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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荒原

作者:好望角遇到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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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看什么?”

    布拉德往这边凑了凑,伸长脖子好奇观望,手里捏着银酒壶,里面盛的是爽口的维克多酒,在小镇待了一天,几乎所有人都爱上了这种好喝且不易醉的美酒。

    “地图。”

    “我越来越觉得你是个神奇的人,听你的老伙计说,大概在一年前的某天,那时候你还在码头当劳工,被货箱砸中了后脑勺,昏迷醒来后就变了个人。”

    “是吗。”郑飞简单一笑,便不作声了,认真思考事情。

    布拉德也挺识趣,见他现在不想多说话,于是悄悄离开,独自策马奔腾在广袤的平原上,享受疾风掠过耳畔的快感。

    红彤彤的朝阳,铺洒着令人心漾的光辉,冉冉升起。

    马背颠簸了一下,把郑飞从沉思中拉了出来,他环视了一圈,正欲继续思忖时,蓦然发现身边少了个人。

    “圣地亚哥呢?”他随口问。

    “喔,大家伙在后面那辆马车里,一早就钻进去了。”汉斯笑嘿嘿地说,耸肩。

    这倒是引起了郑飞的兴趣,要知道圣地亚哥是最不喜欢坐马车的,因为体型庞大,在那狭小的空间里会感到压抑。

    郑飞跳下马,让汉斯帮忙牵着缰绳,慢走几步来到马车前,抬手掀开帘子。

    “你......在干什么?”

    看清车里场景的这一刻,他居然愣住了,有点蒙。

    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圣地亚哥,另一个则是位中年男子,带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还留了一撮看起来较为高贵的山羊胡。

    男子是康斯坦察跟随车队的难民,交了两千银币,他曾是一个伯爵家的教师,因战乱而不得不逃亡。

    令郑飞诧异的是,圣地亚哥居然在学写字。

    瞧见帘子被掀开,圣地亚哥也愣了一下,继而微笑着拾起泛黄的纸炫耀自己的成果,那上面写着十几个形如狗扒的拉丁文单词。

    山羊胡男子认得郑飞是车队领袖,眼珠子转了转,揣测这俩人应该有话说,便自觉地弯腰钻出马车。

    “搞什么呢胖子?”看到圣地亚哥的进步,郑飞着实惊喜,嘴角挂上了欣慰的笑容。

    圣地亚哥小心翼翼地收好纸笔,旋紧墨水瓶盖,注视着郑飞的双眼,深吸一口气,徐徐吐出。

    郑飞从没见过如此正经、如此认真的圣地亚哥。

    “昨天傍晚在那片田野上,你跟我说既然人们觉得我是傻大个,只要努力去改变就好。我想过了,不是仅仅改变外貌就可以了,我很清楚自己最欠缺的是知识和修养,所以......”圣地亚哥耸耸肩,笑容中夹杂着一丝无奈,不过更多的是斗志。

    “现在才开始学这些东西,什么感觉?”

    “痛苦极了,但那又怎样呢,正如你曾经告诉过我,只要肯付出努力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我相信我可以,为了得到人们的承认和喜爱,拼一下!”

    闻言,郑飞禁不住拍拍他的肩膀,给他一个鼓舞的眼神。

    “你知道吗,其实很多有修养的贵族都不如你,因为他们的修养都是装出来的,活得一点都不真实,远远比不上你的随性而为。”

    “你这么说,我就很开心了。”圣地亚哥哈哈一笑,却冷不丁地屏住笑容,板着脸道:“我的老师被你吓跑了,你说怎么办?”

    “有个问题,他为什么会愿意教你呢?”

    “我是付了钱的,一天十个银币呢!心疼,都是我的血汗钱啊~”

    “别嚎了,我去把他叫回来。”

    说着,郑飞掀开了帘子,走之前冲圣地亚哥打了个手势:“胖子,加油。”

    “你也是。”

    看着郑飞走远的背影,圣地亚哥皱皱眉,自语:“我为什么要说你也是?你可是个什么都不缺的家伙啊,上帝之子。”

    ......

    半个月后,车队又抵达了一个小镇,不过没在这停留,只是短暂修整半小时就继续出发了。

    因为,此小镇男多女少。

    休息的时候,郑飞用不断改良过的六分仪测了经纬度,确认一下当前的位置,在地图上做出标记。

    旅途的枯燥,也许只有旅人才懂。

    一辆车、一只狗、一段曲调动人的音乐,就是一场旅行。

    郑飞跨在高贵的英格兰纯血马上,手牵缰绳,仰头凝望天空,淡蓝色的画布上点缀着几缕云彩。

    喝口酒吧,他想。

    摸出酒壶,布拉德递来一包牛肉干。

    “谢谢。”他接过。

    布拉德回了个微笑,静默少顷,问:“我们多久才能到英格兰?”

    “一两个月吧。”这是保守估计,在一切都顺利的情况下。

    “哦。”布拉德垂头,戴上大沿帽遮挡阳光,头皮被烤得发烫。

    “想家了?”

    “说不想是假的,毕竟是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并且,那里有我最美好的回忆,塞纳也是。”停顿片刻,布拉德轻叹:“你说,明明塞纳是我曾经痛恨无比的陷害我的人,我却对他没有哪怕一点点恨意呢?”

    “宿敌的羁绊。”郑飞平视远方的山脉,轻声说。

    再一次的静默,徘徊在苦恼中,布拉德揉了揉眉心。

    “也许吧。”

    话音刚落,布拉德倏然调侃道:“喂,你的小相好又来找你了。”

    郑飞眼角余光一瞥,果真看见阿曼达驾马而来。

    “我去前面溜达,帮我拖住她。”说罢,郑飞抬手甩起马鞭,飞奔在一望无垠的荒原上。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他的驭马技术已经相当娴熟,跨在马上俯身感受扑面而来的疾风,倒是有种说不出的爽快。

    就这样,十几分钟过去了,他驾马来到一个小坡顶,回首以盼,车队如蚂蚁般依稀,已经隔了好几千米。

    下马,站在坡顶,拧开酒壶盖儿喝了口,眺望着延伸至天边的荒原,心中升腾起一股豁达空旷之感。

    嘴角上扬,伸展双臂。

    猝然,打了个激灵。

    视野范围内,出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人,那人蹲在一棵早已死掉的树下,舔着干裂的嘴唇,充满敌意地盯着着郑飞。

    下意识的,郑飞取下肩上背着的长枪,提在手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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