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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这会儿正是克里舍林荫路最热闹的时刻,只需要发挥一点儿想象力,就能够在过往行人中发现不少庸俗罗曼司中的人物。小职员和女售货员,宛如从巴尔扎克的小说中走出来的老古董,靠着人性的弱点赚钱糊口的一些行当的男女成员。在巴黎的一些贫穷地区,街道上总是人群熙攘,充满无限生机,使你血流激动,随时准备为你演一出意想不到的好戏。

    “你对巴黎熟悉不熟悉?”我问。

    “不熟悉。我们度蜜月的时候来过。以后我从来没有再来。”

    “那你怎么会找到这家旅馆的?”

    “别人介绍的。我要找一家便宜的。”

    苦艾酒端上来了,我们一本正经地把水浇在溶化的糖上。

    “我想我还是坦白对你讲我为什么来找你吧,”我有一些困窘地说。

    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我早就想迟早会有个人来的。阿美已经给我写了一大堆信来了。”

    “那么我要对你讲的,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得很清楚了。”

    “她那些信我都没有看。”

    我点了一支烟,为了给自己一些思索的时间。我这时候真不知道该怎样办理我承担下的这件差事了。我准备好的一套绝妙词令,哀婉的也罢、愤激的也罢,在克里舍林荫道上以乎都不合拍了。突然,思特里克兰德咯咯地笑起来。

    “交给你办的事很叫你头疼,对不对?”

    “啊,我不知道,”我回答。

    “听我说,你赶快把肚子里的事说出来,以后咱们可以痛快地玩一个晚上。”

    我犹豫不定。

    “你想到过没有,你的妻子痛苦极了?”

    “事情会过去的。”

    他说这句话的那种冷漠无情我简直无法描摹。我被他这种态度搞得心慌意乱,但是我尽量掩盖着自己。我采用了我的一位亨利叔叔说话的语调;亨利叔叔是个牧师,每逢他请求哪位亲戚给候补副牧师协会捐款的时候总是用这种语调。

    “我说话不同你转弯抹角,你不介意吧?”

    他笑着摇了摇头。

    “你这样对待她说得过去吗?”

    “说不过去。”

    “你有什么不满意她的地方吗?”

    “没有。”

    “那么,你们结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任何毛病,你这样离开了她不是太岂有此理了吗?”

    “是太岂有此理了。”

    我感到非常惊奇,看了他一眼。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从心眼里赞同,这就把我的口预先箝住了。他使我的处境变得非常复杂,且不说滑稽可笑了。本来我预备说服他、打动他、规劝他、训诫他、同他讲道理,如果需要的话还要斥责他,要发一通脾气,要把他冷嘲热讽个够;但是如果罪人对自己犯的罪直认不讳,规劝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呢?我对他这种人一点也没有经验,因为我自己如果做错了事总是矢口否认。

    “你还要说什么?”思特里克兰德说。

    我对他撇了撇嘴。

    “没什么了,如果你都承认了,好象也没有什么要多说的了。”

    “我想也是。”

    我觉得我这次执行任务手腕太不高明。我显然有些冒火了。

    “别的都不要说了,你总不能一个铜板也不留就把你女人甩了啊!”“为什么不能?”

    “她怎么活下去呢?”

    “我已经养活她十七年了。为什么她不能换换样,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活不了。”

    “她不妨试一试。”

    我当然有许多话可以答辩。我可以谈妇女的经济地位,谈男人结婚以后公开或默认地承担的义务,还有许许多多别的道理,但是我认为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

    “你还爱她不爱她了?”

    “一点儿也不爱了,”他回答。

    不论对哪方面讲,这都是一件极端严肃的事,可是他的答话却带着那么一种幸灾乐祸、厚颜无耻的劲儿;为了不笑出声来,我拼命咬住嘴唇。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为是可恶的。我终于激动起自己的义愤来。

    “他妈的,你得想想自己的孩子啊。他们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他们不是自己要求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如果你这样把一家人都扔了,他们就只好流浪街头了。”

    “他们已经过了不少年舒服日子了。大多数孩子都没有享过这么大的福。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的时候,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的。”

    “可是,你难道不喜欢他们吗?你的两个孩子多么可爱啊!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再同他们有任何关系了吗?”

    “孩子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他们,可是现在他们都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了。”

    “你简直太没有人性了。”

    “我看就是这样的。”

    “你一点儿也不觉得害臊。”

    “我不害臊。”

    我想再变换一个手法。

    “谁都会认为你是个没有人性的坏蛋。”

    “让他们这样想去吧。”

    “所有的人都讨厌你、鄙视你,这对你一点儿都无所谓吗?”

    “无所谓。”

    他那短得不能再短的回答使得我提出的问题(尽管我的问题提得很有道理)显得非常荒谬。我想了一两分钟。

    “我怀疑,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的亲戚朋友都责骂自己,他能不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你准知道你就一点儿无动于衷吗?谁都不能没有一点儿良心,早晚你会受到良心谴责的。假如你的妻子死了,你难道一点儿也不悔恨吗?”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等了一会儿,看他是不是开口。最后我不得不自己打破沉寂。

    “你有什么要说的?”

    “我要说的只有一句:你是个大傻蛋。”

    “不管怎么说,法律可以强迫你扶养你的妻子儿女,”我有些生气地驳斥说“我想法律会提出对他们的保障的。”

    “法律能够从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没有钱,只有百十来镑。”

    我比以前更糊涂了。当然,从他住的旅馆看,他的经济情况是非常窘迫的。

    “把这笔钱花完了你怎么办?”

    “再去挣一点儿。”

    他冷静得要命,眼睛里始终闪露着讪笑,倒仿佛我在说一些愚不可及的蠢话似的。我停了一会儿,考虑下面该怎么说。但是这回他倒先开口了。

    “为什么阿美不重新嫁人呢?她年纪并不老,也还有吸引人的地方。我还可以推荐一下:她是个贤妻。如果她想同我离婚,我完全可以给她制造她需要的借口。”

    现在该轮到我发笑了。他很狡猾,但是他谁也瞒不过,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呢。由于某种原因,他必须把自己同另外一个女人私奔的事隐瞒着,他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把那个女人的行踪隐藏起来。我斩钉截铁地说:

    “你的妻子说,不论你用什么手段她也不同你离婚。她已经打定主意了。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他非常惊讶地紧紧盯着我,显然不是在装假。笑容从他嘴角上消失了,他一本正经地说:

    “但是,亲爱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么做呢。她同我离婚也好,不离婚也好,我都无所谓。”

    我笑了起来。

    “噢,算了吧!你别把我们当成那样的傻瓜了。我们凑巧知道你是同一个女人一起走的。”

    他愣了一下,但是马上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声音那么响,连坐在我们旁边的人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甚至还有几个人也跟着笑起来。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怜的阿美,”他笑容未消地说。

    接着,他的面容一变而为鄙夷不屑的样子。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一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

    “你是说你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才离开你妻子?”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样要求他。我问这句话完全没有动脑子。

    “我发誓。”

    “那么你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她的?”

    “我要画画儿。”

    我半天半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一点儿也不理解。我想这个人准是疯了。读者应该记住,我那时还很年轻,我把他看做是一个中年人。我除了感到自己的惊诧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你过去画过画儿吗?”

    “我小的时候很想作个画家,可是我父亲叫我去作生意,因为他认为学艺术赚不了钱。一年以前我开始画了点儿画。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课。”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以为你在俱乐部玩桥牌的时间你都是去上课吗?”

    “对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我觉得还是别让她知道好。”

    “你能够画了吗?”

    “还不成。但是我将来能够学会的。正是为了这个我才到巴黎来。在伦敦我得不到我要求的东西。也许在这里我会得到的。”

    “你认为象你这样年纪的人开始学画还能够学得好吗?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开始学。”

    “如果我十八岁学,会比现在学得快一些。”

    “你怎么会认为自己还有一些绘画的才能?”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他的目光停在过往的人群上,但是我认为他什么也没有看见。最后他回答我的话根本算不上是回答。

    “我必须画画儿。”

    “你这样做是不是完全在碰运气?”

    这时他把目光转到我身上。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神情,叫我觉得不太舒服。

    “你多大年纪?二十三岁?”

    我觉得他提这个问题与我们谈的事毫不相干。如果我想碰碰运气做一件什么事的话,这是极其自然的事;但是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了,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里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对我说来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里就成为荒谬悻理的了。但是我还是想尽量对他公道一些。

    “当然了,也许会发生奇迹,你也许会成为一个大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假如到头来你不得不承认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你就后悔莫及了。”

    “我必须画画儿,”他又重复了一句。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你是不是还认为值得把一切都抛弃掉呢?不管怎么说,其他各行各业,假如你才不出众,并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还能过得去,你就能够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完全是另一码事。”

    “你他妈的真是个傻瓜。”他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除非我这样把最明显的道理说出来是在干傻事。”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动了。我好象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但是从表面上看,他却平平常常。我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他却一点也不感到难为情。他坐在那里,穿着一件破旧的诺弗克上衣,戴着顶早就该拂拭的圆顶帽,我真不知道一个陌生人会把他当做什么人。他的裤腿象两只口袋,手并不很干净,下巴上全是红胡子茬,一对小眼睛,撅起的大鼻头,脸相又笨拙又粗野。他的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给人以耽于色欲的感觉。不成,我无法判定他是怎样一类人。

    “你不准备回到你妻子那里去了?”最后我开口说。

    “永远不回去了。”

    “她可是愿意把发生的这些事全都忘掉,一切从头开始。她一句话也不责备你。”

    “让她见鬼去吧!”

    “你不在乎别人把你当做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吗?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儿女去讨饭吗?”

    “一点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会儿,为了使我底下这句话有更大的力量。我故意把一个个的字吐得真真切切。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成了,你现在把压在心上的话已经说出来了,咱们可以去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