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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最后二人见实在是问不出什么来后, 包公便换衣服进了宫。若真让那姑娘先进了宫。红口白牙的那么一说, 可有得他头疼了。
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位尚书府的金牡丹会是如此性情。看来,平日里是他忽略了。
......
至于张真, 便由公孙策安排在开封府府衙里暂居了。事情没有明朗前, 这人还是留在府中为好。
张真自然不介意。前一个愿意收留他的人, 死掉了。现在想要再找一个供吃供住的,可没有那么好找了。所以这一次他乐颠颠地留下了。
展昭知道林琳是有些生气, 才会说出那样的话。可是包大人要进宫,他必须跟在一旁随身保护他的安危。
开封府府尹, 其实也不过是跟他一样是正四品, 林琳时常看不惯他被包大人管束和随时听命包大人的事情。
他知道她不在意他的官职高低, 她是在为他报不平, 可是他真的不在乎这些虚名。若不是为了保护包大人, 他是不会穿上这身官袍,栖身这庙堂之中的。
仗剑江湖, 快意恩仇才是他心中最向往的生活。
保护这一片青天,让那些平民百姓可以伸冤。他...并不后悔。
只是却要她为自己担心了。
唉,但愿她没有进宫吧。不过想到这里,展昭摇头一笑, 他应该是明白她的。她是不会进宫去的。在这次案件中他受伤之前, 她是不会有任何动作。
他了解, 她有多在乎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心里。
她都不愿让他为难。
她的心意,他明白。
进了宫, 果然那姑娘并没有来过。在宫殿外,细细听着里面的谈话声。当听到包大人提出让得道高僧分两批进行保护和破案时,他知道,她的话被包大人听进去了。
那样的威胁,以包大人的性格又怎么会不放在心上呢。就算是只有万分之一的机率,包大人也不敢轻易冒险一试的。
那是一个宁愿得罪天下人,也要让他安全的人。
他何其有幸得妻如此。
...也许是上辈子积的福。
...也许是这辈子欠下的债,只为了下一世再相遇,也未可知。
......
林琳一路回到尚书府,心中的郁闷早就没有了。
在开封府,林琳故意漏了一手收妖的本事,便是希望开封府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知道来找她。别一个劲的拿展昭添坑了。想来公孙策应该能明白。
那间纸扎铺子,林琳早就知道了差不多的地点。只是在冥河姥姥还没有出现时,她并不敢轻举妄动,就怕改变了剧情,找不到地点。
现在纸人已经出现了,这个时候动手已经没问题了。可是林琳却更郁闷了。因为她可能没有那份实力。要知道那里可是一大一小两只妖怪呢。
就算是她拼了,估计也就只能对付那只小的了。冥河姥姥这种级别的妖怪,她完全是外行。
母星,她申请将妖怪换成僵尸或是吸血鬼。可不可以呀?
这种的,她熟着呢。
也不知道那只老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若是晚一点,她的耐性可就真的告吹了。
“姑娘,小怜是不是在姑娘手中?”就在林琳在绣楼里来回磨地皮时,一个老的不能再老的小老头突然出现了。
林琳一看那穿衣品位便知道这位便是那个龟仙爷爷了。当即灿烂地笑了起来。真是出曹操曹操就到。
这速度,百米穿刺的乎?
“姑娘,老龟感应到小怜最后是与姑娘接触过的。还请姑娘将小怜交出来吧。”
“那条鲤鱼精有些个大脑发热的毛病,我得发扬精神,免费帮她治治。所以现在还在先放在我这里比较好。冥河姥姥已经显世了。龟仙爷爷,何不去先解决了她,在回来谈小怜的问题呢?想来那时候,小怜的病就好了呢。”
原著中,展昭吃了小怜的那颗水府明珠,功力在涨,才杀掉重伤的冥河姥姥。而将冥河姥姥重伤的,便是眼前的龟仙了。
刚刚收小怜的时候,那颗水府明珠也让林琳收了过来。放在张真身上,不说有没有什么用,也是怀璧其罪的现场版。何必呢。
只是林琳却没有想过先要给展昭吃,毕竟是妖精的宝贝,谁知道会不会在以后对他家展昭有什么副作用呢。
刚刚她已经用复制柜将明珠复制了几颗出来。原来的和多出来的就放在佛珠空间里,留下的两颗,林琳准备吃一颗,没有什么问题后,再给展昭吃。
可还没等她下定决心把那么大的珠子咽到肚子里时,这背着乌龟壳的龟仙出来了。这正纠结吃了明珠会不会噎到的问题,可以放到晚一点的时间了。
“你要让我对付冥河姥姥?”龟仙大惊,本来就是满脸的褶子里又多了一条。
“是的,她刚吸干了状元郎,又准备吸干开封府的包大人。说是吸完了这两人,便可以称霸魔界了。恕我问一句,这魔界只要吸上个把人就可以称霸了吗?若真是这样,你们这魔界是不是也太好称霸了。”要是这么简单就称王称霸,她以后都不会考虑造反了,那个可比这个麻烦多了。
龟仙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姑娘有所不知,我跟他们不是一样的。”所以我没有他们那样短视。
林琳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继续刚才的话题,“无论怎么说,龟仙爷爷都请您老帮帮忙,这妖魔一类的对手,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龟仙也看出来了,这姑娘是不可能凭白地放了小怜的。而且这姑娘佛缘深厚,身上的佛光隐隐让他这个道行深厚的人,都有些惧怕了。
但无论怎么说,小怜在这位姑娘的手上,性命应该是无忧的。只是真的要对付那个冥河姥姥吗?这一瞬间,龟仙有些犹豫。
半晌,龟仙终于咬牙认下了这件事情。然后又嘱咐林琳善待小怜,这才顺着林琳给的线索去找冥河姥姥拼命去了。
而前脚龟仙离开,林琳也闭上眼,将那颗大珠子咽下肚子。管它鲤鱼精是个什么身份背景,竟然可以让高出她那么多实力的老妖精为好拼命呢。她还是管好自己得了。
咦,怎么化了?
想像中会被噎住的情形并没有出现。那颗珠子竟是入口便化了。这根本不像是吃掉一颗珠子的节奏。
不过吃过珠子,丹田处和体内的魔力也都在渐渐地发烫,开始林琳还能忍受,到了最后,林琳竟然感觉她的灵魂也开始发烫起来。立即疼的倒在床上不停地打滚。
‘幸好不是展昭,幸好不是展昭’
因为这句话,这份心,林琳终于在浑身的衣服都被汗透湿的时候,才感觉到那股灵魂深处的热烫才降下温去。
此时的林琳浑身没有一丝力气,连张嘴喊楼下的侍女上楼的力气都发不出来。没有办法,林琳只得心念一动,进了空间。
浑身无力,任人宰割的感觉非常不好。林琳准备在空间里呆到恢复体力再出去。正好还可以洗个澡,试试这颗折磨她那么久的珠子,到底起了什么功用。
很好,这罪着的。林琳恨不得想要骂人。
不就是增了几十年的内力,还有让魔力更浑厚一些,以及让灵魂更凝实了一些嘛,这样折磨人,至于吗?
瞧瞧黄家外公,人家那小药丸子,虽然比不上这颗珠子的效用大,但至少不痛不痒的。至于魔力,她现在一般的魔法都能施出来,这魔力浑厚的有什么区别的。噢,对了,还有灵魂。
这可能是林琳唯一满意的地方了吧。
至少灵魂凝实了,以后换了别的世界,她也能拥有最低的魔力标准。可是没有魔力就是生活上不会更方便一些,也没有什么呀。
唉,反正林琳是发现这颗珠子对她是真的没有多么大的好处就是了。
这么疼,她还真舍不得给展昭用了。不过毕竟是个好东西。展昭的人生总是在受伤,和准备受伤的路上狂奔着。多些内力,想来也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伤害吧。
等到林琳完全恢复过来,已经是半夜了。
出了空间,特有小姐范的,让丫头们去弄饭菜来吃。之后便走到角落抱起一只被她穿上一件红色衣服的长毛猫。
明天将这只猫送到开封府吧。也不知道展昭看到穿着一身改良红衣服的小猫有什么感想。
林琳对于成为高级警察家属早就有了心理准备,这个时候的开封府是最忙的时候,展昭是没有办法来看她的。
但她可以去看展昭的。
谁让几辈子下来,她就稀罕这个男人呢。
深夜,林琳打发了下人,又在床上设了魔法阵,一个幻影移行便去了庐州。
前些年,林琳出游的时候,是来过庐州的,所以此次便先用最省时的幻影移行到了离合肥最近的地方。
因为林琳没有去过合肥,也就只能选择在这里换交通工具了。
拿着空间里的扫帚,林琳控制着魔力非常快的飞去了开封府包大人的老宅。
都说祸不及子女,但是包拯有些事情的作为却实是让人心理反感。既然这样,那就别怪林琳不客气了。
林琳早前就了解到,包拯有两子,长子包繶,今年二十有六娶崔氏,现在于潭州当官,幼子包绶,年十九。在老家居住。本来二子是准备三年前大考的。但因为三年前,包拯的嫂子没了,包拯想向为抚育他长大的嫂子守孝,但是她的皇帝表哥并未允许,于是便让二子弃了今科,在家替他守孝。
林琳此去,为的便是这个包老二。她要把包老二弄成个武功高手。让他成为展昭的同事,直接在开封任职。
看着展昭刀里来,剑里去的包拯不心疼。但那人要是换上他儿子呢。林琳就不信,他老人家还能这么稳的住。
包家自包拯祖父那里便是耕读人家。包家二子皆是读书人。别人也许没有办法,但是对于林琳却不难。她有一颗水府明珠,还可以通过魔法将一些武功招式,心法映在别人的脑海里。这个时候只要在打通任督二任,想来这世间就会又出现一位武林高手。
林琳也知道也许她这么做,可能会有些不地道。可是她毕竟是展昭的家属呀,她也只是个普通人。
她会想办法让快要出孝的包老二尽早进京城的。也会安排一场英雄救美,提一提包老二的身价。至于被救的美人?
京城里不是还有一位寡居的公主吗?
感谢陈世美的急流勇退吧。
公主今年也不过二十多些,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何况公主这种超大号的金砖呢。至于婚事能不能成,林琳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她姨妈和表姐那么疼她,只要是她诚求想要做的事情,就没有不答应的。
而且她的那位便宜表哥,想来也更愿意看到包拯没有办法联姻其他家族吧。
而且公主妙龄,难道真的要按着这个时代,在偌大的公主府守一辈子寡不成?而且林琳相信,包家家教教养出来的孩子应该比陈世美这个前夫好上一些。
最要紧的是,人家包老二是真的没有婚配。连未婚妻都没有一个呢。公主若是嫁给了他,这回是真的不参水的原配了。
......
飞到包家老宅,林琳对于包家的简朴有些个意外。不过转念一想,便也明白了。看了一眼夜色,林琳知道她今天晚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转身骑着扫帚在魔法的指引下找到了包老二。
看着床上熟睡深沉的包繶,林琳心中只道了句,‘别怪姐不厚道,姐也是被你那狠心的爹给逼成这样的’。
便点了他的穴道,开始实施进行了文弱书生向武将转变的过程......
两个时辰后,天蒙蒙发亮。林琳这才将包绶平躺放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嘴角笑出一个意味深长。
笑意未落,便施展幻影移行离开了。
也许是白天经历了珠子的折腾,以及晚上用了许久的魔力。林琳在回到房间后,便睡得很沉。直到接近正午才转醒。
吃过迟来的早饭,拎着竹篮子。林琳才做着轿子去了开封府。
她准备等这件事情了了,再去公主府拜访。不然平时不怎么出京城的公主,又如何去城外的寺庙拜佛呢。
反正这事不急。
说来昨天晚上她就让人熬了牛尾骨汤。这个时候喝,营养最好。展昭虽然年轻,但现在却也是需要时时注意营养的时候了。
好几次,她去开封府都能看到包黑子在喝参茶,而她家展昭却连个坐位都没有,实在可气。
哼,她这次就带了一人份的汤。馋死他们。
此时的某人显然忘记了昨天她在开封府里放的话了。就连厨房的掌勺人,今天早饭的时候,都特意做了展昭爱吃的常州口味的饭菜。
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也是在昨天,开封府的众人,才真的想起了这位姑娘不但有着深厚的背景,还是个自己有手段的人。
当着包大人的面都敢口出狂言,其他的事情,真要是惹毛了她,还不得立马被弄死。他们算得上是什么牌面的人,就算是真的被这姑娘收拾了,估计包大人也想奈何她,也是难呀。
可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遭的罪,丢的命也回不来了。
但愿展大人能为他们之前的怠慢说上两句好话吧。以后凡是包大人有的,他们绝对不会忘记给展大人也备一份的。
这边林琳一路无阻,顺利的到达了开封府,以前至少还有人象征性地问问林琳的身份和来意,今天林琳带着云珠却是畅通无阻的直接进到了内衙。
林琳不知怎么想到了什么,轻蔑地笑了笑。
果然是人善被人欺。不发威,都把她们家展昭当成病猫了。
林琳想到除了包老二那步棋外,她还准备的一个人,心中就忍不住期待这开封府以后鸡飞狗跳的生活。
有好日子你们不想过。那就陪着你们一起折腾吧。
谁能折腾得过谁,拭目以待!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的话是度娘来的。对不对,大家就看个热闹吧。关于青天包拯到底是几品官,看这一章的亲,不要较真。反正无论我是怎么编的,当事人也不会有任何反对。所以,看文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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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包拯所任,实权为知开封府,应该是正四品.开封府尹不常置,多有皇储担任.
官名。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明代于应天、顺天,清代于顺天、奉天设置府尹,其佐官称府丞。
始于汉代之京兆尹。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宋代开封之府尹不常置。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宋史.职官志六》:“开封府。牧、尹不常置,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又“崇宁三年,蔡京奏:‘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专总府事。’”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老夫姓包名拯,字希文
官拜龙图阁待制,正授南衙开封府尹之职。”按:宋代包拯所任,实为权知开封府,见《宋使》本传。参阅《明史.职官志三》、《清史稿.职官志三》。
宋史本传记载得很清楚,廷美为皇储的标志就是“尹开封” ,皇族京尹为皇储是宋史编者们很清楚的史实。不仅如此宋真宗被立皇太子之前,也是开封尹,“淳化五年九月进封寿王,加检校太傅、开封尹。(《宋史》 本纪真宗纪)皇族京尹就是皇储,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一规律一直保持到宋真宗成为中原百年来第一位皇太子为止。”所以除了太宗,赵光美,还有太宗两个儿子都担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