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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烧的酒精灯上,蓄水器内的沸水一点一点的往上升,顺着虹吸管流向玻璃杯,杯内萃取的近乎黑色的咖啡一寸寸地往下降,慢慢地,缓缓地。直到玻璃壶里只剩下咖啡色的咖啡渣,洛文笙默默地盯着眼前的比利时咖啡壶,打开水龙头,一杯热腾腾的咖啡出现在眼前。
慕容卫看他这目光呆滞的德行,伸手端起咖啡,试探着喝下一口。
“噗……”简直谋财害命。
洛文笙像是游魂一般地,拿起咖啡杯:“我再煮一杯。”
“算了!”慕容卫赶紧拦住:“你放过咖啡,也都放过我吧。”
“那你自己煮吧。”洛文笙干脆放弃。
“啧啧啧啧,”慕容卫发出感叹词:“你这个样子,只可能关于两件事,一是你的女儿,一是你的姨仔,这两件事又可以说是一件事,所以你究竟发生什么事?你见到哪个了?”
洛文笙嫌弃脸:“怎么你的语气那么像问我有没有撞鬼?”
慕容卫的好奇心快害死猫了:“那到底有没有撞到啊?”
“撞到的那个不是我,”洛文笙翘着二郎腿,双手合十地放在腿上,一脸生无可恋地解释着:“是Summer。”
倒抽气的声音传来,慕容卫神叨叨的说:“新欢遇到旧爱,你好大祸……我讲下笑而已,不讲哪来的笑呢?其实你自己想一下,这么大的英国,这么多的人,结果就刚刚好被她撞到,不说是缘分都不可信了吧?你以为拍TVB么,人人都能撞得到?”
相处已久的洛文笙早就学会在任何时刻自动过滤慕容卫的废话,他直接道:“Summer说,Yannis——就是我的女儿,她想认回我。”
“那不是很好?皆大欢喜,大团圆结局。”慕容卫道。
洛文笙敲黑板(并没有)讲重点:“阿Moon不知道。”
慕容卫:“那你想不想认回她?”
洛文笙:“我不可以认回她。”
慕容卫:“就是,其实你还是想认,是吧?”
洛文笙有满肚子想说的话,最终只能化为一声叹息。
“她是我的女儿来的。”
一向土豪任性的慕容卫对他都无奈了:“你想要这样又不想要那样,你又不敢那样又不敢这样,你到底想怎样啊大佬!”
“怎么样都好,”洛文笙早就做完决定了:“我已经同Summer讲好,叫她帮我拒绝Yannis了,反正这么多人都说我冷血,也不差再多个人了。你帮我看着,我去下洗手间。”
洛文笙进了洗手间,出门前站在镜子前洗手,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那个总是看起来很冷静很儒雅温和的男人。
只不过这次说他冷血的人,会是他的亲生女儿……而已。
走出洗手间,慕容卫还是坐在原位,然而他手里拿着的东西怎么看都像是洛文笙自己的手机,洛文笙奇怪:“什么事啊?”
慕容卫举着手机,颇有意味地道:“看来你这次还是要好好想想自己想怎么样了。”
洛文笙接过手机,上面显示着一条网络消息,来自孟初夏,消息里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很有孟初夏的腔调。
【想脱离父女关系,自己来英国,别指望让我替你做坏人。】
——
“哇,你连枪都会的?”
发完短信息的孟初夏抬起头,看着对面的女人微笑:“是啊。”
她对面坐着的女人,名叫孙曼月,长得不算沉鱼落雁,但是五官秀美,相当耐看。齐肩黑发,上身中性风格的女士西服,下面是宽大的裙裤,一看就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
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英文名叫做Moon,是孙希欣的小姨,也就是洛文笙的小姨子,职业是魔幻童话作家。
“登山、赛车、拳击、射击,”孙曼月说起来都觉得很夸张:“怎么现在医生都会得这么多吗?你们不是很忙,还有时间学这些?”
孟初夏答道:“不算是精通,会一点点而已。”
旁边的孙希欣睁大眼睛羡慕道:“我觉得好cool啊!”
“cool都没有你的份,那么危险,”孙曼月把小萝莉桌前的冰淇淋推到她眼皮子底下:“这个cool就有你的份,吃吧。”
孙希欣:“……”不开森。TAT
孟初夏忍俊不禁,说起来,她之所以敢发这个消息,一半的原因也是由于见到了孙曼月本人,她根本就没有洛文笙形容得那么恐怖——完全相反,孙曼月是一个性格开朗并且脾气直爽的女人。
甚至连孟初夏偶然提到洛文笙,孙曼月的反应也不是那么的憎恨。
【一个小时前】
“Yannis老豆?怎么会问起他的?”孙曼月面露疑惑,很是关切地道:“Yannis同你讲的?她还同你提到什么?”
“我们之前在医院聊的,”孟初夏笑道:“你知道我是来这边办事兼度假的,所以可能过一阵子都见不到了,Yannis就跟我提起了一些她父母的事情。”
孙曼月了解了:“那你们两个倒真的是挺投缘的,她连这些都告诉你。”
“我听她说她爹地也是个医生?” 孟初夏问。
“他是一个正扑街来的,sorry,我不是特意不文明的,不过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个人。我家姐生前对他好到我都妒忌,结果家姐死了之后,他连声都不出就走了。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见过他来探Yannis一次,为了我家姐流一滴眼泪……不讲了,讲起这个人我就生气。哎,他也是医生来的,叫洛文笙,在HK都挺有名的吧?不过你见到他这种人一定要离远一点,免得被沾上晦气。”
“或者……”孟初夏道:“他有苦衷呢?”
“有什么苦衷不可以讲出来的?”也许是同样想到孟初夏只在英国待一段时间,以后大家老死不相往来,说到了她的爆点,孙曼月顿时分贝大了许多:“你不认识他你不知道,我最憎他的一点就是他从来不肯把事情放在台面上讲,总是摆出一副公事公办、所有事情自己心里有数的死样子。我都是人来的,我阿爸阿妈都是人来的,你有事情就跟我们讲喽。对不起家姐——不讲!想探Yannis——不讲!喂,听说你娶了我家姐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哦,就算我们拒绝你、骂你,那个是我家姐,死了一个人哎,你给我们发下脾气又会怎么样?你试一下同我们沟通是会死还是怎么样?讲真,我真的没办法理解这个混蛋的思维。”
曾经无数次尝试跟亲妈和妹妹沟通结果次次失败的孟初夏忽然对于洛文笙产生了一种并不同情并且幸灾乐祸的感觉,如果一定要形容,可以用一个字简而言之:该。
孟初夏笑眯眯地吐槽:“我也不理解,怎么有人这么身在福中不知福。”
瞬间找到知音的孙曼月:“就是喽。”
孟初夏看了一眼手表:“Yannis就快放学了吧?我答应她带她去吃Icecream来的,要不要我们去接她?”
孙曼月一脸宠溺:“她以前最不钟意我同阿爸阿妈接她,说那样好似细路仔(小朋友)。不过如果是吃冰淇淋,我想她应该不会拒绝。”
“我同意。”孟初夏道。
至于那些远在香港的人和事……
洛文笙是谁?
抱歉,她不认识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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