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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老人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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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章:老人出手

    程辛想了想,说:“恩,应该是因为她们长得太难看了吧。我其实喜欢一个人,还是看脸的,如果长得丑,我不太愿意和她们做朋友的。”

    “啧啧,你可真是肤浅的人类啊。”

    “啧啧,你应该觉得庆幸,你长得不是很丑,要不然,你以为我能和你和平共处这么久?”程辛说。

    王宛童的嘴角抽了抽,她知道自己长的什么样子,和班上原来的班花赵美丽、还有艾小青比起来,她的颜值,显然要低得多,只不过,她的皮肤还不错,很白,白里透红,这都要感谢她的干妈,时不时会送一些营养品给她补身子。而她的个子,也长得比较快了,她刚来八角村的时候,个子在班上的女同学之间,算是比较矮小的,现在,她不算矮,现在,她的个头,算是中等偏上了。

    而她现在是戴着眼镜的,其实,她不戴眼镜会好看一些。而她的眼镜,其实早就已经换成了平光眼镜片,主要是因为,她继承了鲫鱼的视力,她的视力完全恢复了,而之所以一直戴着眼镜,是因为她不想让身边的人,觉得她有太大的改变。

    王宛童知道自己的外貌,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而她,也并不对自己的外貌抱有太多的奢望和幻想。

    虽然不管是九十年代,还是二十一世纪,都是看脸的时代,人们总是会对美人温柔一些,也会给美人更多的关爱。

    可是,后来的王宛童,在和男人的厮杀战争中,明白到,当你身处食物链底端的时候,美貌可以让大部分人对你心怀好感,分给你一点面包,但是,当你越走越高的时候,美貌能够带给你的东西,只会越来越少。当你想要的东西不是面包渣而是王座的时候,已经没有人会管你美不美了。

    而王宛童,就是在无数次,和男人相互厮杀的战争之中,获得了无数的成长,她失败过,也赢过,她得到过,也失去过,她想要的,当然不只是面包渣而已,她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掌握在自己手里的王座!

    是的,她对于男人的信任,早就在上辈子封景的身上,全部消失殆尽。

    她要的安全感,她要的全世界,她全都靠着一步步地算计,一步步地步步为营,最终握到了手里。

    王宛童和程辛聊了几句之后,便上课了。

    这节课,是数学老师许愿的课。

    数学老师许愿,前几日请假回家了。这次回学校上课,大家明显发现,许愿老师瘦了。

    许愿老师原本是十分英俊潇洒的,人也瘦瘦的,现在更瘦了,反倒一点都不帅气了。

    王宛童瞧着许愿老师,许愿老师请假三天,加上周末的两天,一共是五天的时间,能够让一个男人消瘦这么快,肯定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情了。

    王宛童的鼻子动了动。

    她自从继承了流浪狗的能力之后,嗅觉变得特别的灵敏,比如,如果班上的周彪放屁,大家可能还没有闻到,她是第一个闻到的。

    王宛童闻到了许愿老师身上,有焚烧物灰烬落在衣服上的味道。

    她便瞬间明白了,许愿老师,大抵是前几日,才参加过一场葬礼吧。而那个死去的人,应该是对许愿老师非常重要的人。

    果然。

    王宛童还没有继续往下猜测。

    许愿老师张了张嘴,说:“同学们,我这几天请假回家了,离开了你们几天。那几天,我失去了对我一生有着非常大影响的爷爷。我可能这几天的心情会有点低落,希望,你们在课堂上,能够稍微安静一点。”

    原来是,许愿老师的爷爷去世了啊。

    老人家年纪大了,到了年限,就算是不想离开,也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

    人如果没有经历过,是很少能从别人所说的感受之中,有感同身受的感受的。王宛童此时此刻,是完全能够理解许愿老师的心情的。

    上辈子的她,害怕失去外婆,害怕连外婆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于是辞掉了自己在京城的高薪工作,掏出了自己的积蓄,她想要救外婆。

    可是,就算是掏出了所有的钱,也不过是让外婆续一时的命罢了。

    人生。

    不是所有人,都能重来第二次。

    上辈子的她,被未婚夫封景残忍杀死,她才有了这辈子的心声。

    这辈子,她要好好生活,切莫再留有遗憾了。

    ……

    响县。

    集市。

    在集市做生意或者居住的人们,全都议论纷纷,天哪,昨天晚上的大火,真是吓死人了。要不是他们从屋里跑出来跑的及时,肯定会被烧死啊。

    而九合古玩。

    那家在集市里开了数十年的古玩店,在一夜之间,被烧没了,只剩下黑漆漆的残墙屋瓦。

    人们全都议论道:“我看啊,是这彭老板昨天得罪了那些人,他们老大来寻仇了。”

    另一个人将食指放在了自己的唇边,他小声嘘道:“嘘,你声音小点,那天龙帮的事情,哪里是你该讨论的?你不知道吧,天龙帮昨天又火拼了,现在整个响县的帮派,全都被天龙帮收了。所以,我们还是不要讨论别人的是非的。”

    旁边参与讨论的人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天龙帮的势力是越来越大了,听说他们的老大,以P市为据点,这几年越来越厉害,整个南省,只要是一听到天龙帮,其他的社团都会让路,而响县的这几个社团,这几年被青龙帮吞的太厉害,才不得不奋起反抗,谁知道,不反抗还好,一反抗起来,反而被青龙帮整个儿都给端窝了。

    ……

    响县。

    集市。

    大家都在议论着天龙社团,不一会儿,昨天那几个被抓的混混被放出来了。

    他们见大家都围在被烧掉的九合古玩店门口,还有人敢讨论他们天龙社团的事情。其中带头的混混听到了,他立刻抓住了那个人的领子,说:“我们天龙的事情,是你可以议论的吗?”

    他说:“你,你,你们去公厕里。”

    其他的几个混混,怎么会不知道带头的那个人的意思呢。这样的事情,他们从前可没少干呢。

    于是,混混们吆五喝六地去了附近的公厕。

    不一会儿,那几个混混提着几个桶子过来了。

    附近看热闹的人,全都捂住了鼻子,好臭啊。

    混混们提着一大桶的米田共,来到了领头混混跟前,他们说:“大郑,你看,这么多够不够?”

    被叫做大郑的领头混混,他瞧了一眼,说:“恩,够了。”他还依旧抓住刚才那人的衣领,他说,“我问你,你今后有没有记性,还会不会讨论我们天龙?”

    那人看着那么多的屎尿,他吓都要吓死了。

    他说:“我记住了,我以后都不会说的,我发誓,我保证。”

    大郑冷笑了一声,说:“是吗?可是,我还是怕你记不住呢,所以,为了让你印象深刻一点,不如,吃屎吧。”

    大郑这样说着,他把那人的头,按进了屎尿桶里。

    在场看热闹的人,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有个老人实在看不下去了,他站出来,说:“年轻人,你不能这么过分!”

    大郑回过头看向那个老人,这年头,真是什么人都有啊,他在九合古玩收保护费,出来了一个小女孩,尼玛,上来就是挑衅,还没动手呢,警察就来了。

    要不是警察来了,他非要把那个不自量力的小女孩好好教训一顿。

    现在,又冲出来一个老人,真是日了他大爷的。

    大郑把那个吃屎的人丢在一边,他说:“老头,你他妈是不是活腻歪了,怎么说话呢,屁股和嘴张错位置了是吧?你要是心疼他,你来替他吃屎啊!”

    混混们听了大郑说的话,他们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老人是拄着拐杖的,他的拐杖戳了戳地面,他大声说:“年轻人,你这么欺负人,你将来是会有报应的,你知道吗?”

    大郑的嘴巴微微一斜,他说:“报应,老头子,你是疯了吧,我才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鬼报应!”他走到了老人的跟前,说,“老头,我让你得意!我弄死你!妈的!”

    他准备去抓那老人的衣领,他要如法炮制,让这个臭老头吃屎。

    谁知道,还没有靠近那老人,只见老人手一抬,他只觉得自己的膝盖很疼。他一下子跪在了地上,他哎哟叫了一声。

    他怎么会忽然摔了?

    他好不容易缓过神来,他动作迅速地立刻站了起来,他恶狠狠地说:“死老头,你他妈很邪门啊,老子今天不教训你,老子不姓郑!”

    大郑最后一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他冲向了老大爷。

    只见老大爷抬了一下手。

    大郑觉得自己的身体,受到了强烈的撞击,他一下子往后退了一步,他没站稳,啪的摔在了地上。

    看热闹的人们,全都为老大爷鼓起掌来。这位老大爷,是高人啊!虽然只是一个看起来十分普通的老大爷,却没想到是个绝世高手,要是没有这个老大爷,刚才那个人,会被欺负死吧!

    人们真想给老大爷喝彩!

    大郑摸了摸胸口,他的胸口好疼啊。

    这个老头子,会武功啊,卧槽!

    真是日了他大爷的!

    大郑捂着胸口,他一揉就疼。

    老大爷的嘴角勾起了一丝微笑:“年轻人,我说过的,做人不能太过分,不然,你会遭报应的,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最后奉劝你一句,你现在受了内伤,千万不要揉,也不要动气,不然,你胸口的肋骨,可是全都会断掉的。”

    老大爷说完,他拄着拐杖,离开了人群。

    人们见老大爷走了,他们都不敢继续围观看热闹了。

    毕竟,他们刚才都在鼓掌,这群混混要是找他们麻烦可就糟了。

    刚才被大郑逼着吃米田共的那个人,趁着大家都在跑,他也跟着跑掉了。

    而大郑,他胸口疼得都要炸裂了,他对兄弟们说,“快,快带我去看医生。”他入社团以来,大大小小受过不少伤,可是没有哪一次,比这一次疼,他真的觉得,自己的肋骨,是被震断了。

    那个老头,简直是绝世高手啊。

    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还没有靠近老人,就被打了。那老人的手呢,也从未接触到他。

    老人完全是,隔着空气伤了他。

    兄弟们也是着急了,全都手忙脚乱的说:“好,大郑,你挺住,我们这就走!”

    ……

    八角村中学。

    孔远志正在学校里上课,他正在数学课上,偷看一本小说。

    这是他租来的一本小说,上课上得无聊了,他就会看小说。

    孔远志是坐在窗户边上的,他和同桌说好了,如果老师来了,就提醒他,他好赶紧把书收起来。

    同桌点点头,表示答应了。

    孔远志便看起书来。

    这本小说,其实之所以吸引他,是因为小说写得非常奇幻,说的是,一个叫做温顾的女孩子,她是三十岁没有结婚的老女人,每天在建筑行业奔忙,结果一不小心,被自己的堂哥给杀死了。之后,这个女孩子重生回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小女孩因为是重新活了一次,所以能够预知未来的很多的事情,小女孩还有超能力,并且利用自己的超能力和上辈子的技能,开始赚钱,最后,这个小女孩,创造了一个繁荣巨大的商业帝国。

    其实这本小说,可能更适合女孩子看,可是,写得太精彩了,和别的小说一点都不一样,甚至比他的有颜色的小说,还好看一些。

    发家致富创造商业帝国,这不就是他的梦想吗?

    他觉得,要想在这个世界生活的好,金钱,是他现在最需要的东西,只有有了钱,他才能拥有其他的东西,比如权利,比如地位,比如,他想要的所有的女人。

    他看得正入迷了,忽然,有人敲了敲窗户。

    他回头一看,魂都吓没了,班主任正站在他的窗户旁边呢。

    孔远志心说,他大爷的,这下可完蛋了。

    他这样想着,班主任在窗户外面说:“孔远志,你带着你看的书,给我滚出来。”

    孔远志哪里敢反抗,他的班主任是个变态,他好不容易乖乖地当了一阵学生,现在,只怕又要被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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