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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子,一会也要去一趟你家,给你家的菜我就先装着,省得你费事。”铁牛收回手后对萧邦讲到。
“恩,行。凡叔,那些盘子还是像以前一样,回来让风儿给您一个个的送回来。”萧邦也没不好意思。
“不送回来也没什么,我这里什么都不会缺的。铁牛就一个盘子都没返给我过。”
“那些盘子我可一个都没浪费,都被我改成酒壶了。哈哈。”
······他们三个大人聊起了天,凡铁还在那儿坐着傻眼,还没搞明白刚才是怎么一回事,“菜让铁叔收起来了?收哪去了?速度那么快??”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再看旁边没有一个惊讶的。
萧风正好碰上凡铁惊疑不定的目光,心中顿时了然。他就坐在凡铁旁边,“你不知道刚才是咋回事?我给你讲。”
一句话顿时将凡铁吸引过去。
“你也看出来了吧,铁叔他,很厉害很厉害,比我爹还要厉害,比我师父也厉害,比凡爷爷——也不知道他和凡爷爷谁更厉害,也不知道我爹和我师父谁更厉害。”看到凡铁似乎越来越迷惑的眼神,“哦,对了,你还不知道我师傅是谁吧。我师父叫何镇,很有名的,和我爹齐名,他俩都是村里人公认的高手,‘萧西何南’就是讲我爹和我师父,合称‘萧何’,村里说书的都给他俩编了故事了······”
萧风一口气讲了好多村子里的人及他们的事,凡铁刚开始只想知道为啥菜没了,听萧风讲这讲那的扯其他的有些郁闷,听着听着觉得也不错,挺有意思,还了解了村子好多事。
说说笑笑间,下午的正常生活运转起来,有人来看病了,众人也该散场了。
“凡老头,凡铁要到我那儿住几天,你不介意吧。”根本没等凡梵讲话,头扭向凡铁,“小铁,收拾收拾,我住北头,离这儿挺远,你一趟来回得半个时辰,这几天你就住我那儿吧。”又转向萧邦,“小风也和他一样,不介意吧?”
“反正这小子每天也没啥事,况且这事还是我拜托你的,自然没问题。”萧邦也站起身来。
“爷爷,那我就去铁叔那儿住几天了。”
“恩。用点心,跟着你铁叔能学到不少东西。昨天我拜托隔壁,你王大娘,给你做了两套衣服,放在你床头上了,你带上一套,夏季一天就要换一次衣服。”随即又对其他人说,“有人来看病,我就先过去了。”
“恩。”
“月儿,一会送送你叔。”说完就往前院走去。
凡铁没讲话,看着凡梵走进前院后,才到自己屋里去。
也没有多少东西要收拾,一个葫芦,一个瓶子,外加一套衣服。两套衣服整齐的摆放在床头,一套和凡铁身上这件差不多是灰色的,灰色比较耐脏,却会吸热;另一套是浅黄色的,浅颜色的衣服夏天穿起来比较凉快,但却不耐脏。
考虑到打铁,凡铁选了灰色那套,虽然会很热。
一行人直奔村长萧邦家。
“翠姨,我又来啦!哈哈!”月儿这真送的彻底,直接就跟到他们家了。
村长家门外有一大片空地,门口有一口大钟。院子也和普通人家的院子大小差不多,比起凡梵的后院来,还要小上一些,不过院子里的内容可一点都不少:猪圈,鸭圈,羊圈,鸡窝,牛棚,还有一个菜园子。
一位中年妇女从堂屋里走出,习惯性地用手理了理鬓角的头发。她穿着几乎和村长一样的衣服,头发也不很长,用一根布条简单扎着,散下也不过到肩,发梢略显枯黄。长年的劳动已使她的皮肤变得粗糙,离的不近,你却依旧能看到她手上发黄的老茧。
她叫沈翠翠,是村长的媳妇。想当年还是黄花大闺女的时候,爱慕者真是可以从村子东头排到村子西头,但她却早已心有所属。她早熟,她还是少女的时候,她就爱上了萧邦。
萧邦比她大几岁,当时已是村里的青年才俊,一次意外让他认识了她,他对她一见钟情。他知道她叫翠翠,她和祖父一起生活,村里有条河叫渡河,她和祖父就住在那里。于是,萧邦展开了他的求爱计划,用他独特的求爱方式,他希望能打动她。
每天晚上,他都会到渡河她家对岸唱歌,风雨无阻,雷打不动,一唱就唱了三年!
石头人也会被他唱化吧!况且他的声音还那么的有磁性!
结果,他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了。
而现在,虽说才三十几岁,可从她脸上却看不出有多少风韵了。岁月总是不饶人,可恶的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一道道痕迹。
然而,那是什么,在她眼中一闪一闪的?
那难道是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吗?
看到萧邦依旧年轻的脸,会一闪一闪的;看到萧风越来越结实的身体,会一闪一闪的;看到凌雨越来越漂亮,马上就成为大姑娘了,会一闪一闪的;看到鸡窝里母鸡下的蛋,看到猪窝里小猪们拱来拱去找奶吃,看到鸭圈里的鸭子们伸长了脖子嘎嘎叫······那难道不是吗?
众人来到堂屋里,她就将桌子上一只编了一半的草鞋收起放到里屋,又拿出一双新布鞋。再看她脚上,就是一双草鞋。
“你就是小铁吧!以后见面得叫我婶子!”她对凡铁的到来很高兴。
“恩,婶子!”
“婶子第一次见面,也没啥东西送你,就给你一双布鞋,可別嫌婶子抠啊。”说着就把鞋往凡铁盛衣服的包裹里塞。
凡铁出于本能的想拒绝。
“这双鞋就是专门给你做的,你昏迷的时候我娘让我去量的你脚有多大,我们都穿不了的。”萧风冲凡铁挑了挑眉毛说道。
“谢谢婶子!”凡铁也没说太多。
“哎!婶子一个女人啥都不会,但缝缝补补的倒还行,以后衣服哪里破了记得找婶子啊!”满脸笑容的说完,又要给铁牛倒茶。
“弟妹,不用麻烦,我们这就走了。邦子,打开你家冰窖,我叫菜放下就走。哦,对了,弟妹,小风跟我去打几天铁,你同意吗?”
她犹豫了一下,看萧邦点了头,“好吧,跟着您是他的福气,能学到不少东西呢,就是苦了点。”
“娘,没事。就几天!”
“那娘给你收拾一下。”
“不用了,娘,就几天,就几天啊。”娘俩说着去了萧风的屋子。
“走,下冰窖。”
————————————————————————————————————————————————————————话说,这一章,我感触颇深。第一个是为人处事,第二个是青春,第三个是翠翠。青春有得讲,原来我一直不明白,为啥那么多的人都写青春呢?现在了解了一点,写青春是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青春,正处于青春阶段的人少有青春的。又验证了那句话:很多东西,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青春是最美丽的,处于青春,你身强体壮,皮肤好,不用担心身体,也不用担心容颜,因为这是最好的。处于青春阶段,你有的是机会,有的是时间,这是一笔金钱换不来的财富。青春就如朝阳,就如新抽的嫩芽,总是带来希望,带来生机,如此美好的事物没人赞美才会奇怪。其实我挺后悔,有一段时间,我沉溺在小说中,网络中,荒废了学业,以为自己年轻吗,就肆意的挥霍。浪费青春,真是最可恶的浪费。
翠翠这个情节,想必大家会很熟悉吧。翠翠的父亲是沈从文。前几天又看了一遍《边城》,自己都有点情不自禁地喜欢上翠翠了。虽然萧邦不是傩送,但萧邦身上有傩送的精神,看边城挺伤心的,在我的小说里就让他变喜剧吧!不了解的,可以看一下《边城》,陶冶身心,比看我这小说好的多的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