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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了先是一怔,然后大笑起来:“北京人?就是温泉里和你一起卖酒的小丫头?你们这些小丫头,懂得挺多呢,你给我具体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办了?”我满脸通红,不知怎么回答。
他接着说:“不要用这个词,‘办了’这个词很粗鲁也很野蛮,跟强迫差不多,我不会强迫你的,我也不会把你‘办了’的,除非你愿意,你真的喜欢我这个老男人,懂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再点点头,眼睛乱转,东张西望。他拖起我的下巴,把我的目光强制地限制在他面孔周围:“那你喜欢我吗?我们认识半年了,你可从来都没有说过喜欢我这句话。”“那你也没有说过。”
“我是老男人了,哪能什么话都挂在嘴边,再说了,我不喜欢你天天带你出去干什么呀,我还不至于傻到把一个不喜欢的女人放在身边日日相见,大眼瞪小眼。”“不是女人,是小女孩儿。”
“对对对,是小女孩儿,小女孩儿也一样,我要是不喜欢你,天天带在身边做什么?”
“那好吧,那我也喜欢你,老男人,我喜欢你。”他此刻目光柔情蜜意,面带微笑,俯下身来,继续吻我,我张大眼睛观察他的表情,但是我们的脸贴在一块什么也看不清楚,他吻了一会突然看见我双目闪亮,感觉怪异,问道:“你干吗睁着眼睛啊?”“睁眼睛不能接吻吗?”我反问。
“当然能,不过睁眼睛接吻的女人太少了。”“我知道,电视里的女人接吻都闭着眼睛,一副很陶醉的样子,但是如果那样她们看不见男人的表情啊!”“你难道不陶醉吗?为什么非要看男人的表情呢?”他被我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老实说,我没有和别人接过吻,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在陶醉,我并不觉得接吻的感觉好或者不好,我并不排斥和你接吻,但是我也并不喜欢和你接吻。”夏天叔叔轻轻揽住我的腰,他喃喃地在我耳边低语:“你太小了,你就是个没有长大的不懂事的小东西,不过你真应该快点长大,长大了就能做我老婆。”
我心里一阵骚动,又觉得他的抚摸让我很痒,我双手无助地放在身体两旁,像木头一样僵直,我估计我今晚在劫难逃,满脑子里都是北京人给我的杜蕾丝。不过我没有用上她给我的杜蕾丝,夏天叔叔作为一个老男人,虽然暂时没有老婆,但是他在这方面根本不用女人操心,他做得完美无缺,天衣无缝,既没有让我感到尴尬,也没有让我感到不适。
我们折腾了一会儿就躺在床上聊天,他的大手很温柔地落在我的肩膀上,让我觉得舒适温馨,我的头轻轻地靠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听他给我讲他的初恋。他的一个大学同学,留学美国将他抛弃,他又给我讲他的上一任女友,因为心里还想着其他男人所以他将她抛弃。他反过来问我的初恋,我说我小学的时候就有男朋友了,高中也好过一个,小学时期的那个记不清怎么回事了,高中的那个娶了别的女人结婚了,把我扔在一边,不闻不问,所以我很伤心也很难过,我差不多是个很失败很失败的女人。我说话的时候一脸忧郁,好像一个历尽沧桑的小妇人。
他听了哈哈大笑,死活也不相信我还像模像样地谈过两个男朋友,我说是真的,真的真的,说了好几遍,最后,他说:“哎,你这个小傻瓜,那不叫恋爱,你看上去好像成熟老练,什么都懂,其实你还没有学会谈恋爱呢,我来慢慢教你吧。”他走了,我一个人留在他家里呼呼大睡,两天后我打电话问他为什么那天晚上他手里居然能够马上拿出和杜蕾丝一样的东西来,是不是早有准备,蓄谋以久。他死不认账,还说男人身上总该备着点东西的,万一遇上女流氓想“办”他,也好有个保护伞,以免得上艾滋病。
北京人说不是这样的,其实男人尤其是在生意场上的男人难免会有很多很多应酬,应酬累了,搭帮结伙地出去放松一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他们从来不对风尘女子动真情,风尘女子只能用来解决生理问题罢了。4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同居”这个字眼儿会提早地光临到我的生活中来。大二那个秋天,我的夏天叔叔从厦门回到北京,一定要我在没课的时候搬到他们家和他同住,我说:“老夏,这样不好吧,我一个小女孩,还没结婚就先同居了,让别人知道多不好呀?”
“成啊,你想现在结婚我不反对,只要你们学校不反对,你爸你妈不反对,婚姻登记所不反对我就娶你,可惜你年龄没到啊,你才十八周岁刚过一点点吧,刚拿到身份证没多久吧,才刚长大就想结婚啦。”
“我没有想结婚,坦白说,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和一个曾经叫过半年叔叔的男人结婚,我爸我妈更没有想过,我估计他们做梦都没有想过,所以我不要和你同居,同居就成事实婚姻了。”
“你学没学过新的婚姻法啊,现在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再说我还希望变成事实婚姻呢,变成事实婚姻就省得登记了。我不懂,你到底是怕别人知道还是怕和我将来结婚呢?你就这么惧怕老男人吗?你们大学生双双同居的都多少了,未婚先孕的都多少了,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搬过来,我就不用老跑去接你了,又省时间又省油,而且开学后大三不是没有什么课了吗?”
“那我周末一块和你过吧,平时就让我呆在学校,我这么热爱集体生活的一个人,你就忍心把我关在你们家那座冰冷的高楼大厦里啊,而且我需要一段时间适应一下,你要知道,我怎么也想不通我什么时候从你侄女变成你女朋友了呢?”后来,我果真周末与他同住,从星期五晚上开始,一直到星期天晚上,我们不去北京周边了,就改成留在家里,上午我学习,他处理公司的事情,下午一起出去逛街,买一大堆需要或者不需要的东西,晚上出去吃大餐,看电影。
我过得滋润而富足,依旧每周去他们公司拍一些照片,他给的钱有增无减,我照单全收。不过我不找他报销车票了,因为我基本上不打车了,我差不多成了我们宿舍里的小富婆,但是我并不觉得充实,我觉得糜烂极了。
有很多时候,我喜欢和北京人以及其他的一些同学走在校园里,四处搜寻校园里正在热恋的阳光男女,他们活泼,积极上进,一起背着书包上自习,一起到食堂吃四块五一份儿的盖饭,一起到图书馆去借书,一起周末乘地铁,出去逛故宫、游北海,去那些学生们经常去的很正经也很革命的场所,待到月明星稀的夜晚,一起守在校园里的长椅上发一些谁也实现不了的誓言,说一些谁也不相信的傻话,对现实充满激情,对未来充满幻想,斗志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