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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十一章]
偷溜出宫的事情,自然有第一次,便很快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那天回到我自己的寝宫,四下里早已是一片沉寂,我暗自欣喜,果然没有被发现,不过高兴的心情却也没有维持很久,因为就在我准备推门而入的时候,邝逸如却自阴影中走了出来。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上下看了看我的装束,最后将目光平静的聚集在我的脸上。
“逸如,真巧呀,你怎么还不去睡?”我讪讪的笑着,尽量找到一个此时比较适合的话题。
“正要去睡,很晚了,公主也早点休息吧。”邝逸如没有多问,只是说了这么一句,一切就好像我们真是晚上睡不着,偶然在院子里碰上一般,说过之后,便各自走开。
第二天,王睿思自然是准时出现在了他该出现的地方——上书房,照旧吊儿郎当的斜靠在他的椅子上,用爱理不理的神情面对每一个人;而邝逸如也绝口不追问我那天的去向,照旧早早的到书房,和我们的师傅探讨些功课之外的学业。至于徐文彬,也依旧是每天不声不响的跟在大家身边,即使在大家都被王简芷背不出书的糗样子弄得哄堂大笑的时候,他的笑声也不会高过任何人。而文芝、文兰姐妹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不再如儿时般肆无忌惮的逗弄王简芷了。
一切看起来,似乎还和几年前一样,不过我知道,其实,每个人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变化,不过这变化,对于朝夕相对的人来说,不那么容易觉察就是了。
再有一段日子就要进入冬天了,冬天过后便是正统十三年,其实正统十三年之所以对我有特别的意义,还在于,那将是我的及笄之年。
女子十五岁,就要把头发盘起来,用“笄”簪好,即谓之“及笄之年”男子弱冠,女子及笄,都意味着成年了。
这些日子去给母亲请安,母亲总是会拉着我左看右看,仿佛有些不相信,一转眼间,我竟已从一个婴孩,变成为了一个大人。
母亲依旧是大明后宫中,最美丽的女人,她的美丽,十几年如一日,如果硬要说岁月强加给她什么样的痕迹的话,那也只是一份蜕变后的成熟和骨子里的高贵。
她注定了是这辉煌的紫禁城中最高贵的女人,那不仅是因为她有父皇不变的至爱,更重要的是,她拥有这宫廷中,别的女人都没有的,一个儿子,一个一天天长大的儿子。
我已经决定要在我十五岁生日之前,离开皇宫一段日子,一方面是去见识一下外面的大千世界,更重要的也是,要去看看于谦,他日为大明力挽狂澜的人物,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如果他真的不凡,也许,我可以让他早一点,承担自己的使命。
不过我并没有和母亲说我的决定,这个决定,知道的人少一些,反而会好。我只是告诉母亲,我打算到郊外的行宫住上些日子,所以,见浚就要回到她的身边,由她照顾和督促了。
最近几年,几乎每一年,我都会到行宫住上些日子,时间不固定,不过每年却一定会去。我知道王振的耳目从来没有远离我,索性做足了全套戏码给他看好了。一年、两年、三年我在行宫里的生活就是吃喝玩乐四项,时间久了,估计王振也厌烦了,过去我到行宫,飞鸽传书几乎日日往来,但到了去年,我到了足足一个月,京城的鸽子才光临行宫,那么今年
去行宫之前,我和父皇一起吃了午膳,有几年没这样安静的坐在一起用餐了。
“行宫处处不比宫里,马上要到秋天了,你自己要注意身体。”每年我去之前,父皇都会如是说。
“宁儿会的,父皇也要注意身体。”我说,老掉牙的词。
“是呀,我的宁儿已经是大孩子了,父皇也老了。”看了看我,父皇有些感慨的说。
“才没有呢,我的父皇哪里老了?明明很年轻嘛!”
“你这孩子,只会哄父皇开心,你都这么大了,明年,父皇又要为你的婚事伤脑筋了!”
“父皇!”
“告诉父皇,你中意谁?父皇都给你做主。”
“父皇,您再说,宁儿可要走了。”
“怎么,真的不告诉父皇?”
“”“那让父皇猜猜好了。”
“宁儿真的走了。”
“好好好,不说这个”
“父皇,其实我这次”刚才借着父皇说起我婚事的机会,我撒娇般的起身,赶开了身边的宫人,也顺手在殿内转了一圈,所有的门和窗都被我打开了,预防隔墙有耳的最好方法,不是建更厚的墙,而是根本不给他们提供可以隔的墙。
父皇只是点了点头,停了会才说:“出门在外,要格外的小心,不过行宫也有行宫的好处,毕竟不是宫里,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知道,父皇已经默许了我的提议,虽然此时,我们不能太明显的和王振翻脸,不过翻脸的日子早晚会到,在此前,我们需要培植自己的力量,这些年,我知道父皇已经开始着手了,我也要做点什么才行。
我原本的计划是到了行宫之后,找机会留下人假扮我,然后自己去山西拜访于谦,不过,一个突发事件,却让我找到了一个更好的机会。
就在我准备出发的前一天,王睿思告诉我,锦衣卫接到命令,调动了人手,准备去山西境内剿匪。
锦衣卫向来的职责中,似乎不包括剿匪这一项吧?我略有些疑惑的看了看王睿思,却见他眉毛一皱,眼神微暗的说:“是皇上直接召见了锦衣卫指挥史邵洪光大人,至于究竟为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父皇会直接调动锦衣卫,而且还派到山西去剿匪,这多少让我吃了一惊,与东厂受控于王振的情况不同,锦衣卫是直接听命于皇帝的,也是护卫宫廷的重要军事力量,当然,锦衣卫指挥史邵洪光也是父皇的心腹臣子,不过究竟是什么匪徒,竟然严重到要出动锦衣卫去围剿的地步?这才是我最好奇的。
不过让我有些失望的是,父皇只是含混的告诉我,山西境内近年匪患丛生,虽然朝廷也时有围剿,不过行动始终不利,今次,也不过是希望能彻底肃清悍匪,还地方一个清平世界而已。
于谦是山西、河南的巡抚,他的辖下匪患丛生,怎么这几年竟从没听说过呢?奇怪了,不过没关系,反正我也要去看看。
和我预想的差不多,父皇开始是不想我随锦衣卫同去的,不过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算是勉强答应了。自然,也不是全无条件的,父皇的条件就是,我要听邵洪光的,不能自作主张、擅自行动。
我满口答应,不过谁都知道,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答应归答应,但出去了,要做什么,谁还能拦住我吗?
不过父皇也显然觉得我答应得太痛快了,我前脚出来,就看到王睿思、邝逸如、徐文彬和王简芷以及文芝、文兰,都被传入殿中,看来这次我想轻装上路是不太可能了,凭空多出六条尾巴,感觉还真是,算了,省得我一个人路上闷死。
[正文:十二章]
山西之行,出乎意料的顺利,这次出动的锦衣卫加上御林军,声势浩大的有些吓人,路上自然是太平了。
其实取道直接去太原,时间上恐怕至少会节省几天,不过进了山西境内后,我反而改变了主意。一个巡抚究竟能力如何,也不是我们几双眼睛看看便能确定的,倒不如在他治下四处瞧瞧,听听百姓究竟如何说。
邵洪光这次是有很紧急的事情要做,这从他一路上快马加鞭就能看出来,自然,他的目的地也不是太原,其实我是好奇的,究竟什么匪徒,要围剿得如此急切,不过一路上试探过几次,这个邵洪光倒是父皇忠心的好臣子,竟是滴水不漏,这让我有些怀疑,莫非真正的事实,便是他也不知道?
以我的性子,是必要跟去瞧瞧的,不过理智终究还是战胜了好奇心,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于是,按照先前的决定,进了山西之后,我们便各走各的。邵洪光自然是不肯,我是跟着他出来的,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也不是他能够担待的,不过,他也得能拦住我算。
忘了说了,其实他也算是我众多师傅中的一个,我想,当我们成功的绕开值夜的侍卫,无声的溜之大吉时,他一定正在后悔,早知道有这样让他为难的一天,不如当初所性什么都不教给我们才是。
离开京城的这段日子,关于山西的情况,我们也打听了大概,锦衣卫和御林军中,不少人都是出身绿林,自然对山西的黑白两道,都有些了解。
山西有几股出了名的绿林豪强,同样干的是打家劫舍的买卖,不过风评却大大的不同,当然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虽然同样是落草为寇,然而有些人是生活所迫,有些人却为了谋取不义之财,凡事不能一概而论,人也不能一竿子全打下水,总之,小心总没有错。
和大队的锦衣卫、御林军分开之后,我便叫徐文彬和文芝去买了几套寻常质地的男装,又叫王简芷去租下一辆马车,经过简单的装扮之后,正式开始了我们的山西之旅。
其实我更喜欢骑马的,比较有速度,而且也爽利。不过回头看看身边的人,却又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徐文彬和王简芷也就罢了,这两个人比较老实听话,叫换衣服就换了,叫往脸上涂涂黑也涂了。
可是王睿思和邝逸如呢?邝逸如是换了衣服,不过涂黑这事,他笑说:“还是不必了,有些欲盖弥彰。”可是就他的外貌和气质,又怎么是一件粗布衣裳能够掩饰的,不肯易容,还不如不换衣服的好。至于王睿思,这家伙根本对那些粗布衣服不屑一顾,只拿在手里看了看,便随手丢了出去,干脆的撂了一句:“要穿你自己穿好了。”
文芝和文兰就更不用说了,见王睿思不穿,也欢呼的丢下了手里的衣服。
于是,查点一下我这七人的小分队,感觉上就是个别扭呀,三个黑乎乎的老百姓,一个一身贵气的落魄书生,外加一男两女的三个少爷、小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路人。
好在马车是租来的,就当我们是碰巧坐同一趟车去同一个地方好了。
一路上,木制的车轮和地面的每一处坑凹亲密接触着,颠得一身的骨头支离破碎一般,开始还兴致勃勃的坐在车把式旁边听他说这里的风土民情,不过到了下午,我却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车把式却是个十分健谈的人,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常年赶车为生,如果不说说话,每天就这么挥着鞭子赶着牲口,这样的日子,人怎么能够忍受。于车上的旅客,在这种疲惫的时刻,有人在耳边说说沿途的典故、趣事,哪怕是神怪传说,也多少可以分散一下注意力,缓解一下疲劳不是吗?
掀开身后的帘子,我预备叫一直闷头坐在车里的四个人也透透气,顺便听听故事,手却在帘子掀起的一瞬间,旋又放下。
也许是我们穿着的问题吧,在车把式心里已经自然分出了高下,文芝、文兰、王睿思、邝逸如先后上车,到了我们三个人的时候,车把式却刷的放下了帘子,示意我们坐在外面,当时我也只有些苦笑的看了看徐、王二人,看来我们的扮相还真是不过外面有外面的好处,倒也不必十分计较。
不过马车内如今的情形,却让我的心情没来由的郁闷。
文芝、文兰姐妹对坐,他们身边分别坐着王睿思和邝逸如,这原本也是很正常不过的,在过去的好多次我们去行宫的路上,都曾经这样坐过。只是,今天,在这样一个被劣质马车折磨得痛苦不堪的午后,在我抬手又松手的瞬间,我忽然发现,曾经一直若有若无存在与空气中的暧昧,从未如今日般,清晰而刺眼。
车内的几个人都闭着眼睛,是不是睡了我并不十分清楚,我只看到:
逸如闭目而坐,神情泰然,而文兰却如熟睡了一般,那么自然的将头依在了他的肩头。
文芝明明醒着,在我掀起帘子的瞬间,我看到她凝视的目光,只是,却在与我目光相接的瞬间,匆忙的将眼闭上;而她看的人,自然是一旁即便是假寐,也在唇角挂起一丝若冷然若嘲讽般微笑的王睿思。
原来,却是如此。
收手、回头,却看到了坐在身边,一向大而化之的王简芷,脸上还没来得及退去的一抹震撼和失神。
重新坐正身子,没有再说些什么,而坐在另一边的徐文彬也似若有感应,不过他一贯的保持着自己的沉默,既不问,更不好奇的向里面窥探。
于是,寂静的路上,便真的只有车把式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了。
成长,是任何人也不能忽略的事实,而与之相伴的那份虽然懵懂却不能掩饰的爱情,倒给人一种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的感觉。
我不知道王简芷那一刻的震撼和失神是为了谁,就如同我也说不清自己忽然放开帘子,心情郁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一样。
我不懂爱情,尽管我是一个带着前世记忆而来的人,我依旧不懂爱情。
也许由于不懂吧,就觉得爱情,并不是到了一定年纪就会自然懂得的,那需要机会,也需要缘分。
爱情是什么样子呢?在茫茫人海中,偶然的邂逅,只要一个回顾,甚至只要一个眼神,就决定了一生的相守,这才是爱情吧。
由于短暂,更显得璀璨而夺目。
也许,换个时间,换个地点,王睿思也好,邝逸如也好,我和他或他,原本也有这样一见倾心的机会吧,毕竟他们都是如斯的出色。
只是,时间上,差了一点,差了一点而已。
不过我知道,在过去的若干年里,他们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愿割舍,更不能忍受分享,哪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文芝和文兰,这就是人性吧。
天擦黑的时候,我们到了平定州下的一个小镇。
古朴的小小民宅,不大却流溢着浓郁酒香的小小酒肆,街上正忙着收摊回家的百姓,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平静祥和。
小镇上只有一家客栈,名字却也有趣,招客来,开店的确是为了招客来,于是跳下马车,看着这写在一块很普通的木板上,很随意挂在大门口的牌匾时,我笑了。
小店里上房不多,今天刚刚好剩下两间,自然,小二将王睿思送进了其中一间,另外一间,请进了文芝、文兰姐妹;旁边一间干净的厢房,让进了邝逸如,至于我们剩下这三个人,几乎一股脑被赶进了一旁的一间耳房,幸好我们坚持,并且先付了两串钱,才勉强允许我们要了两间这样小小的耳房。
忘了说了,这里地处交通要道,往来的客商很多,也难怪小二如此势力了。
自然,小二转身走后,王睿思和邝逸如都来敲我的房门要求换换房间,不过我心里还是不舒服,于是一概不理会。只赌气的一屁股坐在了床上,旋即又站了起来。
真是,真是太久没睡过这么硬的床了,竟然只有一床薄薄的甚至看不出颜色的褥子,细闻闻似乎还有一种怪味道,当下睡意全消。
不过我却没有开门出去,我们住的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子,我知道,此时他们几个都站在外面,在等什么,自然是等我忍不住自己跑出来要求换房间了。
我承认自己有些洁癖,又有些娇贵,不过,这不等于我一点苦也不能吃。这次,就要让他们知道,我并不是宫里生长的娇嫩牡丹,我也可以是一株青松,在任何地方,挺拔生长。
大概一直僵持到入夜,逸如轻轻敲我的房门说:“永宁,他们都睡了,你还好吗?”
“不早了,逸如,你也睡吧,我很好。”我回答,烦闷的心情微微舒展,一头躺了下去,竟然真的睡着了
到了第二天出发的时候,我依然决定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乡下人的样子,粗布的男装,一脸的黝黑,从房间里出来,便看到了王睿思紧皱的眉头,我却只是眨了眨眼,徐文彬和王简芷也和我同样打扮,邝逸如却换回了自己本来的长衫,不奢华,却也和质朴挂不上边。
于是,我决定分两组走,他们四个依旧坐马车,而我们三人改为步行。
并不是我热爱走路,不过比较起那颠簸的马车来,我宁可走路,而且重要的是,到下一站平定州,即便是步行,也不过是半日的路。
对于我的决定,王睿思没说什么,我们必须要有代步工具,因为文芝和文兰都裹着小小的脚,没有马车,这种道路根本寸步难行。我很庆幸当年自己的坚持,而父皇同意时说的话也让我感到很幸福,他说:“朕的宁儿是大明最尊贵的公主,不缠足又有谁人敢挑剔。”于是今天,我可以幸福的大步走路。
邝逸如却明显的露出了忧虑的神情,马车和步行很难保持步调一致,外一彼此间的这段距离造成了什么危险的存在或发生该怎么办?他的眼睛在问我,而我嬉笑的拍了拍腰间,我惯用的暗器和软剑,此时都安静的呆在那里,有他们在,就有了保障不是吗?
自然,在我的坚持下,我们终于按照我选定的方式,开始向平定州进发。
在此前,任谁人也不曾想过,在平定州,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正文:十三章]
我和王、徐两人到达平定州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倒不是指路的人有心为难,实在是他说的是普通人半天可以走到,这普通人显然不是指我们这三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米虫了。
感觉上,好像一辈子也没走过这么长的路,其实当他们四个坐的马车从我们的视野内消失的时候起,我就已经有些后悔了,不过路是自己要走的,还能说什么,只是苦了徐文彬和王简芷,虽然没说什么,不过我猜他们也一定如我一般,在脚上磨起了几个大水泡。
按照事先约定的信号,我们很快找到了王睿思和邝逸如几人落脚的客栈,这几个人都是一身华服,住的,自然也是当地最大最舒服的客栈。
既然是最大最舒服的客栈,自然,当我们三人被小二挡在门外时,也并没有觉得意外。
拉住有些光火的简芷,我们在附近找了个小很多的客店安顿了下来,换过干净衣衫后,我叫文彬去告诉逸如几人,我们落脚的地方,叫他们不用担心。
然后才叫上简芷,准备去这里最有名的同贺居吃上一顿,安慰一下啃了一天干粮的胃。
出门前,我已经洗去了脸上黑黑的保护色,换上了一身普通的长衫,做一个秀士打扮,之所以如此,实在是因为我真的很饿,不想再被人赶来赶去。不过显然,这身长衫,到了平定州这间最有名气的同贺居,也是不够看的。于是,我再次被小二挡在了门外。
脾气再好的人也会发火吧,对于这种势力眼的小人,何况我的脾气从来就称不上好。于是我故意不看小二,一边对店里张望,一边对简芷说:“咦!好奇怪呀,这家店的老板可真有趣,怎么好好的小二不请,却栓了只狗在门口,吓唬客人?”
简芷一愣,还未及开口,店小二已先自急了,上前一步一边挽袖子一边大声说:“喂,那里来的穷酸,敢说爷爷我是狗?”
“敢说什么?”我一副听不清的样子“劳驾你再说一次,我没听清楚?”
“爷爷我是狗!”小二大吼一声。
“原来真的是狗在看门。”我转身对简芷说,却见到他已经恍然且憋笑憋的脸都红了。自然,坐在店门口附近的客人也都忍不住“轰”的笑开了。
“臭穷酸,你找打!”小二经不住我的奚落,挽起袖子就扑了过来,早知道饭还没吃上就要先上演全武行的戏码,我刚刚就应该在出门前,把剩下那个馒头吃了,这样打得会痛快一些。
脚下一滑,我已经闪过了小二凌厉的一扑之势,一只手还很好心的轻轻推了他一把,反正要摔跤,不如摔得实惠一些;同时,另一只手自然也没闲着,一把捉住了跃跃欲试的王简芷,刚刚投宿的时候他已经火大了,如今正想找人发泄,这家伙手狠着呢,要是让他挨上那小二的边,即便不出人命,那小二满地找牙的命运也是不可避免的。只对金钱奴颜媚骨的人是该惩罚,不过不必太严厉。
“哪来的混帐东西!”
“且慢!”
“啊!”“什么人?”
一闪之下,四个不同的声音几乎在同时自背后传来,我和王简芷连忙回身,却见那小二竟被人踢飞起来,接着又在眨眼的功夫,让一道白影安稳的带落在地上。
我闪身,小二跌倒又被踢飞,再被人救下,所有的事情不过发生在一瞬间,待到定睛看时,同贺居的门前,却多了四个人。
面对我站着的三个人,当中一个衣着华贵,年纪在二十四五左右岁,看起来该是主子,而两旁的,身型高大,多半是保镖、打手之类的下人。这三个人虽然衣着打扮与这里的人没什么区别,不过刚刚的口音却泄露了他们的身份,明显的北地口音,难道是瓦剌人?我用眼神询问一旁的简芷,却见他露出了愤恨的神情,估计我的猜测没有错。
这几年瓦剌逐年扩张势力,边关大小战事不断,徐文彬和王简芷最经常说的就是要领军去杀敌报国,不过因为他们年纪还小,父皇和我都不同意才作罢。
其实我们心里都明白,如今朝政,十之六七操纵在王振手中,而王振一贯主和,想痛快的对瓦剌一战,谈何容易。
只是如今,边关局势如此动荡之时,这几个瓦剌人出现在此,总让人觉得,有阴谋的味道。
“要不要通知官府?”王简芷忽然在我耳边低声问。
“不必,我们并没有什么证据。”我摇头,虽然觉得不妥,不过假如他们只是商旅,官府也奈何不了他们。“瓦剌狗。”回过神的小二狠狠的朝地上吐了一口之后,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转身挣扎着向救下他的白衣人道谢。
我看不到白衣人的样子,不过却知道他这件看起来普通的白色长衫,其实非常不普通,做工就不说了,单是这料子,就很讲究了,是出自江南一家名为锦绣织坊的百年老店,其名贵之处就在于,对着晚上的月光,可以看到锦缎上织绘的图案仿如有生命般的在动着。
据说,锦绣织坊一年之中,只生产这样的白色锦缎一匹,锦缎上织绘的图案可以由客人指定,不过要想成为锦绣织坊的客人,却非常的不容易,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要有钱,因为这锦缎往往价值万金;二是要风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要能胜过织坊的主人;三是要有诚意,不以权势压人,诚心诚意的登门拜访,并且能以情打动织坊的主人。
当初听人说起锦绣织坊这种锦缎的妙处时,我还真是满心向往过一阵,待到听说这摆明了刁难的规矩后,才感叹着作罢,不是说我不想得到这样的锦缎做衣裳,而是觉得为了这么一件只能在夜晚欣赏的衣服大费周章,未免有些本末倒置。
不过心里还是满想见识一下这种锦缎的,当年给我讲锦缎妙处的师傅,家里正好有一块裁衣余下的边角料,拿进宫来给我们看,虽然至今已经匆匆几载,不过那质地和外观,却入目难忘,想不到今天,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城镇里,竟看到了一件成衣。
在我对着那件白衣发呆的时候,身边的情况又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先是小二的一句“瓦剌狗”激怒了那两个保镖模样的人,既而那衣着华贵的主子也皱了皱眉头,于是两个保镖冲了过去,预备再教训一下出言不逊的小二。
这时在一旁的简芷却早火了,大喝一声:“尔等鼠辈,当中原无人吗?”抢先冲了上去,并不宽阔的一条街路上,刹时拳脚分飞。
我收回目光,看了看场上的形势,两个瓦剌人身手都是出奇的好,简芷以一敌二,虽然暂时还看不出什么,不过时间拖得稍微长时,恐怕占不到什么便宜。而王睿思、邝逸如、徐文彬三人,却没有出现的迹象,看来,今天这场仗,我是躲不掉了,也好,真是很久没有松动筋骨的机会了,今天的“沙包”看起来皮糙肉厚,打着手感应该不错。
微微挽了挽过长的衣袖,我准备加入战团,却在下一刻看到眼前白影晃动,先前那白衣人竟抢先一步加入其中,片刻之后,形势转变,两个瓦剌人渐渐被迫落下风。
“打得好!”简芷一记少林长拳,正中其中一人的左眼,我忍不住叫好,同时眼角余光一扫,发现两个瓦剌人的主子,正无声的向我身后移动,看来是想偷袭我,有趣了。我不动声色,继续注目场上,不时叫好。
“小心!”
“啊!”“哈”又是三个声音同时响起。
偷袭的人在我背后举起了一把匕首,正好被转身的白衣人看到,于是他出声示警。
我早做了准备,在同时转身,迅速的一拳招呼到了偷袭者的鼻梁上,并不意外的听到了喀嚓一声轻响和被打到的人痛苦的呼声,然后忍不住好笑起来。
“打这几个坏蛋!”逐渐聚拢的人群里突然爆发出这样的喊声。最近几年,瓦剌势力日益扩张,雁门关外百里的地方,尽被占领,更有小股骑兵不是在边境烧杀掳掠,老百姓受害最深,如今忽然有几个自己恨的人送上门来,焉有不喊打的道理。
我一招得手,却也知道,眼前这个家伙的功夫只怕更在他的手下之上,自然也就不敢再马虎大意,拿出十分的精神,全力投入。
这是我不多的实战机会,而且对手实力还颇强,打起来自然是过瘾万分,招数施展开来,并不去跟对手硬碰,只是找准机会便偷袭一记重拳,虽然对手再不吭声,不过额头上的汗却出卖了他。
“并肩子上啊!”打到得意处,我卖弄了一句新学的黑话,却在下一刻看到那白衣人眼中流露出好笑的神情。那一仗打得前所未有的酣畅淋漓,这是事后简芷做出的评价,因为到我们收手的时候,那三个趾高气扬的瓦剌人只能依靠互相搀扶,勉强离开现场,而沿途百姓热情招呼他们的白菜叶子、臭鸡蛋,更为这一仗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拍掉身上因为动手而蹭上的浮灰,同贺居的老板已经站在了我们面前。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中年而微胖,脸色红润而油光,不过他开口说的话,却让我和简芷一愣。
老板说:“多谢三位英雄仗义出手救了本店的伙计,小人本该备下酒席好生款待的,不过官兵恐怕马上就到了,三位自然是不怕,只是为了几个瓦剌人和官兵动手,却是不值,好在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自有后会之日,待到那时,再和几位把酒言欢,不知可好?”
“官兵?”我和简芷同声重复,心里暗自叫了声不妙,瓦剌前年攻打兀良哈时,曾到大同乞粮,结果被父皇拒绝了,去年派了三千多使臣来朝,结果由于虚报人数,所得的金银物品赏赐,不过是他们开口求取数目的五分之一,为此,最近边境上战事频频。这次的几个瓦剌人也不知是什么身份,贸然的动了手,外一事情弄大了,真不知会引起什么后果,而且看他们走的方向,正是来时看到的府衙的位置,衙门我自然是不怕进了,不过麻烦却依旧不好解决,这次真是逞了一时之快了。
一旁久没开口的白衣人却在此时连连冷笑,见我们目露惊讶的神色,才说:“见两位器宇非凡,又路见不平,颇有侠义之风,如今仗也打了,便是祸也闯下了,何以听官府二字而色变?”又说:
“如今瓦剌入侵中原之意,有如司马昭之心,尽人皆知,有无今日之事,都不会改变。如今朝廷昏聩,不能守土卫民,我辈中人,如果还不能快意恩仇,为百姓出这口恶气,实在妄称侠义。”
听这话的时候,我留意上下打量眼前这个白衣人,他该是二十出头的年纪,长眉入鬓,眼神虽然稍带讥讽之意,然而并不能掩盖他身上那种浑然天成的贵气,看来出身不是官宦、也是大富之家,只是看起来,和我身边常见的人,又似乎有着本质的区别,该怎么说呢?就是一见之下,让人又觉得可敬可畏,又有想要亲近的冲动,好奇怪的人。
听到朝廷昏聩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倒没什么感觉,因为这的确是事实,不过简芷却有些耐不住了,几乎冲口便要质问,幸而我见机快,拉了拉他,才勉强堵住了他的话,不过显然,这并没有逃过站在我们对面的白衣人的眼睛,只见他目光流转,忽而笑说:“看来说起朝廷,这位兄台也有感触,不妨说来听听如何?”
简芷张了张嘴,好在他还想到了开口之前至少要征询一下我的意见,见我斜了他一眼,便忙闭了嘴,于是我笑说:“山野草民,那里懂什么朝廷,不过想来,朝廷的事,自有拿俸禄的大臣们操心,咱们说说呆会到那里去吃上一顿,再大醉上一场的问题,恐怕更实在些。”
“哈这话说的及是了,我也正有此意,今天与两位兄台偶遇,且容弟做个东道如何?”白衣人说。
“如此,叨扰了。”我也笑说。
“好,这家同贺居虽然好,不过恐怕这会不肯做我们的生意,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如何?”还是白衣人说。
“有何不可。”我回,这会肚子饿得狠了,眼睛看东西的时候恨不得放射出蓝光,实在是没什么比吃更重要了。
[正文:十四章]
平定州的地方并不大,除了同贺居之外,还有几家规模不大的馆子,不过因为刚刚在街上大闹了一场,我们几个外来人顷刻间便成了这里的名人,加上随后赶来搜查我们的官兵,吃饭的问题便成了老大难。
好在,这世上早有人发明了烧烤,买两只鸡,趁黑翻出城墙,在城外树林的一处开阔地,支起篝火,忙碌了一阵后,鸡肉的香味便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这还是我生平第一次吃到如此名副其实的“烤鸡”只是没有盐,吃起来没有闻着的香。
刚刚本来是想打发简芷去给其他几个人送个信的,免得他们担心,只是简芷一味的皱眉摇头,十分的不肯,我知道他对这个素昧平生的白衣人有疑虑,怕我会受到伤害。
只是,我能受什么伤害呢?一个衣衫质朴的普通少年,此刻又有谁能将我同大明的重庆公主朱永宁联系在一起呢?是了,这一刻,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一个会点武艺、爱打抱不平的普通少年,仅此而已。
不过简芷依旧不肯单独留下我,只好,让邝逸如他们担心一会了,谁让他们不肯和我一样改装的。
吃掉一条鸡腿之后,我才想起来,原来我还不知道眼前这个白衣人的姓名。
“名字不过是个代号,高兴怎么叫都好。”他说。
“是吗”我有些尴尬,手里正好撕到一块鸡肋骨,一时不知道是该丢掉还是该啃一啃,一旁的简芷却有些光火,毕竟,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看到过我遇上这样的情况。
“陈风白”就在我都不知该再说些什么好的时候,他却还是说了,只是没有问我们的名字,真是个怪人。和陈风白分手,再翻越城墙溜回客栈,已经是二更天了。
屋子里没有点灯,不过走近了却可以清楚的听到里面的呼吸之声,推开门,油灯也在同时被点燃,王睿思、文芝、文兰、邝逸如和徐文彬都端坐在屋中,竟然颇有些会审的架势。
“今天的事情只是意外。”我故意轻松的说,然后走到床前,做出了非常渴望睡觉的表情,希望他们可以和从前一样,一言不发的赶紧离开。
“明天换回你的衣服,咱们一道走。”邝逸如一改以往温文的语气,几乎有些命令的说。
“只是打了一仗而已,有这么严重吗?”我不满。
“只是打仗吗?和几个瓦剌人大打出手,伤了人还惊动了官府,被官兵追得半夜才敢回客栈,这还不严重?”邝逸如的声音忽然高了些,放在膝盖上的手也在说话的同时握成了拳,记忆中,这许多年来,即使是那次我偷溜出宫被他发现,他也没如此生气过。再看看其他的人,文芝、文兰还好,只是面无表情;王睿思则面向窗外,压根不看我一眼;就连徐文彬都面沉似水,这让我有些心虚,看来今天他们几个是真的生气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里,好像我最大才对吧,怎么这会只能低着头挨说,没道理呀,于是我重又理直气壮的抬头,结果却看到王睿思刚刚转过头来,正意味深长的用眼神警告着我。
“好,这次就听你们的。”我说,不过心里怎么想的,就只有我自己知道了。
得到了我的答案,几个在我这里静坐了一晚的人终于起身了,我目送他们出去,却发现他们竟然已经搬到了我隔壁的几个屋子里,看来事情还真是挺麻烦的。
如果我是一个听话的乖孩子,我就该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睡上一觉,明天早晨换上我华丽的衣衫,然后坐上马车,一路往太原去,见了于谦,然后再回京城。
不过,可惜,我从来就不是一个乖孩子,所以,睡到半夜的时候,我就悄悄起身,简单的写了封信交代行踪,然后打开门,准备先行一步。
“别告诉我,你有梦游的坏毛病。”我小心的关好那扇一碰就咯吱直响的房门后,刚一转身,就几乎撞在一个人的怀中。
“半夜三更,你不睡觉,站在这里做什么,吓人呀!”我压低声音,先一把推开站在门口的王睿思,然后四下看了看,还好,其他的房间都很安静。
“我不站在这里,明天早晨,是不是我们只能在你的房间中找到一封信或是一张字条什么的?”王睿思冷笑“你决定的事情,难道只凭别人几句话就能改变?逸如信你,我却不信。”我气结,却又无话可说,王睿思的确很了解我,有时候我简直觉得,他比我更了解我自己,只是,身边有这么一个把自己当成透明人看待的人,那种感觉,还真是,生气!
眼睛转了转,我盘算着干脆打晕他的可行性,说到身手,我和王睿思、邝逸如也应该差不多,不过他们是男子,体力上比我有优势,如果时间拖得太长,我自然不是对手,不过假如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一招制胜的机会却也很大,虽然现在打晕他,事后麻烦会很多,不过我知道无论怎样,王睿思都不会真正的生我的气,那么——
“谁说我就信得过她了。”就在我微微抬手,准备趁王睿思不留意时打晕他的时候,又一个很轻的声音传来,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此时抓住我背后包袱的人是谁了,邝逸如,他什么时候也起来了,还站在我身后?
“逸如?真巧呀,你晚上也睡不着呀,出来看月亮?今晚的月亮还真是又圆又亮。”奇怪,我从不害怕惹恼王睿思,却有些怕惹恼邝逸如,他们几人当中,明明属逸如脾气最好、最温和,也最常陪着我下棋、弹琴的,怪了,我却很怕他生气,怕他不理我。
“月亮?您确定是月亮?”背后,又传来了王睿思阴阳怪气的声音。
“月亮又有——”我想说月亮又有什么不对,却在说话的同时猛然留意到,这竟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哪有月亮可以欣赏?
“我说怎么睡不着,原来是晚上没有月光的关系,真是。”我咬牙切齿的说,一边回过身,狠狠的看了王睿思一眼。
“算了,你们爱站着就站吧,我回去睡觉了。”逃跑失败,还是回去补眠的好,就如他说的,我决定的事情,不是别人几句话就能改变的,不管说这话的人是谁,到了明天,我依旧坚持我自己的想法,他们又能奈何?
“逸如,我如果是你,现在就坐在她的房间里,盯着她,省得一会偶然打个瞌睡,她便逃之夭夭了。”王睿思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气向自己的房间走去,却留下了邝逸如站在原地。
“我保证好好睡觉!”我赶紧说,要说我们几个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也都就近住在我的寝宫当中,所谓男女大防的规矩,一直没有十分严格,毕竟我们年纪还小嘛,只是有个人盯着我睡觉,也不是件舒服的事情,一步踏进房门,我迅速伸手预备关门,一边试图讲讲条件。
“永宁,我信你的次数太多了,偶而,也允许我信不过你一次吧。”果断的伸手挡住了两扇咯吱做响的房门,平静而又轻柔的说:“现在,乖乖的去睡觉吧,你也累了一天了。”
我的确是累了,再躺到床上,知道逃走是没什么希望了,头一沾枕,便睡熟了,一夜梦境不断,奇怪的是,出现次数最多的,却是白天刚刚结识的陈风白和那几个被我们揍得凄惨的瓦剌人。
“大梦谁先醒,平生我自知”感受到阳光温暖的抚慰,我闭着眼睛,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口里念念有词。
“我看,是睡成这样,被卖了也不知道吧!”一个声音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响起,男人的声音。
幸好我出门在外,一贯是合衣而卧的,即便是此时屋里有男人,也不用担心走光的问题存在,不过,这毕竟是我的屋子吧,一大清早的,真是对他们太放纵了,连起码的规矩也忘了。
我不悦的睁开眼睛,看看此时好整以暇的坐在正对着我的桌前喝茶的王睿思“你最好给我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为什么在这个时辰出现在这里——我的房间?”
“这个时辰?我的殿下,您以为是什么时辰了?”王睿思依旧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却站起来,猛的推开窗子,明媚的阳光让我一时有些睁不开眼,看情形,也快午时了。
“怎么不早点叫我?”我有些不满,翻身坐了起来,拽了拽有些皱的衣服。昨天走了一天的路,又打了一架,不睡的时候还不觉得,真正放松睡下了,才觉得浑身上下,每一根骨头都是如此的酸痛,恨不能睡上个三两天才好,也难怪醒得这样迟了。
“叫?怎么没叫,关键是叫得醒算呀,我们几个人,就差没找面锣在您耳边敲了。”王睿思一副在看懒猪的表情上下瞄了瞄我,饶是我脸皮够厚,这会也有些挂不住了,自己睡觉一贯警醒,难道真没听到他们叫我?
“别听睿思的,他哄您呢!”门咯吱一声开了,文芝捧着盆清水进来,白了王睿思一眼后说:“昨天一定是累着了,我叫兰儿看着炖了点燕窝,一会将就吃点吧。”
就着文芝的手,在盆里掬了水洗了把脸,这一觉错过了早饭,这时饿得很厉害,有燕窝粥吃自然是最好的,于是我点头说:“一会就端过来吧,我先换身衣服。”
包袱里再没有粗布的衣衫了,虽然昨天我曾经买过一套新的,不过一觉过后它们不知所踪也不值得奇怪,经过了逸如和睿思这两个人过目,要是还在才奇怪。
换上从京里带来的男装,我一把扯下了束发的绳子,准备从新梳过,换上和衣服相配的发冠,不过梳头显然不是我的长项,弄了半天,头发却只是纠结在一处,我有些气恼,只能等一会文芝来了再说了。
然而,等了一会,端着燕窝粥进来的,却是邝逸如,他见我披散着长发,有点无助的坐在床边,先是一愣,接着便露出了浅浅的笑容,他的笑容很干净,透露着安抚的意味“饿了吧,先吃点东西。”
“可是,逸如,你看我的头发呀,替我叫文芝或是文兰来吧,我讨厌头发乱乱的。”我有点想发脾气,又有些别扭的说。
“简芷陪她们出去逛了,说要找马车还要买点路上用的东西,一时三刻回不来,这怎么办呢?”他看着我马上要发火的表情,故意停了停才说“看来,只好我来了。”
“逸如也会梳头发吗?”我有些好奇。
“我的殿下,那你以为每天我也有几个丫鬟专门替我梳头吗?”逸如在开我玩笑时,也喜欢这样称呼我“女孩子的发式是不会了,不过——你现在只像我一样束个发,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来,端着,先吃吧,转过身来,我帮你把头发弄好。”
“哦!”我接过他手里的冰糖燕窝粥,转过身去,大口吃了起来,感觉上,身后,他的手很轻柔的穿过我柔长的黑发。待到起程时,已经是午后了,本来这个时间是不该再赶路的,不过平定州没什么去处,加上心里又有事,便坚持着要走,邝逸如拗不过我,只好催促着众人收拾东西起程。
外面,文芝已经找好了马车,和我们前两天坐的不同,车厢大了,车里还铺了厚厚的垫子,牲口的脚力也更好些,看来路上会舒服一点。
只是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王睿思从中午的时候起,脸色就有些不对,待到午后起程时,在车厢里坐了一会便说气闷,硬是在路边一家驿站里租了匹马来,骑着远远的走在前头。待到此时,连神经向来比人粗一号的王简芷也觉得不对了,低声嘀咕了句:“这家伙今天又抽什么风。”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不过聪明的人是不会在这个时候招惹那家伙的,他虽然不会冲人发火的大喊大叫,不过那冷冷的口气,嘲讽的眼神,加上不屑又有几分挑衅的举动,总会让人发疯。
路上本来就没什么新鲜的东西值得看,加上王睿思的反常举动,使得下午的行程沉闷异常,马车摇了一会,我便撑不住开始昏昏欲睡了,这时文芝坐在我左边,逸如坐在我右边,想了想,我决定在文芝身上靠一会。
没有想象中的舒服,文芝始终僵硬的坐在那里,没有调整自己的姿势,仿佛根本没发现我靠过去一般,马车恰好被路上的石头垫了一下,车厢一倾,我几乎趴下,幸好一旁的逸如反映敏捷,一把扶住了我,才避免了我的鼻子和车厢底亲密接触。
刚刚的睡意被惊走了,我坐直身子,周遭的几人都有些嗔怪的看向文芝,一众人中,她一贯是最细致的,今天却如此的反常,即便是此时大家看她的目光一样,她却依旧没什么感觉,只是有些呆呆的看向侧前方,眼中有心痛也有怜惜。
那是一道帘子,布做的帘子,不过微微有些透而已。
透过帘子,远远的,一个身影骑在马上,端是衣衫华贵,人物俊秀,却掩不住身上的孤独和落寞。
心如同被重锤敲了一下,痛一丝丝的从内脏蔓延到四肢,只是不知是为身边的人,或是前边走着的人。
爱与被爱,都是幸福的,为什么在这里,在此时,却只能化做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痛呢?
我有些怜惜的看向文芝,这次出宫,让我逐渐看清了一些事情,如果可以,我很想成全她的爱和痛,只是,我不能。
爱上一个不该爱、不能爱的人,注定了痛苦,只是痛苦也分长与短,长痛不如短痛,前人不都是如是说的。
我闭上眼,命令自己不要去看,更不去想,同时反复的告诉自己,我这是为了他们好,至少,是为了文芝好。
在很多年之后,我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时,依旧会想,如果上天能给我重新来过的机会,如我知道了最后的结局依旧如此时,我是不是会成全文芝,尽管睿思当时不爱她,今后也可能不会爱上她?
只是,这世上,我也许可以拥有很多,却惟独不能拥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于是,我永远不知道答案。
[正文:十五章]
太原的安定和繁华都是出乎意料而又似乎在意料之中的,休整了一夜之后,我带着徐文彬、王简芷,睿思、逸如陪着文芝、文兰姐妹,分做两批,开始四处游逛。
要想了解一方的百姓生活,实在没有哪里比得上市井了,尽管到处是人,空气中浮动着永远也不能一一分辨的气味,不过却是最真实的,几乎忘记了,我也曾经拥有过如此的真实,不过此时,却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了。
迎面,一个衣衫破烂的孩子猛然窜到了我身前,一双指甲里透着黝黑的手堪堪印上我的衣衫,下意识的向后退开,徐文彬连忙挡在了我身前,孩子用哀求的声音在说:“大爷,赏口饭吃吧。”声音稚嫩,却让人心里一动,我示意王简芷,他皱了皱眉,从荷包里拿出了一块银子,总有二、三两吧,铛的一声丢在孩子的碗中,同时捂住鼻子,有些不耐的说:“拿着,快走开!”
孩子猛的抬头,乌黑的脸上,却有一双闪亮的眼眸,只是那一瞬,在他的眼中,我看到的,却不是感激,那不是感激,我可以肯定,不过那神情出现得快,消失得却也迅速,再看时,孩子已经低下了头,没有退开,却是几乎硬挤的,从王简芷身边经过。
“真是,给他钱连声谢也不会说,这地方的叫花还真是!”王简芷多少有些悻悻的,这样的情形,真是头回遇见。
“大约他高兴过头了吧。”徐文彬摇头,从我面前退开。
“简芷,你的荷包呢?”眼前阻挡视线的人消失了,我几乎下意识的看向简芷的腰间,那里刚刚分明系着一个暗红镏金富贵花开的荷包,还是今年生日时,文芝、文兰姐妹合绣了送他的,我知道他一直很珍视,为了同荷包相配,还特意裁了好几身新的衣裳。
“荷包,不就在这,我刚刚站住!”简芷大咧咧的摸向腰间,却在下一刻变色,冲着刚刚那孩子离开的方向大喊一声,拔足就追。
人群拥挤,加上发现得快,其实那孩子也没有走得很远,不过在这个时候,几步路也并不容易被赶上,随着简芷的大声呼喊和追逐,不宽的路上,很快便被冲得鸡飞狗跳。
徐文彬跺了跺脚,待要拦阻时,却被我拦下“且看看再说。”我简单的解释,然后便跟在王简芷身后追去。
几个大人追逐一个孩子,街上这一刻,该是热闹非常的。
“哎!”忽然,前面的孩子像被什么绊了下似的,猛的趴到了地上,被追来的简芷摁住,街上围观的百姓有摇头的,似乎在惋惜什么,我却抬起头,刚刚,分明是从这附近的楼上射下的什么东西,正好打在了孩子的腿上,这才使他失手被擒,只是,谁这么凑巧,帮我们捉住了这个偷儿呢?
目光在周遭一转,我们站的,正是一家酒楼的门前,附近的建筑低矮,只有酒楼却是二层的建筑,难道我略一沉吟,一旁的简芷已拎起了那孩子,从他手上抢回自己的荷包,有些心痛的看着上面留下的指印,忿忿的说:“我要送他去官府治罪。”
看看于谦如何审理也好,我刚想说算了,却飞快转念,越是小处,越能看出地方官的优劣,难得的机会呀。不过在此之前,还该拜访一下楼上的高人才是。
于是我微微点头,嘱咐他们等我片刻,便举步上了楼梯。
这是间并不大的酒楼,不过一进店门,已然觉得酒香扑鼻,该是个不错的去处,我暗下结论。
距离晚饭时间还早,二楼的雅座几乎全空着,只临窗的一个桌上,有人怡然独坐,白衣如雪,纤尘不染,见我上楼来,便遥遥举了举杯子,径自干了,定睛看时,不是陈风白,又是哪一个。
“陈兄,真巧,又见面了。”我笑说。
“人生何处不相逢,会须一饮三百杯如何?来来来,我先干了。”陈风白也笑了笑,神情却似有了醉意,倒了杯酒,向我一举,干了,再倒,又干。
我走到他的桌前不过五步,他却也连干了五杯酒,一时间,眉宇间流转着酒意,少了分初见时的凌厉,却多了分洒脱的酣态。
“陈兄醉了。”我坐在他面前,招呼小二拿了杯来,看他手中的壶半晌不能对准杯子小小的口,不觉莞尔。
“醉了?你说我醉了,我还说你醉了呢!”陈风白低下头,仔细研究了下壶嘴和杯口,小心的倒了酒,然后颇有成就感的笑了笑。
“我尚未饮酒,怎么会醉?”我有些好笑,在一个人强调自己没醉时,通常便是醉了。
“醉了有什么不好?不用看得太清,不用想得太多,不必十分计较可笑世人偏要清醒,可笑!”他再干一杯,有些摇晃的起身。
“陈兄。”我忍不住出手相扶,却被他闪开。
“小二,结帐!”他摇晃着放下一锭银子,抬腿欲行。
“刚刚还没谢过陈兄。”我这才想起上楼的目的,只得在他背后说。
“何必太认真,谁帮了你什么,谁又拿了你什么,计较太多,反失了本性了。”陈风白却不回头,只是摇晃着向前,下楼,转眼到了店门口。
我听到王简芷有些诧异的说:“怎么是你?”半晌却没有回话,连忙下楼时,却只见王简芷和徐文彬押着刚刚偷东西的孩子站着,陈风白却不见了。“这个小鬼要怎么处置?”见我从酒楼出来,王简芷有些烦恼的问,也难怪他,手里摁着个不停扭动的十一、二岁的大孩子,还是浑身又脏又臭的类型,于他,还真是生平头一遭。
“不是说送官吗?”听他一问,我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刚刚抓住那孩子时,不过是一时的气愤,冲口说要送官的话,等到这会冷静下来,心便软了。简芷就是这么一个可爱的性子,火气来得快,去得更快,不发火的时候,原本就是一个心肠再善良不过的家伙。
“也没损失什么”简芷声音低了下来,一边留神看我的表情。
“还是照你刚刚说的,送官。”我拍打了一下衣角的尘土,本来还要等一等,不过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小案子一桩,且会会这位有青天之名的于谦于大人。只是,这孩子多少有些无辜,不过任由他这样流落街头,讨饭偷钱,早晚恐怕会有性命之忧,如果于谦真如历史记载那样,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该会对这个孩子有个妥善的安置吧。
“可”简芷张了张嘴,似乎还要说些什么,却被我的巴掌正正拍在了头顶。
“可什么可,走吧!”我笑说,当先带路,徐文彬也笑着拍了拍他,紧跟在了我身后。
于谦这个衙门的办事的速度果然很快,击鼓声三响,衙役已经出来,徐文彬上前将事情经过一讲,衙役也不含糊,立刻进内回禀,片刻之后,于谦便升堂了。
还是第一次看人审案子,虽然是小案子,不过应该也很有趣,我迈步便欲进去,冷不妨却被人拉住,扭头一看,却是分开来走的邝逸如、王睿思几人。
“怎么这么巧?你们路过?”我奇到。
“什么巧,三个公子哥在市集上抓了个小孩子,还特特送到衙门去,这会城里恐怕没人不知道了,这么小题大做,还是三个人,就猜是你们。”王睿思在一旁不冷不热的嘲讽。
“既然来了,一起进去听听吧。”我耸了耸肩,对拦住我的逸如说。
“听听是可以,不过不是进去,而是在外边,他们两个进去就好了。”逸如说。
“为什么我不能——”我有些不满,却挣不脱逸如的手,从来不知道这文弱的人,也有这么大的力气。
“我说小祖宗,你就消停片刻吧,那里面不是你该去的地方。”睿思有些烦了,大力的抓住了我的另一只手,一边对徐文彬和王简芷示意,让他们进去。
“好痛,放手!”我低声警告王睿思,他却只斜了我一眼,却仍旧没有松手的意思。
挣扎间,里面一声惊堂木响,却是已经开审了。我忿忿的瞪了王睿思一眼,不再挣扎,任他们拉着挤进人群中。
一看才多少明白了他们不让我进去的原因,审案之前,原告也好,被告也罢,原是要先跪的,虽然这次我是微服出来,不过君臣有别,我没有跪他的道理,不跪,百姓的装扮,又是藐视公堂,的确两难。
其实相对于这个案子,我更感兴趣的是于谦本人,这时看去,公堂上独坐的,是一个二十六七岁上下的青年,人很清俊,眉目炯炯有神,透着一身凛然的正气,官袍虽然洗得有些发白了,不过却不影响他整体的气势。
“真是位让人心折的人物。”一旁的逸如忽然低声说了句我心里也正想的话,真是位让人心折的人物,这种感觉,只需要一眼。
我们的案子其实并不难审,偷东西既而人脏并获,不过真正的峰回路转,却是于谦尚未开口询问简芷前,那孩子忽然大呼起冤来。
“你有何冤情?”于谦神色和悦,并不为被告忽然的举动而恼火。
“小人张一非,太原人氏,之所以流落街头行窃,皆因为姐夫趁小人年幼强抢家产,导致小人流离失所,望大人为小人伸冤呀。”那孩子的一席话,倒说得条理清晰。
“有这等事?张一非,你不妨详细道来。”于谦一边示意徐文彬和王简芷起身稍候,一边说。
“家父去世时,一非年纪尚幼,家中只有一姐,已嫁于城东刘家。父亲去世后,姐夫便声称家父已将全部财产交付与他,而将一非逐出家门。前几天,一非辗转打听,才知道家父当年曾写下遗书,只是苦于平日靠要饭为生,没钱托人写状纸,才想到偷钱,一非知罪也愿意受罚,只是希望大人在惩罚之时,也能还一非一个公道。”
张一非的姐姐、姐夫被带到公堂之时,日头已经落了,城里四处炊烟升起,只是外面聚集的人却越来越多,张一非父亲却有遗书留下,只是没想到刘氏夫妇拿出的如此理直气壮,一张纸上不过写了区区数个字:张一非吾子也家产尽与我婿外人不得争执。
于谦看罢后朗声读道:“张一非,吾子也,家产尽与;我婿外人,不得争执。”话音一落,公堂鸦雀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