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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敢问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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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大梦一场的孟星魂,现在很多事都不在乎,我怕什么,我爱唱什么,你管的着吗?我连“移情别恋乃必要之恶”,都敢唱,再唱一首广场歌大路货,那又怎么样!

    孟帅很看不起的,就是一些所谓的民谣歌手,摇滚歌手,创作歌手。明明自己写的歌,并不适合他本人那副烟酒嗓来演唱。可是,这帮人宁可自己把一首好歌给唱瞎了,也不想着找一个更好听的金嗓子,更合适的歌手,去唱到家喻户晓,感动更多的歌迷听众。

    你丫的,你以为弹着吉他唱歌,那就是文艺范儿啦?你丫以为,组个乐队扯个破嗓子嚎啊吼啊嘶喊啊,那就是摇滚了?

    要领会精神。

    在孟星魂看来,音乐可没有什么小众大众之分,只要好听就行。这个不是绝对的问题,当年的乐圣贝多芬,那是大众吧?现在呢?变成小众了,没几个人喜欢听了。

    没有一首歌是能征服所有听众的,有喜欢的,就有不喜欢的。

    艺术家搞创作,无论是写书作画,演戏唱歌,这个过程,就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事情。

    一旦没有人欣赏,那就只剩下了痛。

    1995年,小哥齐勤推出了一张商业气息很浓的专辑《痛并快乐着》,这首主打歌的名字,成为时下非常流行的一个名词。就连小哥的歌迷,央视的著名主持人白严松,他在2001年出版的首部个人随笔集,也原样照搬了这个歌名,作为自己的书名。白严松的这本书,首发就创下了67万册的销售佳绩。

    老白的文笔很坦诚,他觉得在他听过的齐勤一系列的专辑当中,这一张《痛并快乐着》,并不是特别的出色。老白听过之后,留下最深印象的,不是哪一首歌哪一段旋律,只不过是这一张专辑的名字,五个汉字的组合:痛并快乐着。

    您说,要是齐勤看到了自己忠实歌迷的这段评论,是痛还是快乐?你这不是在买椟还珠吗?

    老白在书中写道:1989年,我们是在崔建和齐勤的歌声中,离开校园的。崔建,意味着我们面对社会,齐勤告诉我们,独对心灵。对于我们这一大批人来说,齐勤这两个字,已经不是一个歌手的名字,而是变成了一种青春的记忆。

    老白感叹道:从二十一岁想尽早的离家远行,到三十一岁多多少少,有些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沧海桑田般的心境转换,也不过是十年而已。这个时候,我才真正听懂了十年之前的那首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齐勤在这张老白并不是很推崇的专辑当中,唱了一首孟星魂非常喜爱的歌——《贝多芬听不见自己的歌》。歌中唱道:“我想,听歌不一定要用耳朵。”

    词作者许常德老师的意思是,对于听不见自己的歌的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大师,他可以用心灵,用灵魂,去聆听自己的音乐。

    孟星魂这个恶作剧天才的理解是,用身体,那也可以。不懂音符的人,也没关系。能让不识谱的人,都喜欢听的歌曲,那就叫流行歌曲。否则,怎么才算是流行?

    流行歌曲,毕竟不是要流传数百年的经典著作,像《红楼梦》、金庸小说似的,要批阅十载,增删五次。

    您觉得搞个流行音乐至于那么较真吗?

    孟星魂认为,演技固然不是人类必需的技能,歌唱,也一样。

    吾从众,众从我,就是大歌星。不从众,也不必众从我,才是独立音乐。

    比说话好听的,那就是歌。

    中国歌坛,有那么一大帮自诩为独立音乐的歌手,总是抱怨着自己创作的歌曲,不被主流大众所接受。整天怀才不遇,叹息着曲高和寡。

    孟星魂的态度是,你丫的,你先写一首能让大众接受的歌曲,填饱了肚子,再去谈艺术,行不行?

    如果你拒绝妥协,那你是求仁得仁,又何所怨?您就安之若命,安于贫困,自娱自乐好了,还扯什么淡!又想当名妓,又想立牌坊,你丫的,太矫情了。

    诸葛亮未出茅庐之时,整天哼着自创的《梁甫吟》,那可是不求流传的。

    人家直抒胸臆,哪里考虑过谁爱听,谁不爱听呢?

    据说,当时的人们,确实不怎么爱听,很不以为然。

    所以,孟星魂对很多自以为是的文艺青年,都不以为是。

    小爷我这一辈子,不过是要显几番好身手,得一世大自在。横批:逗你玩!

    至于我的墓志铭会写什么,我才不关心呢,我又不可能从墓穴里头走出来,点评一番:哎呀我去,这刻了几个错别字!

    孟星魂被欢哥给卷了面子,反而来了小脾气。丫的,你刚才说什么?你要跟着“心连心”艺术团,去香港嘚瑟嘚瑟?那好吧,小爷我也去。我就去和香港的音乐人,手拉手,合作去!说起来,孟帅孟星魂这个家伙,无论他重生不重生,生来也是一个注定不甘平庸的人物。只不过,就看人生的际遇,能带着他走多远了。

    如果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那个书包,要不是书包里有一个厚厚的大辞海,把他砸的人事不省,血流满面。孟星魂活到现在,可能成不了什么巨星,也成不了作家,成不了歌星。

    但是,孟星魂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他相信,我成不了巨星,当一个大单位的文艺骨干,那是绰绰有余的;我成不了作家,写几篇省优部优的豆腐块文章,也是绰绰有余的;我当不了歌手,卡拉ok里唱嗨一大堆的小姐,那更是绰绰有余的。就哥们这长相,就算成不了巨星,被哪个小富婆给看上包养喽,那是板上钉钉的!

    重生,对孟星魂来说,只不过是,如虎添翼,给梦想加上了一双翅膀。

    我在那个昏睡了五天的大梦里,我好像看到了原来的我,未来的我。潜历史上的那个孟星魂,日子过的,确实是挺不错的,不必担心。我姐姐过的,那也不错,有夫有子。也就是爸爸妈妈,不知道怎么样了。

    其实孟星魂只是不愿意再深思下去。

    还能怎么样?

    没了。

    孟星魂和欢哥没有能够谈拢,最后谈崩了。妖精左思右想,又给另一个编曲人劳仔,打了一个电话,劈头就是一句:“我想唱一首《中华民谣》,你觉得怎么样?”

    劳仔吓了一跳,随口说道:“你随便。”

    孟星魂又问:“我想唱一首《热情的沙漠》,你觉得怎么样?”

    劳仔的脑子醒过来一点,他想了想说:“您随便。”

    孟星魂再问:“我它么再唱一首《路灯下的小女孩》、《成吉思汗》和《阿里巴巴》,你觉得怎么样?”

    劳仔一听这三首歌名,没敢马上接这个话茬。

    这个小妖,自从上一次枪击案之后,在他的心目中,那是神一般的存在,不敢惹,惹不起。

    毕竟都是搞音乐的,劳仔也听出来这个妖精是话里有话,他斟酌了再三,还是嚅嚅的说道:“孟啊,你这一张新专辑,你就放过我吧!欢哥他不接,我也不能截糊啊。要不然,我不等于是在打咱欢哥的脸吗?”

    那是,大家可都是跑江湖的,面子是天大的事。欢哥的脸,那是能随便打的吗?他都那么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