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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入学篇·船长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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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我真的航海日记:

    星期一,8月24日

    凌晨1点47分,航向95度,航速9节,风力3级,风速14Km/h,海面上几乎没有浪。

    天气良好,费迪皮德兹号已经驶入了阿瓦隆海洋公国的领海,距离13区的港口还有50多海里,我们大概晚点了17个小时。

    刚做完应急照明的测试,因为三副说甲板上的挂灯好像坏了,然而并没有,他只是叫我过去谈谈心,让我别在航海日记上参他一本,然后我就耿直地答应了。

    昨天下午5点钟的时候,有大量水龙突然造访,而巴鲁蒙革的人竟然毫无察觉,最后他们还把锅甩给了某个叫北美风龙的新物种。

    因为这件事情,有73人受了轻伤,还有2人重伤,其中一个正在给一群混蛋写航海日记,值得庆幸的是没有人失踪,也没有人离开。

    虽然我很不明白,有蛀牙为什么也算重伤,但是他们就是这么认为的,我也很绝望。

    一切安好,就是这船开得有点慢。

    昨天驾驶员给我接手的时候,一口气开到了35节,我保证这速度能把美国人的巡洋舰给比下去。

    所以我们现在最多只能开到10节。

    修水表的师傅还说,他不能保证那该死的机轮不会烧得它老妈都不认识去,在给费迪号来一次大修之前,咱们最好给他安分点。

    否则……

    咱们就只能游过去了。

    『一级航海士·食我真·记』

    台风虽然已经过去了7个多小时,但是食我真的肩膀还在隐隐作痛,缠在他上半身的纱布也已经被换成了简单的三角巾。

    医生说他的恢复能力远比一般的变种人优秀,一条条的纱布下,不再是血肉模糊的伤口,而是崭新的肉芽粘合在一起,组成了新的肉壁。

    这时候,他正享受着微凉的海风。

    睡了4个小时,他变得很精神,两只手捧着一枚龙蛋,而眼睛则倒映着一团琥珀色的液体,一条雏龙卧在里面,摇尾巴,蹬腿,扇翅膀……

    “嘿!”

    船长坐着轮椅,在后面喊了一声。

    食我真很明显被吓到了,他下意识地把龙蛋藏在身后给保护了起来,并呲牙咧嘴地挤来了一个干巴巴的笑容。

    “那是,龙蛋?”船长问。

    “嗯,我想你已经见过了。”

    “能让我再瞧瞧吗?”

    食我真没有拒绝,只是又挤出了一个非常无辜的小表情,这才把龙蛋递到了船长的怀里。

    他看着船长小心翼翼地抬着胳膊,再看船长那五花大绑的纱布,心里很纳闷,为什么同样是重伤的两个人,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船长一边端详着龙蛋,一边说到:“一只北美风龙,还是个混血儿,竟然有帕尔玛·马霍卡黑龙的血统,头一次见到。”

    “帕尔玛·马霍卡黑龙?”

    “一种火龙,是最危险的龙族,没有之一,极具攻击力,传说它们是亚特兰蒂斯的使者,守护着海格力斯之柱的秘密,通往天国的阶梯就是用它们的龙骨堆砌出来的。”

    “听起来不错。”食我真抿嘴示意。

    “可惜这种龙在上上个世纪就已经灭绝了,最后一条帕尔玛·马霍卡黑龙死在了一个名叫若泽·卢依兹·索拉斯柯的西班牙猎人的手里。”

    “那它怎么解释?”

    “天知道,也许世界上还有活着的帕尔玛·马霍卡黑龙也说不定,就像从来没有人愿意相信我一样,说真的这确实很遗憾。”

    “嗯?你的论文怎样?船长。”

    “啊,挺好,再过一天全世界都会知道世界上曾经生活过一种叫北美风龙的物种,现在已经有人开始邀请我去讲座了。”

    “那确实挺遗憾的。”

    “是啊,最遗憾的是这枚龙蛋里的幼龙竟然不是纯种的,这表示北美风龙真的已经灭绝了。”

    船长把龙蛋交回食我真的手里,自己则推着轮椅离开了,他拒绝了食我真的陪同,临走前还落了一句——祝你好运,食我真。

    还有5个多小时,这艘船就要停靠在阿瓦隆海洋公国13区的港口上,而食我真也马上要离开这艘船,重新开始自己的大学生活。

    还记得一年前,他就读于中国广州的黄埔猎人军官学校,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黄埔猎人。

    那是隶属于广州军区的一所国立大学,只招收一些能力出众的变种人,负责培养他们成为专业的超级士兵。

    食我真在哪吒行动中受了重伤,大脑前额叶严重受损,除了无法高度集中精神以外,还几乎失去了所有记忆,而那颗令他生不如死的炼金子弹至今还遗留在他的大脑里。

    所以,他被推荐到了阿瓦隆海洋公国的加

    斯顿大学,推荐人就是费迪皮德兹号的船长,同时他也是加斯顿大学的辅导员马瑞。

    晨昏稀星,日照天明。

    一眨眼的功夫,5个小时就过去了,13区的海港城迎来了美丽的日出,海水和陆地在这里交织,融汇成一幅生动的画卷。

    略微汹涌的海平面,有白光洒在上边。

    一座雾蒙蒙的沼泽静静地躺在河畔上,从蓝幽幽的海水中突兀出来,享受着温暖的太阳光,沐浴着柔和的光线。

    从侧面看,倒是很像Washington的缩影。

    这座城市成型于1822年,规划它的建筑师正是法裔美国人皮埃尔·朗方,是其平生最得意的作品,而且也包括Washington在内。

    在新的城市,新的一天里。

    食我真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在各位年长他不知道好几十岁的船员中,一一地道别,阐述这几天以来的悉心照顾。

    借着这个机会,船长马瑞也让船东他们把食我真这几天以来的工资给一次性结了,总共是174800元,还真是高薪职业啊,食我真呆呆地看着给他送行的那群百万富翁。

    他离开了费迪号,孤身站在码头的公交站牌下,却被旁边一个同龄的女生给狠狠地瞪了一眼,还附赠了一个手撕扒鸡的动作。

    女孩穿得简单,但很整洁,皮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身体还散发着海盐的卤香味,瞧得出是刚出海回来的人,搞不好还是跟他一条船的。

    食我真的内心仿佛被雷劈了一般,这刚下船就遇到了一个中国人,还说不定是德州人呢,而且船长好像就是德州人来着。

    食我真尝试着去主动打招呼。

    他说,“那个,咱两认识吗?”

    女孩呲牙一笑,“呵呵,认识,我已经跟你认识了三次了,如果你脑子没有进水的话,这会儿应该已经记住我的名字了。”

    这个理应生得腼腆的小姑娘,一开口就让食我真惊心于她的危言,就连胸膛都为之一震,他的本能告诉他,这个女孩很危险。

    他承认自己的脑子确实不太好使,毕竟咱也是脑瓜子顶上开过瓢的人,但女孩那小麦色的肌肤却像是在警告别人别触碰她。

    真相只有一个,这小姑娘也是一个变种人,食我真已经用眼睛穿过她的行李箱找到了带有她名字的笔记本,上书:马雪瑶。

    诡异,渗人,让人脊背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