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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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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钱佩珍万般不舍的注视下,李兰峰和董霜霜一起走出了钱府。

    没有让她相送,因为那只是徒增离殇而已。

    这次远行,排场可是十足。

    钱多多毫不吝啬的将青翎战车送给了他。

    青翎马神异非常,后面的战车也是拉风无比。

    它和普通的马车相比,就好比前世五菱与宝马的差别。

    李兰峰盘膝坐在柔软的长凳上,闭目打坐。

    董霜霜在一旁开始还很好奇,东看看西摸摸,后来也感无趣,开始哈欠连天了起来。

    “落雁三十六式”李兰峰猛然间睁开双目,神色显得十分诧异。

    孙家老头儿,居然有这种好东西

    虽然这个武技的级别不高,只有天级中阶,但是它居然有着三十六招。

    威力或许赶不上李兰峰的其他武技,但是它是一种手上功夫,让他有些惊喜。

    他自己的武技虽然数量繁多,但是基本上全部需要使用武器,在很多种情况下,就显得毕竟尴尬。

    特别是他又把修罗邪光斩给升级到了圣级之后。

    不能说碰到一个小喽啰就要掏出武器干别人吧。

    不出武器,直接使用圣级的修罗邪光斩就更加不合适了。

    大炮打蚊子。

    蚊子:你礼貌吗

    孙家老头留的这本武技,显然让他来了精神,仔细一研究,脸上的喜色更是无法抑制。

    这套武技,还颇为不凡。

    看来孙家,也没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这套武技前十二式式为拳法,中十二式为掌法,后十二式为指法。

    说是一套武技,不如说是三套来的实在。

    有点类似于奔雷十三剑,单独的拳法,指法,掌法,都是越到后面威力越大。

    “叮,检测到外界有陌生天级武技,是否以阿拉德之力快速学习”

    “学习。”

    “叮,恭喜宿主习得了天级武技落雁三十六式,消耗上品晶石x100。”

    “是否继续花费100上品晶石将之提升到初窥境”

    “是!”

    “叮,恭喜宿主落雁三十六式领悟到了初窥境,是否继续花费200上品晶石提升到小成境”

    “继续!”

    “叮,恭喜宿主落雁三十六式领悟到了小成境,是否继续花费400上品晶石提升到登堂境”

    “小爷我现在有钱,继续!”

    上次学习奔雷咒,由于实在是太过于窘迫,他提升到了初窥境就停止了。

    现在的他,在洗劫了几个矿脉,又在千机城敲诈了十几个家族后,可以说是财大气粗了。

    “叮,恭喜宿主落雁三十六式领悟到了小成境,是否继续花费4000上品晶石提升到造极境”

    “嘛玩意儿”

    “系统大爷你怎么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就来了个10级加倍”

    他只是稍作犹豫,就咬了咬牙,4000上品晶石或许有些让他心疼,但是他还是很好奇,将武技学到登峰造极境,到底会是那番模样。

    又在花费了5000上品晶石后,他干脆将奔雷咒的熟练度也给提升了上来。

    哎,系统这功能,牛皮是牛皮,就是太烧钱,他居然又有了种紧迫感。

    还是得想办法去搞钱!

    青翎战车一路向东疾驰,仅仅一天而已,就已经走了近十万里的路程。

    夜幕来临,李兰峰也是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夜宿场地便停了下来。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打个野。”

    虽然戒指内钱佩珍给他准备了不少点心,但是他还是想开点儿荤。

    盏茶功夫不到,他便倒提着一个白色小鹿走了回来。

    董霜霜见状,赶紧上去,接过他手中的食材,就赶紧到小溪边收拾了起来。

    李兰峰饶有兴趣的看了她一眼,然后便独自升起了火来。

    而董霜霜提着小鹿来到溪边,顿时有些傻眼。

    她把它来回翻了好几个个儿,硬是不知如何下手。

    她悄悄瞅了李兰峰一眼,见他好像没注意这边,咬了咬牙,从戒指内拿出了一个极为精致的匕首。

    手中寒光一闪,鹿头直接滚落在溪水之中。

    紧接着又是唰唰几下,小鹿的皮连着毛发直接被削掉。

    做完这一切,她又悄悄的看了李兰峰一眼,见他真没看向这边,她才长舒一口气。

    然后给这小鹿开膛破肚起来。

    李兰峰虽然眼睛没看,但是他的灵魂力可是一直展开着的。

    看着她如此给鹿扒皮,他感觉十分好笑。

    从这里也证明了,董霜霜,绝对是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大家小姐。

    这些活儿,她平日里绝对没有干过。

    要知道,这些事情,钱佩珍和赵诗雅都是能干的漂漂亮亮的。

    不知道她所说的她来自玄霜阁,到底有着几分可信度。

    足足过了小半个时辰,董霜霜才磨磨唧唧的提着那被清理干净的鹿肉,走了过来。

    李兰峰瞧她满面通红,也没有再调笑她。

    “收拾的不错。”

    这一句非常违心的赞誉,直接让她巧笑嫣然:

    她找来几片非常大的树叶,将鹿肉放在上面,然后又找了一些树枝,把表皮去掉,还拿到了溪边冲洗了一番。

    看着架势她是想自己烤

    李兰峰满脸古怪之色。

    没一会儿,她便用手中匕首,将鹿肉给分成了五六块。

    然后用两根树枝,穿在上面,直接架在火堆之上,还不停的转着圈。

    “嗯,看着倒是有模有样。”

    董霜霜一听他这般说,手直接哆嗦了一下,然后理了理额前散乱的发丝,有些怯弱的说道:

    “公子,不好意思,我在家的时候,确实没有做过这些。”

    “呵呵,不装了”

    “公子...”她满脸尴尬。

    “没事,凡是都有第一次,我很荣幸,你能把这个第一次给了我。”

    董霜霜听他这般一说,脸颊顿时又爬上了两朵红晕,她双手捂面,转身背对李兰峰。

    只是背着李兰峰的双眸之中,居然有着寒光闪烁。

    “要糊了!”

    “啊”

    焦木升的火,温度要远胜于普通的木柴。

    一炷香的时间,这一大块鹿肉,便熟了个通透。

    李兰峰直接将之一分为二,二人便开始吃了起来。

    “嗯,还算不错。”

    这味道,算是一般,不难吃,但是也算不得美味。

    董霜霜也吃的津津有味,想来,她对于自己的第一次烹饪,还算是比较满意。

    李兰峰吃了一半儿之后,就将手中的肉放了下来,然后拿起了另外的一根树枝。

    很快的,一大块鹿肉,再次架在火架上。

    李兰峰手中真元涌出,烤肉便自己旋转了起来。

    使用真元的目的,不单单是让它受热均匀,而是他需要使用烹饪术。

    几个呼吸之间,烤肉的香味儿就散发了出来。

    李兰峰赶紧掏出好几个瓶瓶罐罐,开始给它上起了调料。

    董霜霜闻着着越来越烈的香味,逐渐对于自己手中的烤肉,失了食欲。

    烤肉滋滋发出声响,一滴热油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慢慢滑下,令人心醉。

    很快的,色香味俱全的一大块烤肉,便出现在了二人眼前。

    李兰峰还是一分为二,递给了董霜霜一半儿。

    董霜霜赶紧接过,将手中原来的烤肉直接丢在一旁,迫不及待的就咬了一口。

    瞬间,她就双目圆睁,然后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

    青翎马移速固然很快,奈何这东玄洲实在是太过于辽阔,苍茫的野外,虽然有不少大大小小的宗门,但是也显得很是沉寂。

    终于,在走到第七日,所看到的人才慢慢多了起来。

    相距紫电千机两宗稍微近些的当属醉梦宗了。

    他们长途跋涉这么久,总算是临近了醉梦城。

    “这醉梦城附近的门派,倒是蛮多。”李兰峰自语。

    就这几个时辰的功夫,他已经见到七八个山头,都有着宗门占领。

    “醉梦宗和雁荡山之间,基本没有什么争斗。”

    “不像你们千机城那样,紫电宗虎视眈眈,两宗火拼之下,很多小宗门都受到鱼池之殃,没有遭受磨难的,基本也是能搬走的就搬走了。”

    通过这几日的相处,董霜霜也算了解了一些李兰峰的性格。

    说话之间,没有了那么多拘束。

    “那这里离你老家,还有多远”

    “再走三个时辰,应该就到醉梦城了,

    但是要到雁荡城,恐怕还得行三日。”

    这般一说,李兰峰心中有数了。

    “那便先进城吧,我倒要看看醉梦城和千机城有何不同。”

    他从小在千机城长大,然后后来又去了两次紫电宗。

    紫电城和千机城并无太大区别,这点他很是清楚的。

    毕竟两城之前,并不算太远,风俗习惯时候的都大同小异。

    如今也算是出了远门,他自然想感受到不同的风光。

    “公子可喜欢喝酒”

    “呃,那是自然,想当年我曾经也号称白酒两斤半,啤酒随便灌,一晚上随随便便对付三十几个,令无数人闻风丧胆!”

    董霜霜闻言眉头直接出现了三道竖线。

    “公子别吹牛了,你要是真那么能喝,待会儿肯定不会让你失望。”

    “醉梦城,最出名的便是它的酒了。”

    “呵呵,我说的可是实话。”摸了摸下巴,心里却是在想另外一个问题。

    那晚上偷袭他的老头儿哪儿去了

    难道自己猜错了,他不是冲自己来的,而是冲钱府的人去的

    自己恰逢其会

    虽然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倒是遇到了一些小麻烦。

    但是基本全是一些小山贼和一些没开眼贪婪心作祟的小虫子。

    他可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等着那老者来临的。

    为了他,他可是悄悄的让雪冉冉和血瞳魔猿,随时在混沌山待命的。

    “醉梦宗的人,都好酒吗”李兰峰想到了他之前所见的醉梦宗之人,无论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还是他们老一辈的长老,貌似都喜欢在腰间别着一个酒葫芦。

    起初他还以为,这是他们宗门的某种装饰。

    但是听到董霜霜所说,醉梦城最出名的就是酒,他才知,自己以前貌似理解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