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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走了这么远的路,朱高炽已经很饿了,但是摆在他面前的早餐,却清淡得看不到一点油光。
“这是给人吃的吗?”朱高炽的火“腾”地冒了出来,伸手就要掀了桌子。一路上他都在想醪糟鹅掌、火腿肘子、风味獐子干、糖蒸酥酪,没想到一进房间,一桌饭菜每一道合他胃口。
朱高炽性格一向很温和,很少对下人发脾气,如此火大,却是非常少见,吓得下人和丫鬟慌作一团,不知如何是好。
朱隶一闪身,挡在了朱高炽的面前:“世子,这是在下特意吩咐厨房为你准备的。”
朱高炽举起的手僵在半路,虽然他是个世子,但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尊师重道,师傅做的安排,他是不能不同意的。
“世子请坐下,尝尝这些饭菜,不会向你想象的那么难以下咽。”朱隶温和地笑着,率先坐在了桌旁。
这一顿早餐他是按照二十一世纪的营养食谱设定的,首先应该有牛奶,不过明朝没有黑白花的荷兰大奶牛,所以牛奶也属于稀有产品,朱隶在厨房没找到牛奶,倒是找到羊奶了,虽然味道比较膻,营养价值还是有的,暂且代替了,过些天要动员燕王养几头黄牛,只是黄牛哺乳短,产奶时间也短,只能勉强用了。
其次应该是鸡蛋,鸡蛋这个东西在明朝也是稀有物品,好在燕王府还是有的。鸡蛋最有营养的吃法是煮,但煮鸡蛋比较难吃,至少朱隶不愿意吃,所以他在煮好的鸡蛋上放了点酱,这样好吃多了,还不失营养。
面包是肯定没有了,做全麦馒头定然会被别人当成疯子,只好用普通馒头。
青菜必不可少,虽然盐的摄取量要少,但这一餐如果再控制盐,朱高炽一定宁肯饿着,也不会动筷的,所以朱隶搭配的是几道爽口的小菜。
朱高炽不情愿地坐下,试探地喝了口羊奶,大皱眉头。
朱隶神情坦然地一口气将羊奶喝光。这羊奶也太膻了!朱隶心中暗骂着,脸上却不敢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他要是不做出个榜样,别指望朱高炽能喝。
见朱隶把羊奶喝光,朱高炽无奈也只好有样学样。
剩下的就好办了,人都说饿的时候什么都好吃,朱高炽品尝了两口小菜,觉得没他真想象的那么难吃,一顿饭风卷残云,师徒两个将饭菜吃的精光。
告别世子,朱隶回到自己的将军府邸,还没进门,就听到有人在他的府里大叫:“救命啊!”朱隶一惊,一个箭步冲了进去,见朱能站在众人中间,惟妙惟肖地学着朱隶前一个晚上在燕王府家宴上讲的那个脑筋急转弯。
“丫的你吊魂儿呢?!”朱隶上去给朱能一脚。
朱能嘿嘿傻笑着避过,巴结道:“你回来了,还有没有好笑的故事,再给兄弟讲一个。”
一群声音附应:“是啊,是啊,再讲一个。”
朱隶转圈一看,靠,房宽、张辅、陈恭,都来了,嘴一撇问道:“你们怎么知道这个脑,这个故事的?”他想说脑筋急转弯,好在到了嘴边警觉到如果真说了出去,他的脑袋就要急转弯了,急忙改口。
“今早父亲去燕王府里议事,回来时陪同父亲去的几个小厮一直再传这个故事,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我们府上就都知道了,他们两人一样,我相信再有半个时辰,整个北平城都能传遍了。”
朱隶看着跟在朱能身后的两个随从,心中无限感慨,真没想到,大明朝的小厮们,比六百年后的狗仔队彪悍一百倍,人家能亲临娱乐中心,拿到第一手信息,以声音的速度传播,比狗仔队报纸快多了,不用审稿,直接说。
“大清早的,都跑到我这里来干什么?什么事?”
“找你当然是好事,曼妙回来了。”朱能快成了新闻发言人了。
“谁回来了?”
“曼妙,北平城第一名妓。色艺双绝。”朱能的眼中明显露出猥亵的光芒。
“哦?”朱隶也来了精神,回北平十多天了,一直忙得晕头转向,连大明朝的妓院门朝哪里开都不知道,确实也忒对不起自己了。
今天就好好欣赏欣赏这北平第一名妓的风采。
转身出府,却发现身后多了两个人。
“你们两个去干什么?小孩子家家的。”对着张辅、陈恭,朱隶一副家长的神态。
朱能、房宽为了掩饰克制不住的笑,借口去牵马跑了。
留下张辅、陈恭想笑又不敢笑地站着,表情异常古怪。
朱隶愕然:“我说错什么了吗?”
“朱四哥,我们不小了,陈恭已经完婚,我也将在年前完婚。”张辅忍住笑,努力将自己的表情弄得比较认真,可是他显然没有做好,不仅陈恭看着他模样强忍着直不起腰来,朱隶也受不了他那副装出的嘴脸,一脚踹了过去。
“滚起来,走吧。”靠,这是明朝,女子十四五出门,男子十六七娶妻是很正常的事,像朱隶都二十了还孤身一人,实在是大龄了,不怪他们都在笑。
曼妙的接风宴定在下午,一行人左右无事,遂出了东门去打猎。
朱隶本会骑马,虽然马术不怎么精湛,但这一个多月的军旅生涯,也磨练的差不多了,只是这射箭还很欠火候,朱隶的射箭成绩,用小学老师的话说,非常之不稳定,十环的成绩有,零环的成绩也不少,七环八环、五环六环的更是常事,所以猜朱隶的靶环,比猜**还难!
大家都把这归结于朱隶失忆,因为受伤前的朱隶是个神射手。
朱隶当然知道是因为自己根本不会射箭,他射出去的箭,落靶的时候多,中靶的时候少,但全然无心的时候,却能射中十环,那不是朱隶射的,是身体本身的协调能力,或者说,是以前的朱隶。
从东城门出城不远,是一个山谷,有溪水从山中流过,是个猎物较多的地方,圈为皇家猎场,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这里当然是禁区,但对于朱能他们,跟自己家后院也没有什么区别了,每次打猎,他们都会来这里,表面上他们是瞒着燕王偷偷地来,打猎的时候也特意手下留情,点到为止。实际上大家心里都清楚燕王哪有不知道的道理,这种小恩小惠的收买人心,对皇家的人来说,早已轻车熟路。
燕王更是将这一点发挥到极致。
此番北征乃儿不花,在向朝廷请功的时候,燕王没提自己一个字,招降乃儿不花的功劳本全部是朱隶的,朱隶硬把功劳都推到观童身上。
自己事自己知,招降这件事,朱隶虽居首功,但心知自己一个穿越而来的人,那里敢在历史上留下笔墨,遂全推到了观童身上,燕王还以为朱隶不居功,赞赏的目光看了他半天。观童更是感激的痛哭流涕。
其实真正不居功的是燕王。
恶劣的天气中坚持行军的主意本是燕王提出来的,请功折上却说大多数将领的意见,老将军张玉、陈亨大力支持。
招降本也是燕王早已有了的想法,也曾同朱隶商量过,在大草原上与敌人硬打,很容易造成逃亡,能招降当然最好,只是乃儿不花向来是能拼的将领,招降可能性太小。没想到朱隶和观童一力促成了此事。
事后燕王大摆筵席,以王国的姿态礼待降将乃儿不花,表面上看似乎锦上添花,实际上完全收服了乃儿不花,燕王自然知道自己这么做的重要性,却在上呈朝廷的请功折中也未提一句,这种气度,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这一战,是燕王第一次真刀实枪的大战,而取得的成绩远远不止看到的这么简单,整个燕王军队,都感受到了燕王带兵的风格。
其实做为普通的将士,哪有多少为国为民的理想,跟着一个自己欣赏的将领,有钱挣有饭吃,不窝囊不受气,也就是普通将士实际想法了。
所以燕王此战最大的收获,是赢得了十万军心,和一群将领的誓死跟随。
帝王的手段不仅仅是强硬,施恩也是重要的一手。燕王深谙此道,若干年后他八百将士起家,却能夺得天下,绝不是偶然。
可能是因为山谷离北平城太近,山中最常见的猎物是獐子、狍子、黄羊、野兔,偶而能看到小鹿,至于老虎、狼等凶猛的猎物,多少年也难得一见。
因为射箭没准头,朱隶对打猎兴趣不大,兴趣最大的莫过于朱能和张辅,两个人一入谷,像被鬼神附身似的,张牙舞爪地就冲了进去,很快不见了,留下朱隶、房宽和陈恭,放松了缰绳任马而行。
转过一个小山坡,地势开阔,野兔和獐子也多了起来,在茂密的草地里时有出没,三个人拉弓射箭,没多久,房宽和陈恭都打到了野兔和獐子,只有朱隶今天表现的出奇稳定,没有一剑射到猎物。
看看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朱隶牵着马走到溪边,找了块平坦的石头躺下,想着今晚要不要去看看苏蕊,当然就算去看她,也会闭口不谈关键话提“晾”字诀,首先要自己忍得住。
“救命啊!”不远处传来呼救,朱隶眼皮都没有动一下,这种把戏,演一次还可以,两次,当我二傻子啊。
“救命啊!救命!”似乎是个女子的呼救声,不像他们几个中的一个,难道
朱隶翻身坐起来,立刻被被眼前的情景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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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对燕王的描写笔触软了一些,加一点说明,也许能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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