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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五章:成长岁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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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跃自幼绝大部分时间和母亲一起生活在县城,只有周末和节假日才见到父亲,全家团圆。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和教诲深入骨髓,宋芷瑶的一言一行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幼儿时代是同跃一家最幸福美满的几年,夫妻俩对这个体格和智力都超出同龄孩子的儿子宠爱有加。虽然国家正经历三年经济困难,但是他们家从未受到饥饿的威胁,因为他们的的生活水平比普通家庭要高出好多。当时县城绝大多数家庭是单职工,女人没有工作。工人的工资每月三十块钱左右,干部多一些,通常需要养活五六口人。同跃家只有三个人,收入七十多元。肖福通没有工资,国家给的生活均贴只有宋芷瑶收入的一半。但是他身强力壮,多才多艺,在农村砍柴种菜,还能自己制作很多竹器木器日用品,为家里节省了大笔开销。

    两岁的同跃已经有了逻辑推理能力。一个周末的饭桌上,宋芷瑶给儿子碗里夹肉:“好乖乖,多吃点肉,长高高。”

    儿子便不停地挑肉吃,肖福通见状说;“你不能尽吃肉,也要吃点青菜。”

    “不好不好,青菜不好。”小同跃连连摇头。

    “怎么不好?”

    “吃青菜长矮矮。”

    同跃长大一些后,父母在如何教育儿子的问题上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宋芷瑶和肖福通不同的家庭背景、童年经历以及东西方文化的差别是他们分歧的根源。他们意见不同,难以调和,直至家庭濒临破裂。

    同跃从小立志做讨大人喜爱的好孩子、乖孩子。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对母亲的爱和对父亲的怕。他感觉到在父母的争吵中总是妈妈受委屈,如果听爸爸的话,满足他的要求,父母就不会吵架。然而更深层的源由归于他对家庭出身的困惑。

    同跃很小时就注意到,凡是喜欢他的大人谈到他的家庭出身时候总爱提及他的祖父。“他公公是红军。”“同跃是革命烈士的后代。”在那个根据家庭出身将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年代,还有什么家庭成分比这样的出身更红、更响亮?那些不喜欢他或者不喜欢他父母的大人却要强调他是右pai的儿子。长大一点后他才明白“右pai”属于“地富反坏右”,属于阶级敌人。他无法理解为什么两个截然不同的出身同时适用于他,但他渴望大人喜欢他,努力做让人夸奖、赞扬的好孩子。

    同跃六岁上实验小学,他的班是五年制。实验小学由南城县第一小学改名而来,所谓实验是要在学校试行小学五年制,每年招收两个五年制班级,其余的班级仍然六年制。文ge复课闹革命后取消了六年制,全部混合成五年制。

    第一堂课是语文,班主任卢老师讲解课文后带领全班同学一遍遍朗读。在掺杂不均的童音中,卢老师辨出了一个男孩的声音,一口优美标准的普通话。不像其他小孩扯起嗓子以示努力,这个男孩的声调虽不高,却像支撑大厦的钢梁,将全班的集体朗读凝聚在一起。老师的目光在一个个男孩的脸上扫过,很快定位在倒数第二排的肖同跃。第一堂课同跃就让卢老师深信不疑他是一个出类拔萃儿童。小男孩不光朗读出色和漂亮可爱,他的坐姿挺直端正,他的神情专注认真,他的穿着素雅合身,向人展示一个非凡的家庭背景。作为实验小学五年制的实验班,多数学生家境相对优越,这个小男孩无疑为她的班级锦上添花。

    “李方建。”卢老师开始单练。“你读一遍课文。”

    小男孩被点名后坐立不安,对着还看不懂的课文,凭着脑中的记忆读道:“爷爷……爷爷……”

    卢老师打断他:“站起来读。以后同学们有问题要举手,被老师点名要起立。”

    李方建站立,继续结结巴巴地朗读:“爷爷……爷爷七岁去讨……去逃反。”后面的句子全忘了。

    李方建坐下后,卢老师继续点名,这次是个女孩:“邱柏丽,你读一遍。”

    邱柏丽站立,发出很自信很流利的声音:“爷爷七岁去讨饭,爸爸七岁去逃……去讨……”女孩开始窘、开始乱,情急之下念出:“也去讨饭……”

    卢老师差点笑了。后面又点了两个学生,相比而言,邱柏丽表现最佳。

    “肖同跃!”卢老师的眼神充满兴奋和期待,仿佛要证实她的一个神秘猜想。

    “爷爷七岁去讨饭,爸爸七岁去逃荒,今年我也七岁了,高高兴兴把学上。”

    同跃的朗读一字不漏,普通话标准无双。读完后卢老师仍陶醉其中,竟忘了让他坐下。也许她以为自己在听电台播音,当时能买得起收音机的家庭寥寥无几,但是高中物理老师会教同学自制最简单的矿石收音机。

    南方人说普通话时有几个音很难发准,很多播音员都做不到。从此班上领操、领歌,开会发言,同跃都是首当人选。卢老师很快又发现同跃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同跃讲礼貌,爱劳动,成绩第一,跑步最快。

    卢老师每日见到同跃时都会眉开眼笑。她让同跃当了班长,加入少先队后又成了中队长。当小同跃第一次带着红领巾和两条杠的袖章回家时,宋芷瑶激动地把儿子搂在怀里。

    音乐课上,同跃再次展现他无比的才华:小小男孩,已经会弹琴识谱,并有很专业的发音技巧。

    宋芷瑶出身于书香门第,她的母亲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宋芷瑶在美国三岁开始学钢琴,五岁就获奖并上了波士顿的报纸。同跃没有条件学习钢琴,但家里买了一个脚踏风琴。在同跃朦胧的记忆里,他是在妈妈的琴声中来到这个世界,从他记事起就受到母亲音乐素养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