹适合你的。”陆绍秋不由分说地承诺。
“真不用了。”
“听话,给‘开天’找个伴。”
“‘开天’?”
陆绍秋捉住她的手抚到马身上,解释:“它的名字。”
清遥小嘴抽搐:“盘古开天劈地,公司叫盘古,马叫开天是这意思吗?”
“不愧是爷的知心人。”
清遥:“……”
这特么是个国人就猜得到好吧。
“那是不是你还有个什么叫劈地呢?”
陆绍秋在她耳旁重吻了一下,笑道:“遥儿聪明,还有只藏獒叫劈地。”
清遥感觉自己已经被他这些名字雷得外焦里嫩了:“那劈地呢?”
“养在别的地方,会有机会带你去认识。”
陆绍秋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清遥便也不揪着往下问了,关于他父母是他的雷,现在说到他的藏獒劈地,他又缄口不言,想必和那个雷也有关,说不定这劈地就养在他父母家里。
想到他父母,清遥不由心里一阵叹息。
这样一个贵族王子般的优秀男人,他的家人岂会瞧得上如她这般不堪的女人?
过一天都算赚一天吧。
她抬起头,展开视线,不禁被眼前的辉煌气慨给震撼:远处,夕阳正在与落矶山缠绵,慢慢地降落,周围的晕光,把春树的枝桠描绘得精致。
清遥感觉自己此刻如电影上的主角,骑在马背上,昂扬地看着奇美无比的冬日夕阳,那心灵的震撼,那浪漫,令她感动。
她要把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刻,每一幕都永远,永远地深刻地刻进自己的脑海。
如若到那天真不能在一起,有这些回忆,便也够了吧。
一直遛到日落尽头,天色也开始渐渐变深,清遥才终于肯下马。
陆绍秋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搂住她到马厩选马。
正好马场有几匹刚到的阿拉伯马,性情和蔼、聪颖,陆绍秋觉得很合适,马场师傅带着两人去选。
清遥从中选了匹和陆绍秋的‘开天’皮毛颜色一样。
不过她的这匹看着都比陆绍秋养的那匹温顺得多。
清遥选好后,自己便去跟自己的马打招呼,说私房话。
马场师傅叮嘱她多抽时间去训养。
清遥很乐意,这可是个不错的消遣,等驯养好了,她也可以随时来享受那种策马奔腾的感觉了。
换好衣装,两人驱车离开马场。
在车里,清遥一会儿翻手机,一会儿咬指甲,一会儿沉思,忙得不亦乐乎。
“想什么呢?”
“给我家小马想名字。”
“你选中的那匹体态轻盈,双目灵动,取名清灵怎么样?”
清遥下意识联系到他的盘古思想,眯眸看他:“该不会又和你的盘古大神有关吧?”
陆绍秋笑着看她一眼,又转而看向路面:“盘古和太元圣母生有八子,一子东华帝君,二子真西王母,三子灵海帝君,四子公元帝君,五子东井帝君,六子清都帝君,七子清灵帝君,八子中皇帝君。”
清遥听得真乍舌,好半晌才喃声:“我的小马清灵就来自于盘古的孩子清灵帝君。”
这世上什么控都有,可这么出类拔萃、清新脱俗的盘古控清遥还真第一回见!
好吧,托他的福,清遥这个神盲也把列位上古大神都弄了个遍儿清。
陆绍秋微笑:“对。”
“话说,你真的是英国留学归来,而不是从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里蹦出来的?”
“呵……”陆绍秋轻笑,抽空伸手过来大揉了清遥头发一把,轻描淡写地继续说:“小时候在家里书房不经意看到一本《三五历纪》,觉得挺有意思,便记下了。”
“小时候记下了,然后一直到现在还能一字不落地背出来?”清遥惊叹。
“我记忆力比一般人好。”
这哪是只比一般人好,都特么逆天了好啵。
清遥捂脸,就她这种破智商到底是怎么好意思往人身边去凑的?
“我那边的书房里有,你要有兴趣,自己去取了看。”
“好好好,回去我就开始看!”现在的关键哪还是有没有兴趣,没兴趣也得立刻马上迅速脑补知识,什么知识都得补!
陆绍秋笑容迷人:“不用这么急,书在那里又跑不了。”
“急!当然急!”
天生已经差人一大截,后天再不努力,不用等他踹,她自己都要嫌弃地将自己一脚踹了。
阮斯辰那里初三已经休完年假,在开业,陆绍秋带清遥去他的幽兰栈吃饭。
也是第一次带清遥与阮斯辰认识。
阮斯辰看着陆绍秋手牵着清遥,大摇大摆地走进情侣包间,跟在后头直想笑。
陆绍秋真是从没谈过恋爱的人。
毕竟是第一次,在阮斯辰眼里,他这样子跟小孩子毛头小伙子没两样。
小孩子新买个喜爱的玩具,小伙子新买辆豪车,就爱拿出来炫耀,直接炫耀丢面子,所以就间接地炫耀。
阮斯辰是他在英国创业之初的合伙人,也是最铁的兄弟,只是两人在这方面都是内敛的人,就算是认识的人里,也没几个人知道两人的关系。
阮斯辰比陆绍秋淡泊仇恨,选择的生活方式也和陆绍秋不同,但有一点,如果陆绍秋陷入什么困境或危险,他第一个会出来帮忙。
“你们俩先吃着,我再去给你们做两道拿手菜。”阮斯辰将两人送进包间,笑道。
“不用了,已经够了,做多了也吃不完。”人家太热情,清遥反而不自在。
她真的没想到这么英俊潇洒的大帅哥居然会是个烹饪高手,又会赚钱,又会烹饪,还长得又帅又高大,比陆绍秋还多一项专长,简直男人中的绝版。
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绝版男的朋友也是绝版男。
话说,不知道这么绝色绝版的帅哥有没有女朋友呢?
如果米锐能遇到这样一个男人,该多美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