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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黑道大亨的故事泡汤以后,我确信我的写作生涯正走到瓶颈,尚待突破。
写作瓶颈?很陌生的东西,头一回碰到,手足无措也就算了,想不到我的年龄也到了某个瓶颈,家里来电话要我相亲。
啧!原来我已这么老了!书是一本本的出,年龄当然也一年年增长,自己倒是一点也没发觉。
我照照镜子,捏捏脸颊还挺有弹性,没多老嘛!
确定全身上正点没什么差池后,我拖着懒散的脚步出门。
写小说可以写兴之所至,逃婚、抢婚、骗婚随我高兴,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但现实生活中,我提不起不孝的罪名,对于直接把男方约上台北来的爹妈,我措手不及也避不得,只得乖乖的赴这场相亲宴。心里虽然呕,但反过头来想相,这是我头一回相亲,说不定还可以来个新题材,创造写作的第二春
也不错!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门一开,我亲爱的妈妈竟然无预警地堵在门口。
“妈,你怎么来了?”我愣了会立即陪笑。
“不错嘛!早了三十分钟出门。我本来还以为你要混到超过十二点才起床,到时迟到两个小时以上,留我们两个老的跟人家大眼瞪小眼,所以我就直接来找你了。”亲爱的妈妈眼里闪着激赏,对于这这一身打扮显然很满意。
癫痢头的儿子是自己的好,我长的像老妈,她相当以我的面皮为傲。我打扮得体,她最有面子。
“唉!我说会去一定会走啦!”我咕哝着锁上门。
“难讲喔!你喔,脑子不知在想什么,从念书的时候就跑到寻个‘女学会’打工,参加什么女权运动大游行,认识些奇奇怪怪的人,连个男朋友都不交,我还担心你没人要哩!果然,毕了业没带一个男孩子回过家,我包红包都不知包过多少人家的小孩,就等你替我捞回来,你还要让我等多久?拖越久就亏越多利息哩!”
亲爱的妈妈对我曾经涉足女权运动相当不以为然,所以直觉认为我可能会相亲的半途落跑。其实我哪算得上是女性主义者?不过是误打误撞认识了几个女权伙伴,也许稍受了点影响吧!不过,比起她们几个激进派,混进台大女生宿舍参加a片影展、三月八日到总统府前丢卫生棉我只参加过一、两场无关紧要的游行联欢会,不过是想增长点见识而已,实在算不得什么。
“物价上涨,红包也会涨啦!饼个几年,说不定还会发行新台币五千元的钞票,到时可能基础红包价又要调高了,我会撑到那个时候再结婚,还会让你亏到啦!”我安慰着她。
会有那么一天吗?新台币五千元的钞票
亲爱的妈妈不领情,继续发飙“还以为你开始写爱情,应该差不多开窍了,结果,你一天到晚闷在屋子里,这下可好,连出去认识男人的机会都没有,如果不叫你相亲,你到几时才嫁得出去喔!”
“写书是工作,不是作梦,也不是真的谈恋爱,是为了赚钱!不是什么开不开窍的问题好不好?”我很费力的解释。
我承认我写书是为了生活,没什么特别伟大而崇高的理想,诸召唤为读者打造美满幻想、传播健康的爱情观等等,我没那么伟大。至于“文以载道”、“为往圣继绝学”等等文人的重责大任,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自从投入文艺小说写作的行业后,我闷不吭声,根本不敢让我那几个妇运好友知道,否则定会被质疑为“复制父权社会机制于小说中的帮凶,强化性别不平等的男权观点,为反挫势力阵营担供打击女性主义的样本”在后再丢几本书要我看,像是海蒂报告、第二性,再k一k“民法亲属编”和“台湾妇女境况白皮书”看看女人的地位多么凄惨云云
我是个卑微的小人物,也许有那么点小小理想,想找个知音,想写几个特别的题材,但比起我那些人溺已溺的妇运朋友,我不但卑微,甚至算得上自私。
“奇怪!你写故事爱得死去活来,怎么到现在也没有爱个男人给我看看?”亲爱的妈妈一路上发表高见,质疑她光写不练的女儿。
纸上谈兵跟实战经验哪能相担提论!难道写情妇故事的作者,真的要跟去当情妇才算?那穿越时空的恋爱又要怎么实习?去投海跳崖、被火烧、被雷劈、被车撞,还是像秦爱妮一样每天玩大补帖,好寻找穿越时空的密门路径?
但我没反驳。坐在计程车上,一路陪笑着对亲爱的妈妈,我努力当个承欢膝下的乖孩子。霎时没尽孝道就罢了,这个节骨眼,还是不要跟她唱反调的好。
计程车停在凯悦饭店门口,袋子侍者有礼地替我们开了车门。
唉!吃个相亲饭,何必这么正式?这顿相亲饭要是不成功。出钱的男方会不会有买卖不成的遗憾?不怕投资的钱白花了?一想到吃人嘴软,我就消化不良。
“凌先生、凌太太你们好。”
“你你你你”两方家长碰面,表面上客气地寒暄握手,私底下暗中打量,打量对方父母够不够格当自己的亲爱,会不会亏待了自己的孩子;打量对方子女,够不够格配得上自己举世无双的宝贝,会不会孝顺自己。
这一切,全让人看在眼里。
还有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介绍人我也没记住他的名字正天花乱坠地盛赞两方男女主角,鼓着如簧之舌,扮着睁眼瞎子。
“培远啊!我从小看着你长大,见人有礼貌,成绩永远呱呱叫,是每个老师的宝,一路保送大学、直升研究所、出国拿博士,念的永远是最好的学校”介绍人说得口水满天飞。
那个据说是留美归国学人,拿的是咨讯科学博士的男主角,将兴奋与期待的眼神投射在我脸上,一脸温和的笑容,长相也还不错,让我想讨厌也还真不容易,想扫他的兴也不忍心。但是,他就像是寻常的陌路人般,没有让我想接近的念头,真的没有。
只听那介绍人继续说下去:“培远现在在一家电脑公司担任研发部主任,年薪百万,前途看好,若是跟雅雁小姐结婚,赚钱养家可以一肩挑,将来小孩出世,生活优渥更不成问题”
何必把钱财亮给我看?我对介绍人一面感到厌恶,一面又替这位男方角不平。可怜!谁说男人一定有义务被当成赚钱的工具?这样被清点荷包数条件,他难道一点也不觉得委屈吗?
他不觉得委屈,我却感到委屈了。伸手摸摸自己平坦的小肮才刚开始相亲,竟然就先算计我的子宫?真是!
我低头吃着沙拉,一面受着介绍人的疲劳轰炸。
“雅雁小姐才高八斗,是个作家呢!将来要是跟培远结婚,如果为了兴趣偶尔还想工作,也不冲突,待在家里不但料理家事方便,有了孩子也方便照顾,这样的贤内助配上培远,再适合不过了。”
两方的家长,包括男主角,五张脸同时开红盘,笑容像涨停板。
几时写书也成了个妆眯门面的好嫁妆、家庭主妇的好技能?
只可惜,我写书不只为了兴趣,而且当成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是“偶尔”才会做的事,介绍人打的如意算盘打歪了。况且,写书需要全神贯注,赶稿赶得晨昏颠倒更是家常便饭,有“家累”肯定会有影响。这位男主角受得了我白天不做家事、晚上挑灯夜战不上床,留他孤枕难眠?如果当我的工作是玩票性质,不给予我相当的尊重,那就恕我懒得理你。
也许那男主角并不这么想,但我已经没兴致再继续下去了。
我笑得很勉强,那男主角却像两眼发光,越听越是满意。
“培远性子温和,是个虔诚的佛教徒,绝对会疼老婆的,雅雁小姐嫁给他只有享受的份”
真是听不下去了!就算是相亲,也别把目的和利益说得那么明显嘛!跳楼大拍卖、三件一百的叫价程度也不过如此而已。那主角却开始边听边点头,弄得介绍人越说越有劲。杀了我吧!
我暗地呻吟一声,头疼地瞄了一下男主角兴致勃勃的脸,忽然,我的眼角捕捉到一个刻意引我注意的动作。
稍稍转移了目光方向,我赫然见到那个送我“凯迪拉克”的男人,正笑吟吟地朝我摇手。我急忙观察一下左右,幸亏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介绍人身上,没人看见那男人在做什么。
我偷偷扫了那男人一眼,他带着久违的笑容,猛对着我示意。今天他穿着正式,身着灰黑的西装,只留一绺头发散在前额。比上回倒垃圾时整齐许多,也令我的心多跳了几下。他坐是是邻桌,伴着一个美丽而陌生的女人,两人距离我们的位置相当近。
不好!罢才的相亲废话,不晓得他听进了多少?想到这儿,我全身僵直,再见到与他同桌的女人,更让我迅速冷静下来。
“还是让两个年轻人私底下聊聊,联络一下感情,我看我们还是不要打搅了,你们觉得怎么样?”那介绍又开口了,声音将我的注意力拉回。
没想到我亲爱的妈妈为了让我嫁出去,不惜出卖她的女儿,竟然答应了!
我很哀怨地目送他们离去。
男主角培远我到现在还记不起他姓什么一副正中下怀的模样,有些腼腆,又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表情,小心翼翼地探问:
“凌小姐平常喜欢什么样娱乐?”
娱乐?唉!千篇一律的开场白。我兴致缺缺道:“看书。”
其实我是想讲睡觉和发呆,不过这应该不算是娱乐,算了。
岂料,我无味的答案,眼前的男人和那邻桌的男人竟然同时竖起了耳朵在听,邻桌那男人毫不避讳地笑得津津有味。完蛋了!他刚才一定偷听了不少,我好想哭!
“那么,喜欢看什么样的书?”眼前人继续追问。
不晓得他对哪种女人最感冒?我不经意瞥见了他左手上戴着的蜜蜡佛珠,心里燃起一丝生机。
“圣经。我妈妈给我的胎教就是圣经,现在我最常读的就也是圣经。”我很严肃地点着头。
上帝啊!对不起,我亲爱的妈妈怀我的时候的确拿圣经当胎教,但出了娘胎后,我就没再读过了,虽然我不是你的子民,但求你不要骂我啦!
那男人的脸上难掩捻,教我料中了,他果然很介意,宗教信仰的歧视对婚姻和爱情是很大的阻碍,我押对宝了。
“我比较常读的佛典。”他有耐心地笑笑:“佛家讲见和同解,共修无量法门,好建立共识,得到共修大利。即使是不同宗教,异教有异教的好,我当然也认同圣经。法门是平等的,殊途同归,自然可以延伸到异教解释,佛家是很能接受异教徒的。”他深切地看了我一眼,语意藏了明显的“暗示”
咳!没想到他的包容力还真大,佛教真伟大。就算我不识抬举好了,打算说些委婉的话拒绝他的暗示,此时一旁邻桌的男人正满脸贼兮兮的笑,摆明了将话全听进去了,讨厌。
我心里有气,觉得让人窥视了私密,心中满是不愉快。不着痕迹地瞪了那男人一眼,我对面前的男伴随口念着: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我又开始疯言乱语了,都是领桌那男人让我失了分寸。可怜的我的男伴被无辜的战火波及,当了代罪恶羔羊,还满脸孤疑。
看他的神色,这段似是而非的语句,着实让他摸不着头绪。他先是有些尴尬与挫败,随即又忍不住露出好奇与赞赏:“想不到你也满有慧根的。这段话听起来既悲壮,又有悲天悯人胸怀,我读遍了佛经,还不晓得原来佛教也有这样强烈的两面色彩”
我压抑着贼笔,既得意又有点不好意思,这样欺负他,好吗?
他撑足了面子,说了一堆感想,终于还是拉下身段:“请问,你刚刚所说的,是出自哪里?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请教一个“异教徒”实在不怎么光彩。如果让他知道答案,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两个男人同时屏息地看着我。
“倚天屠龙记,明教圣火令。”我答。
可怜他留美博士不读武侠小说,今天才虎落平阳,被我这疯女人欺。
“哈哈哈哈哈哇哈哈哈”我的男伴还没来得及说任何场面话,邻桌的那男人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旁若无人地捧腹大笑起来。他那少话的女伴因而一脸惊愕。
在高级餐厅里,这样大笑是很失礼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强忍住好奇的表情,但是没有去询问他发生何事,我的男伴也忍着没回头,只是将我当成了误入歧途的罪人,既是惋惜又像是可怜我似的看着我。他恐怕再也没那兴致和我谈些佛典了吧?
丙真,接下去除了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他不再听我的一切。
在他眼里,刚才那些话算不算邪说矣谒?我算不算是邪魔歪道?不管怎样,他应该不会再打我主意了,我心里有着诡计得逞的邪恶快感。
但是,邻桌的那男人他兴味盎然地紧盯着我,嘴角泛起微笑慢慢扩大,无视于女伴的存在,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我的身上。
看什么看?我浑身不自在,很想吼他一吼。接收到我的怒火,他无谓地耸耸肩,随手拿起太阳眼镜戴上,丢给我一个狡猾的胜利笑容,我的脑子随之一轰。他他他他是那车主?这是怎么一回事?两个人怎么变成了同一个?
那张倒垃圾的面孔,一戴上太阳眼镜,竟然是我熟悉的车主!那么那天那位“卢颂霖”又是谁?谁才是车主?
我是不是掉进了什么陷阱?
麻烦好像不是解决,而是转移了。
这次的相亲当然是泡汤了。
亲爱的妈妈在电话里大吼大叫,一口咬定是我没尽力。尽力?怎么尽力?
“妈!拜托你好不好?又不是参加比赛,我尽什么力啊?”
“没道理人家不喜欢你,你美的冒泡,看得他两眼发直。本来我还打算趁他昏头转向、神志不清的时候,打铁趁热把你嫁出去,不然时间一久,他认清你的真面目就完了!”我亲爱的妈妈常说我是个表里不一的混世魔王。啧!是吗?
还是句老话癞痢头的儿子是自己的好,亲爱的妈妈说我美的冒泡,主要是想强调她美的冒泡。
“好,你这是骗婚喔!人家博士没那么笨啦!”我提醒她。
“才半天时间而已,再聪明也没那么精。你说,我们一走,你到底是对人家做了什么?人家居然告诉介绍人说:‘没有那个福气高攀!’真是的,人家一个博士,不要你是正常的,肯要你是你高攀哩!”
亲爱的妈妈对我职业一直不是很认同,有一顿没一顿的,能有个好条件的男人肯和我相亲,她只差没放鞭炮了,结果人家给她明显是婉拒的答案,她怎不扼腕?
我急忙接口:“对啊!门户差太多,条件也差太多,所以我不要作白目梦是对的,人家不要我也是很正常的。我真的没对人家怎样!”亲爱的妈妈说的好像我把人家怎么了,好像要我负责似的。
“没关系!李叔叔说他公司里还有不少青年才俊,我会叫他再帮你介绍个硕士好了,不要差太多,免得人家嫌你!你等着。”亲爱的妈妈一向是愈挫愈勇。
我不要等!但是我很识相地没说出口,乖乖应了声“是”才放下电话。
唉!我可爱的爸爸就没这么难对付,我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他只要我平安就好。如果亲爱的妈妈跟可爱的爸爸一样该多好?
我唉声叹气地坐倒在电脑前,看着空白的萤幕上只有“第一章”三个字,想哭也哭不出来。写作瓶颈啊!持续了好久还没过去,再这样下去可要喝西北风了。我捏着自己的颈子,抓狂地想大叫。
铃
一阵恼人的铃声响起,我浑浑噩地拿起电话。又是亲爱的妈妈?不完吗?
“喂!喂?”不耐烦地发出声音,我接电话的招牌语气。
嘟嘟嘟
电话回应我没人接听的信号。我怀疑是不是被耍了,接到了騒扰电话?正想凝聚百分之百的战斗力,等下次再响就破口大骂一番,但当铃声果真又响起时,才晓得原来是门铃。
门铃?谁啊?
我回魂想,亲爱的妈妈同我可爱的爸爸,已经手牵手回乡下去了,刚刚的电话才讲完,不可能立即又飞过来吧?而房东也才刚收过房租,刮过我一层皮。
除了他们,还有谁会来找我这号霉的生菇、成天坐在电脑前,都快成化石的人种?我全身警戒地竖起寒毛,透过门中央的透视小孔观看来人。
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差点气绝当场。
这是哪个无聊分子?
透视小孔里,竟然映着一个黑乌乌的眼珠!显然是某个没品的人,正站在我的门口,同时也朝这个小孔偷看着,当场与我眼瞪眼,被我捉包。要死了!
“你是谁?”我怒问。
黑乌乌的眼珠向后挪动,好让我瞧清楚镶嵌了这双眼珠的面孔,虽然透过一层凸透镜,那张脸已经圆肿的变形,但是来人嘴角那计人大的微笑,不管歪曲成什么鬼样子我都不会认错的。
怎么是他?要死了!还隔着门,对着我摇手微笑呢!
“卢永霖卢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我故意放慢速度,隔着门板一字字大声问。
真相在相亲当天揭晓。他是那车主,也是那天倒垃圾的,更是送的“凯迪拉克”的男人,他叫卢永霖,卢颂霖则是他弟弟,他们很可能有个自恋的老爸,叫做卢x霖的,自己歌颂自己还不够,还要两个儿子也一起又“永”又“颂”
那天,当那位叫什么远的“前”金龟婿,被人这邪魔歪道吓坏,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时,很明显彼此都兴致缺缺、无意再进一步,偏偏就这位隔桌的无聊人最是兴致昂扬,不断地朝我挤眉弄眼,害我坐立不安。
“前”金龟婿虽然对我不再有兴趣,但最后还有礼貌地提议要送我回家,我连忙答应,拉着他跑离饭店,但是临上车前我又借故落跑,不想再和他有所牵扯,他也没坚持,我就快快乐乐地拍屁股走人。
都是那“叭叭”声敲坏我获得自由的喜悦。
没料到,正以为终于解脱了,这位隔桌无聊人竟然开着那辆被他自己毁容的凯迪拉克,经过我身旁,按喇叭吵着要我注意。
我瞪着他探出车窗的头。他身边的座位是空的?怪了,他的女伴呢?他似乎常常丢下女伴,这个烂男人!
他朝我笑着,请我上车。和他见面也好几次了,对他虽一直没什么好评价,但还不至于像当初那样怀疑他是混黑道的,何况那是张“戴墨镜前”与“戴墨镜后”的脸孔,也让我有满腹疑问想解决。
我坐上车,不安地扭动一下身子。坐这种好几百万的车,就像坐在金块上头,他开车难道不怕出了事,碰坏了,几百万就这样飞了?
他递了张名片给我。卢永霖,某个大企业集团的总裁?这是小说内容吗?大白天的,这种人怎么会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或者他的公司快倒了?
也许我该表现出一副诚惶读恐、久仰大名的表情,但我没有,只是斜着眼睛偷偷打量他,因为我怀疑这名片是冥纸造的。
他笑着介绍了自己,向我解释几次与我见面的都是他,只除了那天在小巷弄里,那个叫卢颂霖的是他弟弟,其他不管是戴着眼镜,还是没戴眼镜,一概全是他的本尊没有第二人。也就是说,我被耍了很久。要死了!
他见我那天没认出倒垃圾的他,反倒痹篇他弟弟,他就晓得我弄错人了。
忘了那天是怎么气呼呼地下车,他又是怎么知道我住哪儿,我回到了家,好像也忘了跟他道谢道别。结果才没几天,隔着一道门,这人又站在我面前了。
“你那天下车,忘了你的包包。”他列着一口白牙,露出绅士般的微笑,从背后拿出一个黑色的皮包,身我邀功。
喔?什么时候掉的?我从小孔仔细看了看。不错,那是亲爱的妈妈斥下重资买给我的,说那牌子叫minariccl。啧!什么“哩啦哩去”的,我只听过“香奈儿”这个牌子。
我将门开了个缝,铁练还是拴着,手伸出去将包包很辛苦地捞了进来,就是不肯将门大开。
“谢谢你,卢先生。你不用上班吗”怪地,大老板可以这么闲?果真他的名牌有可能是假造的。
“今天星期六,你忘了?”他讶异的表情有点夸大。
对窝在家里的我来说,每天都是工作天,也可以每天都是星期天,看我的心情而定。
我斜靠在墙边“哦”了一声回应他。
“本来想尽快送来,但是一直没空,看里头反正也是空空的,什么东西也没有,就想晚一点应该不影响。没关系吧?”他摆出一脸歉意。
我的包包里头的确空空,啥都没有,只是拿来相亲撑门面的,钱包一向塞在外衣或裤口袋。
“没关系,谢谢你。”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盼他快点滚。因为我不想招待他,但也不好意思一直放他站在门口,最好他识趣点,自动告辞。
事实证明他不但不识趣,而且还故意拖延时间。先是隔着门酚冖着我,后来没得到我的邀请,他干脆浏览起我的大门,就是不愿意走人。
好厚的脸皮!我无动于衷地手支撑着墙壁,跟他比起耐心来。
“咳”最后还是他忍受不了沉默气氛,主动开口:“今天是星期假日,路上全是出游的人潮,塞的厉害,我大老远开车过来,你不请我喝杯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车里应该有摆矿泉水。”我很严肃地看着他。
他有些错愕,还是继续拗下去:“那瓶是好几天前的,早就喝光了。”
“你难道没有喝光了就再买一瓶的习惯?”要拗,我也会拗。
不知是被我识破而难堪,还是被我拒绝而尴尬,他讪讪地垮下笑脸,无奈道:“要喝你一杯水,这么困难?”
也许我也觉得过分了点“呵呵”笑了出来,一手拉开门栓子,敞开门请他进来,他见状,脸上带着喜色,才踏入门一步,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等!”我伸手挡住再度错愕的他。
“水还没烧吗?”他眨眨眼睛。
“你先在门口等一下。”我半强迫地将他推出门外,火速掩上门。
忽然想起,积了一个礼拜没洗的衣服刚刚才洗完,又懒得一一挂起来晒,干脆就将脱了水的衣服杂乱无章地摆着,散乱在小沙发床上吹电风扇!
这要让人见了。岂不糗死?
满满一怯诩是湿衣,内衣外衣全都有,小小的七坪房子,客厅兼卧室,一时要也不知收到哪里我焦急地想,干脆拿杯水出去给他就算了,但是看他为了讨杯水而弄得灰头土脸,连请他坐坐也不成,我反倒不好意思了。
念头一动,我拿起钱包出了门。
“你有事要出去?”他见我拿出钥匙锁门,不安地问。
我收回钥匙道:“房间没整理,恕不招待客人。带你去吃冰,怎样?”
“好。”他猛点头,一脸受庞若惊。
啧!难得对人表现一次友善,来客竟然可以高兴成这样?我不禁怀疑,是不是我常给人脸色看?
“你叫凌雅雁?上回你告诉我叫秦爱妮。”他轻描淡写地指控我说谎。
我踩着拖鞋,和他并肩走在路上。听他这么说,不免又让我回想起相亲时被他撞见的窘境。
“你也让我分不清你们兄弟,这很公平。”我毫无愧色地扯着,同他并肩走进巷口一家冰店。
“你今年几岁?”等着冰点上桌时,他又问道。
“三十。”这个关卡是大多数男人无法忍受的女人年龄底线。虽然我还有好几年才会到达这个标准,但人们不是常说“日月如梭,岁月如梭”吗?快了,就快了,所以我可没骗他喔。
“跟我一样呢!”他惊讶地望着我,大概是怀疑我有欧雷吊点滴。
三十岁的老芋仔!比我老了好几岁。我偷偷嫌他,表面一脸哀戚:“是啊!所以相亲从来没有成功过。”事实上我只相过一次亲。
冰点上桌,瞬间转移他的注意力,暂缓了问题。
他这种有钱人,穿成这样来吃冰,还能这么神色自若,只顾听我胡说八道,也算是定力不错了。
“你很常相亲吗?”他咕噜吞着冰,好像真的挺渴的。
“是啊!滞销嘛!”才怪!我根本就是非卖品。“你呢?是不是也一样没人要?”我故意损着他。其实我很清楚,像他这种人,只有女人粘他的份,他怎会没人要?他如果单身,也会是个黄金单身汉,就像小说中的男主角那种永远不可能会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人种。
所以我还是怀疑“他”不该在大白天出现的。
“嗯!爱我的人我不爱,我有兴趣的却不要我,唉!苞没人要其实也差不多。”他没有急着辩称自己的身价多么好,只是喃喃吐着些听起来还满合理的牢騒,不再像初次见面时那么酷了,不晓得是哪里不对劲?
“吃冰吃冰!吃冰比爱人容易多了,你要嚼就嚼,要吞就吞,不吃还可以倒掉,反正你不要吃,可不是冰不让你吃,跟别人不爱你的感觉差太多了。”我招呼着他,像是同病相怜。
他赞同地点点头,又叫了一大盘。
想吃垮我?啧!冰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