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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宽大的官道上,两旁的青草散发着一丝的绿意,初冬的季节傍晚总是最寒冷的,冷到沁入心肺,叶知秋一路狂奔,天刚黑下来的时候,叶知秋再次的到了上次和老李刘易一起去的一个非常狭小的镇子上。
叶知秋牵着马,来到了一家客栈门前,客栈里的小二眼尖的很,见叶知秋牵着马迅速的跑了出去,开口吆喝道:“客官咱家还有许多舒服的房间,马吃的干草也有,不如就来咱家吧。”
叶知秋也是有些累了,便点了点头,将缰绳递给了小二,自己则走进了客栈之中,随便的找了一张桌子,叶知秋开口说道:“来半斤牛肉,再来一壶好酒。”
至于叶知秋为什么吃牛肉喝酒,原因很简单,在叶知秋的心里只有好汉才这么吃喝,哪个梁山好汉一斤客栈张口就要半斤猪肉一桶水的?所以叶知秋有意的把自己比作一个好汉。
店里的小二肩膀上搭着一条汗巾,麻利的擦了擦桌子,听到叶知秋点的东西张口对着厨房喊道:“半斤酱牛肉!一壶好酒!”
不大一会小二就将叶知秋要的酱牛肉和酒端了上来,由于在金陵的时候就没有吃午饭,此时的肚子还真有些饿了,叶知秋拿起筷子一顿大吃大喝,完事之后叶知秋又要了一个房间,便进去休息去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早的时候,客栈里的人开始多了起来,这个不大的小镇人确实是多的很,老李曾经说过各路人马都在这个小镇上买卖消息,寻人或者是买卖物品等,大都没有的东西这里都可以寻到。
叶知秋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便走了下去,刚下楼的时候就被眼前的景象下了一跳,只见一群官兵和一伙土匪聚在一起商量着什么,另外一桌一个和尚居然拿起了酒杯敬向了旁边的尼姑,另一张桌子更是奇葩,居然做了桌子的乞丐,桌子上摆满了鸡鸭鱼肉。
由于这个客栈比较小,只有三张桌子,叶知秋不得不和那个和尚和尼姑凑一桌,经过官兵和土匪的那一桌的时候叶知秋听到这么几句话。
“张家镇老子都抢了三次了,现在连个像样的小娘皮都没有,你他娘的还好意思找老子来分钱?我手下几十号兄弟现在都饿着肚子,今天不给我找个富点的镇子老子以后不跟你合伙了!”
叶知秋听到这么几句话顿时乍了乍舌,都说元廷**昏庸,这还真是如此,官匪一家这句话看来是非常的有道理的。
刚坐下的时候,那大和尚刚想要喝酒,见桌子上有个生人坐在这里拼桌,那大和尚竟然满脸慈悲的道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
这变脸的速度简直快比京剧里那些变脸的了,叶知秋招呼了一下小二,要了几个馒头外加一小碟牛肉一碗粥,当叶知秋刚要吃的时候,坐在那大和尚旁边的尼姑说话了。
“慧觉,你说这事怎么办吧,老娘都有你孩子了,难不成你还想甩了老娘不成?之前偷看老娘洗澡,睡老娘的时候,你个老秃驴说什么了你自己不知道?”
叶知秋刚喝下一口粥,听到那尼姑这么说顿时将嘴里的粥全部的喷了出去,那大和尚更是绝,回了一句:“念慈师太,若不是你**老衲,老衲怎会对你如此?如今有了娃娃那你就将他生出来吧,这也算是我一件功德了,阿弥陀佛。”
正在吃馒头的时候,听见慧觉和尚这么说顿时噎住了,拼命的喝粥想要将其咽下去,见二人还想说些什么,叶知秋赶紧将食物端到了房间内,回到房间的时候叹了口气,“这世道还是真乱啊。”说罢叶知秋开始吃了起来,吃过早饭叶知秋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包袱。
叶知秋付过钱之后,便将马从马厥里牵了出来,临走的时候叶知秋还不忘记看看那大和尚和那怀孕的尼姑。
犹豫小镇上的道路实在过于狭小,并不能骑马前行,叶知秋只能牵着马向外面走去,路过一个铁匠铺的时候,叶知秋忽然想起来,自己从金陵走的时候没有带任何兵器,想到这里叶知秋便牵着马再次的返回了客栈。
叶知秋刚要进门,就被守在门口的小二招呼了进去。“客官是不是觉得咱家客栈实在太好了舍不得走了还想多住一晚?”
叶知秋听那小二这么说,苦笑的摇了摇头,开口问道:“我想要一把品质好一些的刀,价钱不是问题,不知道兄弟有没有这方面的门路?”
果然,叶知秋刚问完,那小二立刻的露出了一脸得意的神情,眉飞色舞的说道:“客官你这算问对人了,这驿镇上谁不知道我王小二的名头,我王小二在这驿镇里可是出了名的包打听,客官你想买刀是吧,可以但是……”王小二说道这里伸出了食指和大拇指左右的捻了几下。
叶知秋看这王小二如此,心里确实泛起了嘀咕,这手势感情不光是在后世流行啊,叶知秋心里虽然嘀咕着,但手上也没闲着,拿出了一角碎银丢给了王小二,王小二看见银子顿时露出了一脸的笑容。
“走吧客官,既然收了你的钱,我就得给你办好这事,王小二边说边将银子揣在了怀里,然后带着叶知秋七拐八拐的在这驿镇上走了起来,驿镇规模很小,如同一个村庄一样,但是与村庄不一样的就是这驿镇里的房屋非常的多,就是叶知秋记忆力惊人才堪堪的记下了一个模糊的路线。”
王小二带着叶知秋来到了一个看上去有些破败房舍的门前,王小二上去很有规律的敲了莫约有十下的门,顿时门里有个男人就问道:“杀猪的还是买菜的?”
“不是杀猪的,也不是买菜的,是送钱的。”王小二回了一句,‘吱嘎……’一阵异常刺耳的开门声响了起来,却不见里面的人,只有声音传了出来“既然是送钱的,那就请进吧。”
王小二对叶知秋点了点头,便率先的走了进去,叶知秋当然也跟了上去,一进门叶知秋下巴都差点掉了下去,这院子里放满了还没有熔炼的铁块,而给他们开门的则是一个眉毛有些发白的老人,说来也奇怪,那老人头发胡子都是黑色的,唯有这眉毛是纯白的白色,就像是染上去的一般,这让叶知秋想起了后世非常出名的一个武侠小说里的人物,白眉鹰王。
“想买什么?”那老人没有半句的废话直接开口询问,没等叶知秋开口,王小二抢先答道:“这位小哥想买一把品质好一些的刀。”
听王小二这么说,那老人再次将目光盯在了叶知秋的身上,叶知秋被这老人盯得实在有些不舒服,便开口问道:“不知道这里都有什么的好刀,价钱几何。”
那老人听叶知秋这么问,便不在盯着他了,反而是开口说了一句“我铸造的刀剑只卖有缘人,先随我进去吧,如果调到你合心意的刀,就拿出来,在说说你对它的看法,我会给你一个合理公道的价位。”那老人说完,便带着叶知秋来到了一个非常大的房屋门前,那老人做出一个请的手势,叶知秋便推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叶知秋便打了个哆嗦,只见这屋内居然摆满了刀剑,最为显眼的就是最里面一块石头,那石头上插了一把异常醒目的刀,那刀身的纹理异常的清楚,现在虽然是白天,可这房间里确实有些黑暗,而那把刀却是显得极为醒目,散发出一股股的寒光,刀柄处镶了一颗类似于玉的石头。
叶知秋见状,直接走了过去,刚握住刀柄的时候,就觉得身上一凉,一股淡淡的霸气从刀身上传了出来。
“《霸刀决》中记载刀为百兵之霸,以霸道取胜,擅使刀的人必须要有那种霸气才可以将刀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叶知秋边感叹边试图将那刀从石头中拔出来,试了几次之后叶知秋满头的大汗,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嘀咕道:“这刀莫非是长在石头里了?就算是司徒狂刀来着里都未必能将它拔出来。”
如果喜欢一样东西,努力几次之后还得不到,那就应该放弃,做那种无用之功也是徒劳,属于自己的东西谁也拿不走,叶知秋明白这一点,也就不在介怀那插在石头中的刀了,就在叶知秋在屋内来回渡步的时候,发现在一个角落里躺着一把有些锈迹的尖刀。
叶知秋将那尖刀捡了起来,比匕首大约能长五公分左右,唯独刀尖有些锈迹,刀柄不是很长,莫约食指的长度,叶知秋摸了摸刀的两端,却不小心将手指碰出了两条非常深的伤口,叶知秋眼神顿时变了,这只是轻轻一碰,居然就能伤到自己,那刀尖的锈迹怕是见了血之后被人丢弃在这里所产生的,叶知秋想到这里就将那尖刀握在了手里,手上的伤口叶知秋随便的从衣服上扯了一块布下来,随便的缠了几下,便拿着那柄不长的尖刀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