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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来自民事诉讼法的最后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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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西以为一切结束了,当他听到北原又重新说话的瞬间,他认为北原只不过像败军之将一样,发发牢骚而已。毕竟,在他过去几十年的庭审经历里,他总是会遇到一些律师。明明在庭审中被彻底打倒,却偏要嘴硬,说些“反对”,“不是这样”,“请裁判长明察”之类的毫无作用话语。

    然而,当今西看见北原居然转瞬之间就拿出了一份川本高速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并且迅速以这张增值税发票的内容作为依据,进行反驳,今西内心不由得也被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反应速度和气魄震动了。

    今西的眉毛抖动了几下。他承认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的确有几分实力。估计这个年轻人那种狂妄的姿态,就是来自于他的这份实力。的确,北原,作为一个刚毕业没两年的法学生,能够达到这种程度,很不错了。的确,你有狂的资本。但是,仅仅到达这种程度,还是不够的。在绝对的实力面前,这种程度的反击还不够。

    今西微微挺直胸膛,也从身后被告席中拿出了一份材料,朗声道:“裁判长。开出一张专用增值税并不能说明什么。正如我已向法庭说明的那样,八王子市政厅的道路体制改革,由于公众压力而一度中断。因此,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产权移交,曾在一段时间发生过混乱。收费岗员工既有开出过以八王子市政厅为抬头的行政收费的普通发票,也有以川本高速名义开出过专用增值税发票。”

    “因此,发票的存在,并不能说明川本高速与寺井之间存在有偿使用道路的合同关系。事实上,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产权一直就停留在八王子市政厅手中。目前G227段高速公路的管理员工,由我们川本高速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担任,然而我们的员工却是听从八王子市政厅道路局的管理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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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我想提请法庭注意。开具发票,填写发票,需要一定的税务知识。收费岗员工是缺乏这方面知识的。由于八王子市政厅的道路体制改革混乱,他们一时开出行政收费发票,一时又错误地开出以川本高速名义出具的发票。这种填写上的错误是可以谅解的。”

    “我还想请裁判长注意。”今西将手上的材料递给了书记员和法官,接着将这张纸展示在法庭面前。

    这张纸,同样是一张发票的打印件。

    只不过这张发票与刚才北原展示的发票不同。

    这张发票通体呈现淡淡粉红色。

    发票中间的抬头正印证几个大字:行政收费发票。

    开具一方,印着的正是“八王子市政厅”几个大字,而非刚才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出现的川本高速。

    今西继续说道:“我手上这张是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最新开出来的发票。很明显,这是一张行政收费的普通发票。发票清清楚楚写明了收费方是八王子市政厅。目前随着八王子市政厅的道路体制改革的停顿,过去许多改革过渡措施,都正在纠正当中,其中就包括了发票的出具行为。现在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发票出具目前已经全部更正过来。收费岗员工不会再出具以川本高速名义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如果原告律师现在重新向公路管理方,申请出具发票,我相信这次将会重新开出的是一张以八王子市政厅为抬头的行政收费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

    今西毫不留情地继续朝法庭上的那个年轻人倾泻炮弹。

    若是以往的庭审,恐怕今西会就此停下。但他不能。因为这次庭审关系到川本高速的融资扩股审批,他必须做到今日——不!是等等!就让法庭直接驳回这个案件。

    “裁判长。”今西接着说道,“刚才原告律师说,发票的开具代表着税务机关对合同事实的确认。我想提醒原告律师。原告手上的那张发票是高速公路员工错误开具。我们已经向税务局申请了开具红字发票,冲抵错误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无意外,税务机关将宣布原有发票作废,请问到时,原告手上的那张发票还有什么效力?”

    今西扬了扬手中的那张发票打印件,最后开火道:“行政机关对于高速公路的收费,属于增值税的特别豁免范围。行政收费发票,同样也代表着税务机关对本案事实的确认,那就是收费通行关系,应该在寺井和八王子市之间成立。本案被告不适格,不符合起诉条件!!”

    最后一发炮弹终于倾泻完毕。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火力覆盖。

    不给对方留任何余地。

    在今西话音落下的刹那,法庭内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落在原告席上的那个男律师。就连坐在旁听席上的川本高速的法务团队,也情不自禁地为那个年轻人捏了一把汗,并且庆幸他们自己是为川本高速做事。如果他们换做是那个年轻人,站在庭上接受今西律师如同拷打般的激烈进攻,恐怕早已被杀得丢盔弃甲。虽然输了,但也算是虽败犹荣吧。

    宫川看着北原的身影,只觉得自己没用,对于这场战斗,她发现她完全没有实力参与进来。北原……北原,他已经尽力了。宫川微微低着头,拿着笔,呆坐在原告席上。

    法庭一时之间陷入了沉默。

    这种可怕的沉默之下,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十分缓慢。

    “我没有意见要补充。”原告方的那个年轻男律师的声音响起。

    对……对面终于投降了。

    听到这个年轻男律师的声音,刹那之间被告席和旁听席上的川本高速团队,像是松了巨大的一口气,仿佛是从一场无尽的战斗之中解脱出来。

    那个年轻男律师带来的巨大压迫感,仿佛瞬间消失。

    刹那之间,似乎连呼吸都轻快了几分。

    今西露出了胜利的笑容,整理一下身上的衣领以及领带,犹如凯旋的转身走向被告席位,正准备坐下。

    忽然,一阵翻书的声音传来。

    刷拉拉的翻页声,在有些安静的法庭里显得特别刺耳。

    今西转过身头去,却见北原站在原告席位前,表情一脸认真,手上拿着一本《民事诉讼法典》,飞快地翻动页数,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刹那之间,在刚才激烈辩论的衬托下,这一幕显得如此滑稽。

    呵呵,临阵才来翻法条,今西冷哼一声,对这个年轻人表现了无限的轻蔑,正要坐下,却听得北原的声音道:“咦——?”

    一个被拖得长长的疑问词,仿佛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在庭上发问一般,同法庭上严肃的氛围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丹羽在听到这个语气词的瞬间,忍不住发出了扑哧一笑。丹羽虽然年轻,但做记者的过程之中,识人无数。这声长长的疑问词语气,明显是装出来的。表面上是装作疑惑的样子,然而长长的尾音,却是含着几分辛辣的嘲讽和嘲笑。这几分讥讽又被那份装作疑惑的语气词,更加放大几分,显得既滑稽又好笑。

    “裁判长,我发现刚刚我们双方,好像都争论错了。”北原拿着手上的《民事诉讼法典》转过头身来,看向裁判席上的熊谷法官。

    这……这是反击?!

    今西听到北原说话的瞬间,猛地回头,双眼如同猎鹰一样,锐利地扫视着面前的北原。难道他还有后招?不应该啊!!!今西的眉头再次猛地一跳,难道……难道他真的还有后招?!这绝对不可能!

    “哦?请讲。”熊谷法官在审判席上,听到原告席上的那个年轻的男律师这么说,一时兴致更加高涨,露出更加高兴的表情。

    “今西律师是资深律师,所以我很尊重。刚刚他说‘适格的被告’是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之一,所以我连法条看都没看,便以为今西律师说的是对的。可我刚刚看了《民事诉讼法》,好像不是这样的。”

    北原冲着今西露出了诡异而又有些慎人的笑容,“请裁判长注意《民事诉讼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的原文。在关于起诉条件的第二项,民事诉讼法是这么写的‘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的被告必须明确,法庭才能受理。也就是说,民事诉讼法只要求起诉有‘明确的被告’即可受理,没有要求‘适格的被告’。被告适格与否必须留待实体阶段进行审理,法庭不能直接驳回起诉。”

    “关于‘明确的被告’与‘适格的被告’区别,请裁判长参阅东法65(民)2377号裁判。该判决由东京高等裁判所发布。虽然该判决并未被编入具有拘束力的先例册中,但该裁判明确载明:民事诉讼法中起诉条件要求的‘明确的被告’,仅仅只是指被告信息明确,能够确定具体的被告即可,并非指‘被告必须适格’。法庭不得以‘被告不适格’为由,径行驳回起诉。”

    【适格的被告并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只要求“明确的被告”。例如,你起诉某人还钱。只要你拥有该人的身份信息,则属于被告明确,法院必须受理。至于该人是否真的欠钱,欠钱是否另有其人,这些问题则属于被告是否适格的问题,不属于程序问题,需要庭审中进行审理,方可确认。法庭不可直接驳回】

    像是“轰”的一声。

    方才还有些平静的战场,顿时又炸起一声惊天巨响。

    在听到北原话的瞬间,今西感到自己的全身上下仿佛都已经僵硬了。今西自己十分了解自己,自从他的律所聚焦在非诉业务之后,他已经很少做诉讼了。对法条的法感已经衰退了不少,也很少去钻研具体的法条本身。但他此前依然自信满满,是因为他相信他所面对的对手,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毛孩的罢了。

    然而,就在刚刚北原真的认认真真的念起了法条,对照着法条每一个字,来确认今西的主张时,今西慌了。

    他第一次在这个年轻人面前,感到了心慌。

    自己最隐蔽的弱点,仿佛被面前这个年轻人彻底掀了出来一样。

    自己……自己好像真的弄错了。

    今西的身体微微颤抖,他好像真的弄错了,他好像真的把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第二项给弄错了。

    自己太过于自信了,以至于只是按照自己想当然的想法去理解法条,而没有去查阅裁判所关于法条的判决先例和注解。

    今西微微张了张嘴,第一次在法庭上流露出失控的表情和情绪。

    “裁判长。”北原像是已经看出今西的窘迫一般,犹如大将一般站前一步,乘胜追击,“另外,关于被告代理人的发票作废问题。我想再补充一点。合同的成立与否,必须看当事人双方,当时的意思,而非事后的意思。以事后的意思——即事后的发票作废,来判断当时的情况,显然是倒果为因!”

    “只有当事人双方当时的意思,才是法庭应当考虑的意思。刚才被告以事后的发票作废,来否认事中的发票出具,显然就是以事后的意思来推断事中时,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这一论断显属错误!究竟川本高速是否与寺井具有成立有偿使用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能以事中时的证据来推断,不能以事后的证据来推断。方才被告提交的行政收费发票,法庭不应考虑!”

    像是有锤子落在地上声音发出。

    同今西刚才那番长篇大论来比,北原的话显得精炼而又简洁。

    仿佛这才是真正的一锤定音。

    “我已经充分了解双方代理人的意见了。”熊谷法官看着方才激辩的两方律师,有些满意地说道。刚刚双方律师的辩论,可以说是熊谷法官庭审生涯里,为数不多的,可以称得上是精彩的庭审了。熊谷法官微微一笑:“接下来,我将重新宣布本案是否属于民事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