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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底斯山脉下的树屋酒吧中,犹如往常一样平静。
只不过今天,酒馆里被镀上了一层金色,并且到处都能听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一个男人翘着腿坐在桌子上,在他的身边放着一柄金光乱闪的半米刺剑。这剑跟大部分佣兵身上佩带的单手剑差不多,只不过它的光芒实在太过嚣张了一些。剑柄以不知名的动物鳞片装备,在护手上一颗硕大的红色宝石闪闪发光,将整个单手剑镀上了一层流动的红色光芒——今天就是它给酒馆免费的粉刷了一层金色。而翘着腿那个男人,自然就是刚刚从堪底斯山脉被逼着出来工作的御尘风了。
在交易完成的当天晚上威尔就跟兔子一样窜了,除了留给御尘风几件上好的武器装备和半个洞穴的财富之外,一跟龙毛也没有留下。起初御尘风在金币上睡觉还感觉到有点意思,可是在横断山脉中蹲了整整一个月,他就开始对着阿尼贡森的方向骂娘了。听说龙族喜欢黄金的程度跟自己不相上下,一开始御尘风还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披着龙皮的蜥蜴——后来他才想过味来,只要卸掉了精灵保姆的职位,离开了这个该死的堪底斯山脉,重新再搜刮更多更多的金币,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这老龙也太狡猾了,怪不得肯放弃了半个龙穴的财富。
还好,跟威尔的交易并没有确定一定要蹲守在这里,御尘风虽然没有威尔那么强悍的力量,但是他有一个先天优势,那就是可以离开很横断山脉在整个大陆上流窜而不引起骚动。如果是威尔本龙,就无法做到这一点——试想一下一只庞大的黄金巨龙整天在一个城市里厮混,不引全城恐慌那才有鬼了。
反正闲着也没事做,御尘风在收拾好了威尔给他留下的那些教学资料之后,顺着威尔指示的方向离开了堪底斯山脉的洞穴。可当他走出洞穴之后又傻眼了——这是老色龙急着去找它的妞,竟然连精灵村落的位置都忘记告诉自己了。
所以现在困扰着御尘风最大的问题就是,虽然答应了黄金巨龙龙王去做精灵的保姆,可是别说精灵村落在什么地方,就连一个精灵甚至是一根精灵毛都没有看到过!
“找向导!找向导!两天三夜,十个金币!找一名优秀的向导,愿意做向导的请来我这里报名。”
本来御尘风大可以拿着半个龙穴的金币吃喝玩乐够了再去寻找精灵村落,可惜的是威尔及其狡猾,它将半个洞穴的金币都用强力的封印禁锢了起来,要解开这个封印难度也不大,只需要一滴精灵血就可以。杀人放火御尘风是不敢去做的,那只老龙虽然说平时没个正经,但事实上却强悍的让人心惊。如果自己真的为了半个龙穴的金币去杀死一名精灵的话,怕是有命拿也没命花。
要从龙,特别是一只狡猾奸诈的龙手里赚钱,哪有这么简单的事情!除了认真的寻找精灵村落,拿着威尔给的龙玉去求得一滴血之外,没有任何可以偷懒的方法。
十个金币,足够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幸福的生活一年。在酒馆中,普通人并不占少数。御尘风刚刚一说,呼啦啦一群人就围了过来。两天三夜能够赚取一年的生活费,这对大多数人都是一个抵挡不了的诱惑。
“阁下,我从小就生长在这里,你要去任何地方我都能够找到!”
“滚开!你这个骗子,你上次做向导就将人家整个队伍带的迷路,你还有脸说么!阁下,我是您最好的选择!”
“放屁,你们两个才搬来这里多长时间?怕是连个茅厕都找不到,谈什么向导!阁下,您看我身体健康,如果您是冒险者,我绝对不会拖您的后腿的!”
“你才扯淡,连游泳都不会的人,你去做向导么?怕是一条小河都要人背你过去,你做个屁的向导!”
“胡扯!这里怎么会有河?老子不会游泳怎么了,这里有河吗?有需要游泳的地方吗!?”
御尘风话刚一说完,立刻就是五六个人跑上来自我推荐。做向导的确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只要将他们领到要到的地方,就可以收取一笔酬金。这样的工作对这些成天在酒馆里厮混的家伙,无疑是一个诱惑。不一会,御尘风面前就聚集了十来个争吵不休的男人。
“很感谢大家的热情,我要去的地方是堪底斯山脉中的那个精灵村落。”御尘风笑咪咪的看着一群男人说道:“有谁找得到这个地方的,请告诉我一下!”
御尘风话音刚落,刚刚几乎为争向导名额的人呼啦一下,犹如炸了窝的蜜蜂一样散开了。
“怎么?”御尘风丈二金刚摸不到头,难道我的金币有毒不成。“喂,我说,你们刚刚不是挺热情的吗?我说我去堪底斯山脉寻找精灵村落,你们听到了吗?有谁自愿报名的?”
酒馆中顿时一片沉默,刚刚沸腾的人声也不在了。所有人的眼睛都仅仅的盯着这个英俊的过分的年轻人鸦雀无声。在御尘风身后几个漂亮的酒吧女对着他指指点点,一边小声议论着一边摇头,御尘风竖起耳朵来,依稀能够听个大概。
“这么帅一个小伙子,怎么就疯了呢”
老子疯了么?御尘风将自己从上到下仔细的大量了一番之后立刻推翻了这个定论,我哪里像个疯子了?小爷我一身戎装历尽沧桑,不说英俊潇洒,起码气质高贵——无论如何也跟疯子这个字眼扯不上关系。
“我说,你们都怎么了?难道我的金币有毒吗?我要去堪底斯山脉寻找精灵村落,谁能够做我的向导?”御尘风看着这些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的家伙,忽然恍然大悟:“你们难道是想哄抬物价吗?向导十个金币已经不少了,现在还没有到通货膨胀的地步,我手里的金币还是阿尔曼帝国标准的金币。”
人群依然鸦雀无声,后面的酒吧女郎依然窃窃私语。
“十五个金币!不加了!去堪底斯山脉寻找精灵村落,两天三夜十五个金币!”御尘风又一次提高了价钱。可惜还是没有引热情的向导前来应聘。
两天三夜十五个金币还少了么?御尘风恨得牙痒痒的,这要不是这些家伙在集体哄抬物价的话,那才有鬼了。在东部大陆,一个月的向导费用通价十个金币,而我仅仅只是需要两天三夜而已!
不过这些人集体不应价,御尘风还真没有办法——堪底斯山脉那么大,要在里面寻找一个村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他有种揍人的冲动,想抛出二十个金币的价钱,可又有点舍不得。可如果不出二十金币,怕是今天晚上也别想找到一个向导。
“这位朋友,你现在去寻找精灵村落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现在有一批人正在对这个村落围攻吗?”一个身材高大的雇佣兵凑了过来。“这里每一个人都知道,那群米克家的混帐是暗精灵们的雇佣兵,有暗精灵出现的地方,十五个金币的价格,怕是没有人想去冒险的。”
“听说精灵都很漂亮,看能不能进去混上一个老婆。”御尘风满口跑火车,他当然知道现在暗精灵和精灵正在发生冲突,他就是为这个来的。
“嘿嘿,现在两边正打得火热,就算有人出一千个金币,怕是也没有人愿意出去冒险的。”雇佣兵嘿嘿一笑,将手里的麦酒灌进了嘴里。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而且,最近听说森林中还出现了一只恐怖的火鸟,它攻击一切走进月景森林内的人类,我可不想为了几十个金币去送了命。”
雇佣兵话音刚落,吱嘎一声,酒馆的门被人推开了。一名身材矮小,穿蓝色长袍,胸口刺绣着一个银色暗花的人走了进来。他手里提着一根法杖,上面硕大的宝石闪闪发光。在宽大长袍的头盖下,露出了几缕犹如火焰一般燃烧着的长发。
一个魔法师,御尘风若有所思。
曾经听老龙说起过这些跟炎黄大陆上道士差不多的人物。他们可以驱使天地之间的风火雷电攻击敌人,在几百米之外就发起攻击,往往让人措手不及。唯一一点跟道士不同的是,他们的魔法具有强大的杀伤力,不仅仅对于妖怪,无论人人类还是建筑物,效果都同样显著。
唯一的一个弱点就是他们的近战能力几乎为零,为了得到更为庞大的魔力,他们必须不停的静坐冥想,这直接导致了他们身体的孱弱。
在所有的魔法师中,御尘风的印象仅仅是他们法杖顶端的宝石而已——人家道士都用桃木剑,大不了关键时刻撒两张鸡血黄符,论嚣张,是远远不比上这些魔法师的。堪纳斯大陆有一句俗话,一个优秀的魔法师后面必定有强大的金钱做后盾,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杯玛瑙葡萄酒。”魔法师坐在酒馆高台的椅子上,掀下了长袍头盖,立刻引起了一片惊艳声。
在一头犹如火焰一般燃烧着的红色长发下,一张微微带着疲惫的漂亮脸蛋跃然而出。小巧的鼻子上布着细密的汗珠,红红的嘴唇正在一张一合的喘气,似乎是刚刚进行了一些激烈运动。一双湛蓝色的大眼睛灵动无比,犹如蒙着一层雾气。
御尘风却注意到了她的长发下面有一双尖尖的耳朵——精灵?她是一个精灵?为什么有火红色的长发?
随着她的坐下,宽大的长袍被拉紧,露除了难以忽视的美妙曲线。在她后面站着的几个酒吧女立刻后退,再朝她旁边站一点,恐怕自己的价格立刻会大幅度的下跌——牛粪和鲜花的确没有什么可比性。
酒馆里一片男人吞口水的声音,咕嘟咕嘟的响个不停。
“寻找精灵村落,二十个金币了啊!”御尘风看着外面天色已晚,又重新开始喊价。“最后一次,有没有自愿应征的?”
御尘风话音刚落,长着尖尖耳朵身材娇小的女魔法师好像一愣,接着就转过了头来。湛蓝色的大眼睛在御尘风身上上下打量着,眼神不停的闪动,说不出的古怪——好像是愤怒,期间还带了一点杀人放火毁尸灭迹的味道御尘风打了个寒战,这小妞的眼神怎么如此凌厉。
“我要去堪底斯山脉中的精灵村落!一千个金币!两天三夜!”女魔法师沉默半晌终于开口了。
刚刚那个号称一千金币都不去的,跑得比兔子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