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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住了嘴,乖乖的低头吃起饭来,我看着月,不由的想到了静,想到如果是静,这时候她一定会说:“哼,一对狗男女,也不知学好,累死你们!”
想到静像月这么大的时候,就已经学会用我们的丑事威胁晨:“妈,你再这么唠唠叨叨的,我晚上就去敲你们的门,让你们这对狗男女干不成好事!”我湿了眼。
“爸,”月红了脸:“你老盯着我看干什么啊?”“没事,只是忽的觉得小月长大了。”我笑笑说。
又想她姐姐是不是也是这么乖巧,这时,外面传来开门声,过了会儿,一个女孩冷着脸走了进来,站在餐厅门口。“姐。”月冲着女孩说。“小怡,快坐下,吃饭了么?奶奶去给你拿筷子。”峰妈妈说。
“妈,”怡只是盯着雁,说:“你到底要考虑到什么时候?!”女孩短发、t恤、牛仔裤,性情与她妹妹反差太大,我一时愣在那里。雁看了看我,又对着女孩说:“小怡,咱们到屋里说好么?”
“就在这里说!”女孩眼里带着刀子看着我:“妈,我要你当着他的面把事说清楚!你到底带不带我跟妹妹走?!”女人不说话。“你都答应了的!”女孩湿着眼吼起来:“他什么不记得了。
他那都是骗你的妈!你别再听他骗了,他以前怎么对咱们的你难道都忘了?!”“你爸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小怡,你别这么激动好么,来,先吃饭。”峰妈妈说。“妈,你要还是我们妈妈的话,今天就带我们离开这个家,到姥姥那边去!”“姐!”月湿了眼:“你别说了。”雁沉默着。
“好!好!你不带,我们就自己走!”怡咬着牙,上前去拉月的手:“走妹妹,跟姐姐走,咱们去跟姥爷姥姥过!”“姐!”月给女孩拉起来,向门外拖,月手把着桌腿,哭着说:“姐,我要跟爸爸妈妈过。”
“他不是你爸,他是个禽兽!他早晚会害了你的,妹妹,你跟姐走!”“姐,我不想走。”月哭,女孩接着拖,形似疯狂。我上前把女孩的手从月身上拿开,女孩瞪着我,大吼:“你别碰我!”我松开女孩的手,呆了呆说:“小月说了。
她不想走。要走你自己走。”女孩咬着牙,抖着嘴唇,看着我,又去看雁,吼:“你们早晚会后悔的!”女孩说着转身冲出了餐厅,过了会儿,外面大门又响起“嘣”的一声。
老马是个退伍军人,以前跟着峰姐夫干,后来成了峰的专职司机。开车的时候,老马最喜欢聊的是他当兵时候的事儿,当兵时候的事儿里,他最喜欢讲的又是某次喝酒后单挑别的班的五个“兔崽子”把“兔崽子”打的抱头鼠窜的故事,这个故事不知道以前的峰听过多少遍,这些天有限的时间里我断断续续听他讲了三遍,第四遍的时候,我只好提醒他我听过了。
去黄滩旅游区我老家的高速路上,老马难得沉默着开着车,我沉默着坐在后座上,想着早晨的事情,怡走后,我挨个问雁,问月,问峰妈妈,问她们我以前到底做什么事,能让自己的亲生女儿那么对我,她们都不吭声。
下了高速路,车子驰进一座小城,是我家乡所在的地级市,我高中三年在这里度过,记得位于市区东侧那所学校里我跟一个初中的女同学通过三年的信,在高考的前夕得到她跟中专学校里的同班同学初恋的消息,在我询问我们关系的时候,她给了我十页信纸的解释,内容早淹没在以后的日子里,主题仍记得,她说她只把我当亲哥哥一样看待。
原来当初街边黑暗里的那些亲吻只是小妹妹对大哥哥的,她初中毕业前给我亲手写的“永记君,勿忘我!”的卡片里的“君”也原来只是亲哥哥的意思。
我的语文确实是语文老师教的,我想我也确实有些对不起他们。车子穿过市区向南,在开往海边的路上,经过一条宽得离谱的柏油路,老马在前面开玩笑说这她妈哪里是路,简直就是个飞机跑道,把电线杆子去了能并排同时起飞两架客机。我没笑,因为老马的玩笑一点不好笑,因为这她妈根本就是实事。
这条路是我在上初二的时候上面修的,开始的时候仅有现在的五分之一宽,记得路修好后我还为路边的小树浇过水,喝过水的小树又在两月后给人连根拔起,因为上面说路要拓宽,在以后的一些年里,路又相继拓了几次,到达能跑两架飞机的宽度。
对于这件事,按一位朋友的话讲,就是一要佩服规划局领导的智商,二要佩服市里官员捞钱的脸皮。
我仍记得路修好后,学校师生全体出动给路旁新植的白桦树浇水的那个黄昏,我与那个女孩分在一组,浇水的时候,我的沉默伴着她的沉默,我的手心第一次偷偷搭上她的手背,她晕红的脸映在晚霞里,那种美很难形容。
初二初三两年的交往,以及高中的三年书信,让我对我们的恋情没丝毫怀疑。那封信毁了我的高考,毁了我所有的自信,让我怀疑“爱”这东西,即使在我进行晨身体的那一刻,也怀疑是不是有一天,晨也会把我们之间的感情全否定掉。
我不敢再全心去喜欢一个女人,那件事让我在内心里筑了一道壳,让自己能够在再次被否定之后,不再受那么大的伤。我没法跟晨说出一切。下了柏油路,车驰进一条土路,养我的村庄在路的尽头。
老马在村头停了车,我坐在车里,远远看着我家屋顶的缕缕炊烟,想着我妈现在应该正在作晚饭,我爸应该在灶前帮着烧火。
想着他们脸上失去儿子的的悲伤不知去了没有,是不是已经能够像以前一样为生活里的芝麻大小的一点趣事便开怀的大笑。
我下了车,走进了村子,在家门前徘徊了许久,又默默走开,在泥泞的胡同里走着,遇到邻居家王伯伯的小孙子,遇到三叔的儿媳妇,遇到二婶家的狗,他们与我默然相对。
我穿过一片杨树林,来到村东边一条小河,我坐在河边,默默看着河水。河的名字叫“新河”
由于发音相像的问题,记得小时候很长时候以为它的名字是“西河”一直奇怪村东边的河为什么能叫西河。据说村里以前另有一条河,后来为了灌溉方便,把旧河改了道,新挖了一条,就起名叫“新河”记得小时候,经常一个人坐在河堤上。
看着远处的山连着天,想着山后面应该有另一个世界。如今新河变旧河,我却由孤僻变孤独。
从懂得了人情世故那天起,我就时刻想着哪天能离开养育自己这个村庄,想着能去到山后面另一个世界,后来,自高中开始,就开始在家乡外的另一个世界生活,却在那个世界里一天天体验、增加着自卑感。
“儿子,好好念书,将来做个城里人,别像爸这么没出息,只能一辈子下地种田。”这是我爸打小鼓励我的话,他也许不知道,他对自己出身的自卑已经遗传给了我,当我开始鄙视自己的自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已经进了骨子里,随着血流在身体里。
作为城里人的晨不乎我的出身,她也许是对我们乡里人的纯朴有着发自内心的好感,我一直把那当成一种对我的施舍。
而我又痛恨别人对我的任何施舍。我从来没有跟晨说起过自己的这个心结,因为我讨厌这个自卑的我,我不想把自己讨厌的一面让晨知道。
我鄙视着自己的自卑,却在内心里一直把缘由赖到自己的父母身上,敷衍着他们对我的每一句教导,拒绝让他们再影响我,拒绝与他们作任何情感上的交流,到今天,当我回到家门口,当我要以另外一张面孔出现在他们面前,我却找不到与他们的任何一句话一件事,让他们确信我是他们的儿子。
他们生了我,而我只是用自己的死让他们伤心。结婚之后,我把精力全放到了无休止的工作里,我要证明一个农家孩子并不比城里人差多少,要证明自己并不比那些有家族背景的人差多少,多年的挣扎之后,我却没有在现实里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把晨很天里的那个电话问候当成理所当然,把晨默默作好饭给我端上当成理所当然,把晨默默给我折好衣服打好行李当成理所当然,把晨在家里每一天的等候当成理所当然。
我忘了自己作为丈夫、爸爸的本份,不肯多拿出一分钟去呵护那个原本美满的家庭。我陷在自己的世界里,陷在对静的超出父女感情的自责里,陷在对自己命运的挣扎里。
对晨每一句的劝慰置若惘然,对晨日渐加深的落寞置若惘然。我恨晨的背叛,恨着她在别的男人身下的每一句呻吟。
可我又知道,正是我这个所谓的好老公毁了晨,是我这个自以为的好爸爸毁了那个家庭,却到死的时候仍以好丈夫、好爸爸自居着。我只是个自私的男人,在这个丑陋的世间万幸得到了一个天使,却让她在我的自私里折了翅膀。
夕阳映在河面上,闪着金灿灿的光。我呆呆看着那片光。一个男人手里拿着鱼抄与一个男孩从我眼前的河水里淌过,踏着水声向下流慢慢远去。暮色中,隐约飘来两人的对白。
“爸,那人是不是个傻子啊?”“嘘!”“爸,那么大的人了,不是傻子怎么能哭成那样,也不害臊”
“嘘!”回到城里已经近半夜,老马在别墅前停了车,我没下车,只是看着二楼房间的灯光发呆。老马回头看我,说:“王副市长,还要去哪儿?”我呆了呆,扭过头看着他说:“老马,你是谁的人?我姐夫的?老钱的?还是我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