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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迎春阁的人?”
“非也,非也。”邋遢武士摇了摇头。
“那你是迎春阁请来的人?”薛衣侯再问。
邋遢武士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
这下,薛衣侯就有些纳闷了。
既不是迎春阁的人,又非迎春阁请来的人,那么为何要阻止自己嫁祸迎春阁呢?
“哼,故弄玄虚。”薛衣侯冷笑一声,“你到底是谁,想做什么?”
“吾名要别,正如你们所见,不过是一落魄武士耳。”邋遢武士竟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份。
要别?
没听过。
不仅是薛衣侯,就连身前身后的雷霆以及林也是暗自摇头。
至于落魄武士,也就是个往自己脸上贴金的称呼,说句不好听的,他们就是浪人。
所谓浪人,便是没有跟脚的武士。
但凡武士,绝大多数都有大小家族豢养,但这其中还是有一小撮的例外。
比如现在,薛家将亡,其下的武士若有能逃得性命的,就会沦为浪人。还有一些良人,自小得了机缘,走上了武经修行之路,却因为家境贫困,无以为继,便自甘堕落为浪人。
可不管是哪一种,也不管他们本身的修为如何,出于忠诚考虑,是很难再有家族收拢的。毕竟,不知根底的,认谁用起来都不放心。
当然,这些浪人倒也有自己生存的法门,便是临时的为人卖命,以换取报酬,维持生计,进而催生出了刺客这个行当。
也有一些心思中正的浪人,身处江湖,行侠仗义,被人称为游侠儿。
“哼,孤陋寡闻之辈,告诉你们也无妨。吾祖乃是春秋之时有名的刺客要离。”要别似乎很在意自己的身世,看得出对薛衣侯三人的无知很是不满。
“要离?就是那个助吴王阖闾称霸的刺客要离?!”雷霆惊呼一声,不由的肃然起敬。
自从周天子势微,引得群雄纷争到列国之前,还有一段长达三百年的时间,被称作春秋。其间,先后有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五方诸侯相继称霸,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热闹至极。但事实上,在春秋的末年还有两位诸侯称霸,分别为吴王阖闾以及越王勾践,只不过这两者在位的时间太短,只能算得上是昙花一现。
吴王阖闾称霸不足五年,便为后起的越王勾践所杀,而后者的命运更是跌宕,先为后继的吴王寻仇,差点就闹了个国破家亡的境地,却最终卧薪尝胆反灭吴国,正是凭借那一仗成就霸业。
只可惜,这越王勾践在称霸之后,却是作死的玩起了狡兔死、走狗烹、离鸟尽、良弓藏的把戏,最终将好端端一个诸侯国,弄的国破家亡,也就此揭开了列国的精彩华章。
吴越间的恩怨虽然短暂,却依然还是给春秋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浓重一笔,更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典故。
这些且不说了,只说这要离,便是当年吴王阖闾能够称霸的关键人物之一,另外一个名为专诸,同样是当时最有名的刺客。
如此响当当的名字,早就已经传扬天下,甚至被武士当做楷模,今天有幸见到要离的后人,让雷霆跟林如何不心怀敬意。
“不错,正是祖上。”要别很享受雷霆跟林的敬重,但转眼间,那张不修边幅的脸就阴沉了下来,阴冷的盯着不动声色的薛衣侯问道,“小子,你这是何意?”
薛衣侯冷冷的瞥了落魄武士一眼,眸子里满
是嘲讽之意。
“要离之名确实如雷贯耳,可跟你又有什么关系?”薛衣侯冷声道,以往他虽自称纨绔,也没少做那“我爹是某某”的荒唐之事,却偏偏看不得别人如此。
更何况,此情此境,这要别是不是敌人且不去说,但绝对称不上朋友,否则为何要拦住自己的去路,而且这番东拉西扯更是有拖延时间的嫌疑。
时间每多过去一秒,薛衣侯自己的性命就多一分危险。
思量种种,薛衣侯怎么可能还去捧此人的臭脚?
“不管你是谁,现在还请让路,否则就休怪我们翻脸无情了。”薛衣侯不给对方纠缠的机会,直接威胁道。
“翻脸无情?”要别气极而笑,若不是还保持着最后的一丝理智,怕是早就动手将这个不仅侮辱而且还威胁自己的小混蛋一剑刺死了,“就凭他们两个?”
一时间,气氛陡然变得紧张起来,原本驻足于薛衣侯身后的林也不自觉的走上前来,跟雷霆一左一右护于薛衣侯的两侧。
“果然要穷图匕见了么?既如此,那还啰嗦什么?”薛衣侯当仁不让道。
“你……”薛衣侯表现出的硬气,可谓让要别恨的咬牙切齿,但同时心中也是暗暗生出了些佩服。
浪人便是如此,在他们的价值观中,罕有是非之分,却非常的敬重强者以及忠义之人,更何况……
“不知好歹的家伙,婳絮好心好意的请托我相救于你,你却要祸水东引,想将迎春阁拉入麻烦,却是万万不能的。所以……”要别一改慵懒的模样,突然变得郑重起来,“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其一,你乖乖的让我带走,逃离薛山县,如此,你好我也好。其二,我动手杀了这两个家伙,将你强行带走。”
“果然如此。”薛衣侯心头一沉。
事实上,自这要别现身,薛衣侯便有了猜测,可当真正得以印证的时候,却依然难以接受。
之所以无法接受,只因为,这要别话里行间,透露的信息非常明显,他只会救自己一人,至于雷霆跟林……
若薛衣侯只顾着自己逃命的话,他之前何须如此麻烦,不惜晓以大义,不就是为了能打消雷霆三人的死志么?
立时间,雷霆跟林就向他看来。
“你们休要动歪脑筋,若是能答应,早在出北城之前,我就答应那个女人了,何须等到现在。”薛衣侯无比坚定的瞪了两人一眼,“更何况,相比于这个邋遢的家伙,我更相信你们。”
信任?
雷霆跟林不由的对视了一眼。
是啊,他们如何信任眼前这个自称要离后人的落魄武士,能够安然的带十四郎离开,又或者,眼前这个人所说的一切根本就是精心编织的谎言,为的就是能够兵不血刃的拿下十四郎,去邀功请赏。
落魄武士若是能信的过,只怕母猪都能上树了。
雷霆跟林立时就打消了心中的计较,再次戒备的望向要别。
“哎,真是愚不可及啊。”要别大为苦恼的挠了挠头。
这薛家十四郎还真是有够难缠的,只一句话,就蛊惑住了这俩傻蛋。
“总之,我是不会让你们去迎春阁的。”要别摇了摇头,缓缓的抽出了腰间那锈迹斑斑的青铜长剑,“既然如此,就先送你们两个去见……阎王了。”
要别此次的任务只为薛衣侯,至于其他人的死活,如何会放在心上。若是他们识时务也就罢了,既然不识抬举,
那就只能杀之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在你们仨隐匿在房顶的时候动手的。”要别轻飘飘的一句话,却是惹得雷霆跟林心头大震。
“你发现了我们?”雷霆紧握着长剑,忍不住失声道。
“很难么?”要别不屑一顾道,“不仅如此,我还看到了另外一出好戏。就在临近的一条街上,一个足有一丈高的笨拙家伙,竟是傻傻的钻进了人家的陷阱里,苦战之下,虽斩杀了三名黑衣人,但还是被割掉了脑袋……啧啧,那一幕很精彩。”
这下子,不仅是雷霆跟林,就连薛衣侯也被震的呆滞了。
一丈高的笨拙家伙,那不是……山么?
薛衣侯心头一痛,直到此时,他才突然想了起来。
之前吩咐山留在北城发射烟花信号,之后再赶去战场,可直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山的身影。
因为之前的接连血战,薛衣侯早就顾及不上其他了,直到要别提醒,才幡然醒悟,却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可这算意外么?
即便山及时的赶去了战场,也未必能逃过此劫吧。
从这点上说,这并不意外,可为什么心还那般的痛。
山死了,继风跟火之后,成为第三个丢掉性命的缇骑司。
那么阴呢?他可是还在殿后呢?为何现在还没有赶来,是迷了路,没追上来,还是已经……
薛衣侯不敢再想下去了。
“你既然是浪人,那么有一桩买卖,不知道接不接?”薛衣侯不等双方动手,突然紧咬住牙关冷声道。
“买卖?虽然我现在没什么兴趣,不过说来听听倒也无妨。”要别耐住性子道。
“护送三个人离开薛县。”薛衣侯说道。
“你们三个?”要别拿剑指了指三人。
“不,是他们俩还有刚才的那个哑巴。”薛衣侯摇了摇头,“毕竟,我属于另外一桩买卖,不是么?”
“三个人?”要别摸了摸满是胡茬的下巴,“却不知你能出什么价格?”
薛衣侯用左手在身上摸索了一番,拿出了浅吟锯,“此剑千金不换,如何?”
“十四郎,不可?”雷霆大惊失色。
“给我闭上鸟嘴。”薛衣侯毫不留情的骂了回去。
作为一个武士,用剑的武士,而且自诩为一个高手,要别自然是识货的,不仅识货,更有着超出常人的眼光。
可饶是如此,当他投注到薛衣侯手中的那柄两尺短剑时,依然再难移开目光。
剑长两尺,薄如蝉翼,亮若明镜,只此一点,就看出绝非青铜器,难道是……铁?!
不,铁绝对没有如此好的韧性。
看那短剑虽是停滞半空,可剑身依然不由自主的上下颤鸣,寒光四射下,又岂是那干脆易折的铁所能铸造?
当下,青铜器虽依然还是主流,但一些地方还是出现了铁器,但受限于工艺水平,但凡铸造出的器物,其性极脆,很容易就被折断,远达不到青铜器的水准,可即便如此,依然备受一些知名大匠师的青睐,潜心研究,偶有名~器现世,必定被炒至天价。
若这两尺短剑的质地为铁,仅此一点,价值就不可估量,更何况它所呈现出的极佳韧性了。
咕噜,喉结涌动,显示着要别的心动。
“能否与我一观?”强忍住明抢的冲动,要别不无央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