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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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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聊着聊着不知怎么就说起了传闻中倾城倾国的李夫人。

    许平君叹了一句“可怜啊!”

    上官小妹却不这么觉得,如果一个女人生前尽得爱宠,死后还能让帝王追封为皇后,那她这一生已经真正活过。

    只要活过,那就不可怜。

    可怜的是从没有活过的人。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云歌心中也充满了感叹,“自古男儿多薄幸!若是李夫人没有早逝,最后的下场也不过是色衰而爱弛罢了。”

    “云歌,你也太悲观了,我觉得这世上还是有真情的。”许平君不明白为何云歌会有如此感叹。

    云歌淡淡的笑了笑,“姐姐觉得李夫人是什么样的人?”

    “这可是问倒我了,我也只是听说而已。”许平君说,“李夫人是乐人出生,后来被平阳公主推荐给了先帝,有两个兄长,有一子。

    “那小妹你呢?”

    小妹摇摇头,她虽然住在宫中,可是知道的怕是连许平君也不如,“云姐姐,快说吧。”

    云歌见小妹连撒娇都用出来了,只能开口,“李夫人本名叫李妍,不过她并不是李家亲生的女儿,她的母亲在怀着她的时候才嫁入了李家。她真正的姓氏应该是‘鄯善’。”

    “鄯善?”许平君从未听到过这样的姓氏,“不是汉人吗?”

    “姐姐就不问了,小妹你对西域各国可有了解?”云歌说。

    上官小妹摇了摇头。

    云歌感到很是无奈,汉朝比起后世对女子的束缚并不大,可即使如此,许多的家庭都比较忽视女儿,觉得她们不需要知道的太多,只要以后嫁个好人家就行了,“我听闻宫中有许多的藏书,小妹以后有空也可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很大的,有许多你们想都想不到的人和事。”

    最后我只能给她们科普了一下西域各国。

    西域共有三十六国:楼兰、乌孙、龟兹、焉耆、于阗、若羌、且末、小宛、戎卢、弥、渠勒、皮山、西夜、蒲犁、依耐、莎车、疏勒、尉头、温宿、尉犁、姑墨、卑陆、乌贪訾、卑陆后国、单桓、蒲类、蒲类后国、西且弥、东且弥、劫国、狐胡、山国、车师前国、车师后国、师车尉都国、车师后城国。

    而‘鄯善’是楼兰人的姓氏。

    楼兰位于玉门关外,地理位置异常重要,不论匈奴攻打汉朝,还是汉朝攻打匈奴,楼兰都是必经之地。因为楼兰是游牧民族,与匈奴风俗相近,所以一直归依于匈奴,成为匈奴阻挠并袭击汉使客商往来的重要锁钥。当先帝亲政后,不甘于汉朝对匈奴长期处于防御之势,不愿意用和亲换取苟安,不肯让匈奴挡住大汉向西的通道,所以派出使臣与西域各国联盟,恩威并用使其臣服,楼兰首当其冲。

    汉使前往西域诸国或者汉军队攻打匈奴,经常要经过楼兰境内名为白龙堆的沙漠。这片沙漠多风暴,风将流沙卷入空中,形状如龙,故被称作白龙堆,因为地势多变,行人很容易迷路。汉朝不断命令楼兰王国提供向导、水和食物,汉使却屡次虐待向导,楼兰国王在不堪重负下拒绝服从大汉的命令,先帝竟然一怒之下派刺客暗杀了当时的楼兰国王。

    楼兰夹在匈奴和汉朝之间左右为难。汉朝皇帝发怒时,楼兰生灵涂炭,匈奴单于发怒时,楼兰又首当其冲,甚至上演了为求得国家安宁,竟然把两个王子,一个送到汉朝做人质、一个送到匈奴做人质的悲剧。

    其他西域诸国也和楼兰差不多,在汉朝和匈奴的夹缝中小心求存,一个不小心就是亡国灭族之祸。

    “李夫人的生父因拒绝了大汉使节的无礼要求,便被折磨虐待致死,她的母亲只是一个女奴,当时只有一个月的身孕,体形未显,又是汉人所以躲过死劫。逃跑后遇到了为学西域曲舞,在西域游历的李父,被救后就嫁给他做了续弦。

    她希望入宫成为妃嫔,然后扶持自己的孩子继承皇位,那楼兰就不会再被汉朝攻打。不过可惜之前一直未立太子,但她的儿子出生未满一个月时,先帝就召集重臣,公诏天下,立皇长子为太子。”

    李妍,留下了关于她的美貌的无数传说,留下了刘彻的无限思念,留下了一个贫贱女子成为皇帝最宠爱的女人的传奇故事,可是她背后的辛酸挣扎都了无痕迹地被湮没在尘世间。

    院中安静极了,只听到树叶落到地上的声音。

    过了好一会儿,众人才回过神来,谁会想到李夫人背后居然会有这样曲折的故事。

    其实还有许多云歌都未说出口,比如李敢……逝者已矣,说这些也没什么用了。

    “云歌,你究竟是从哪里听来的这些事?”许平君好奇的问,这种几十年前的成年旧事,按照云歌的年级根本不可能会知道。

    “我是听我爹娘说的。”

    小妹说:“我好像从未听云姐姐说起过自己的家人呢?能有一个如此出色的女儿,你的家人也一定很不一样吧?”

    “嗯?”云歌顿了一下,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母亲是孤儿,自幼被狼群养大的,七岁的时候遇到她的养父,外祖父是和亲时前往匈奴的官员,后来就留在了匈奴,成了於单的老师,再后来伊稚斜篡位,外祖父自尽,我娘逃了出来,在西域辗转流浪。”

    “真没想到,云姐姐的母亲竟然还有这样的经历。”上官小妹感叹道。

    许平君也不禁点点头。

    云歌拿起茶杯,望着杯中的茶水说,“我母亲的前半生虽然坎坷,可是却也很幸运。她的一生中有三个人对她影响最大,一个是她的养父,将她从狼变回了人,第二个是九爷,教会了她什么是爱,第三个就是我阿爹,给了她一个家。”

    “那云姐姐你的爹爹是什么样的人?”小妹好奇的问。

    “我阿爹?”云歌忽然不知道该如何说起了,“他……他……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他,反正阿爹就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小时候我就想,等我长大了,也希望能遇到这样一个能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守着我、保护我的人。”

    见云歌不愿多说,她们也没有多问。

    “我二哥年长我许多,他是个大商人,到处跑,一年四季不着家,虽然有些严肃,不过却很疼我。至于我那骄傲如孔雀的三哥,又爱吃又小气,我想借他的乌风骑骑都不行,最讨厌三哥了。”

    提起三哥,云歌笑的开心极了。

    许平君很久都没有见到云歌笑的如此灿烂,“可能是你三哥担心你。”

    “才不是,他就是小气。你们知道他当时是怎么说的吗?说出来简直气死人,‘汗血马只认真正的英雄,匈奴王曾设三千雌马交诱捕之,全部落无一人能令其停步。凡夫俗子妄想骑乘,只会被甩下来践踏成泥。’,你们说他坏不坏,哪有说自己的妹妹是凡夫俗子的!”云歌简直越想越生气,“还有乌风,简直是物似主人型,那副骄傲的样子和我三哥是一模一样。”

    “我曾听闻汗血宝马胁如插翅,日行千里,被视为马中的‘天马’。据《史记》记载,大宛国贰师城附近有一座高山,山上有野马,奔跃如飞,可是速度太快,人类根本无法捕捉,于是大宛国人想了个办法,在春天的晚上,把五色母马放在山下,野马与母马□后生下的就是汗血宝马。我朝武皇发兵二十万求汗血宝马,得了千匹,视若珍宝。可汗血宝马的优异就是来自野马的宝贵血脉,我朝汗血宝马传到现在,虽然神骏,却早已经不能算真正的‘汗血宝马’了。”上官小妹说道。

    “我三哥的可是野马马王的后代,纯正的‘汗血宝马’。”云歌有些炫耀的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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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赶往长安路上的三哥打了个喷嚏,“一定是云歌儿又在背后骂我了!”

    和刘病已与孟珏商议过正事之后,刘弗陵便带着他们一块去了云歌暂住的小院。

    其实在他的心中何尝不愿去见云歌,但是他是皇帝,他必须考虑的更多。

    他是大汉的皇帝,他拥有这个天下,可实际上呢?

    一无所有。

    他曾有一个威名四海的父亲,只不过父亲早已驾鹤仙去,只留下了一个混录那不堪的烂摊子;他曾有一个母亲,只不过为了一张椅子,母亲付出的不只是鲜血;他曾有很多的兄长,只不过昔日的笑容已成了威胁性命的忧患。

    出身帝王家,他是先帝的幼子,却也是先帝唯一的希望,江山相托,是无奈,更是最大的赌注。

    八岁起他便背负起了一个国家,他必须顾及百姓,必须顾及天下的安宁……宫之深,权之臣,淡而寂,孤而漠。

    还好有云歌,无意中闯入他生命中的一个奇迹。

    烈烈灼日,白骨嶙峋,发出刺眼的光芒。放眼世界,除了天空,只留一片金黄。

    驼铃声,是饥渴难耐的沙漠中行人最偏爱的天籁之音,绿,是让人最期望欣喜的色彩,它让生命垂涎,似一股清流缓缓从嘴间细流,蔓延到经络,甘甜的滋味从心底慢慢溢出。

    在这样一层一层的沙海中,那个满脸堆笑的女孩走来,为他死寂肃杀的生活勾勒出一笔色彩。

    十年的等待,她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没有人当知道他们重逢时,他的心中究竟有多么的喜悦。

    她终于成为了他的妻子。

    可当他从云歌口中知道一切的时候,他愣住了——云歌竟然是霍光的侄女。

    他究竟该怎么办?

    刘弗陵第一次感觉到手足无措,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云歌,只能选择避开,每日站在院外望着,听于安讲述云歌的一切,甚至派人将皇后接来陪伴云歌。

    看着院中的云歌,刘弗陵很久都没有见到她笑的那么开心了,从她来到自己身边开始,她的心中似乎总是装着许多事,他不问,并不代表他不关心。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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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司马府。

    霍光坐于主位,霍禹、霍山坐于左下首,霍云和两个身着禁军军袍的人坐于右下首。他们看似和霍禹、霍山、霍云平起平坐,但两人的姿态没有霍山、霍云的随意,显得拘谨小心许多。这两人是霍光的女婿邓广汉和范明友,邓广汉乃长乐宫卫尉,范明友乃未央宫卫尉,两人掌握着整个皇宫的禁军。

    范明友向霍光禀道:“爹,宣室殿内的宦官和宫女都由于安一手掌握,我几次想安插人进去,都要么被于安找了借口打发到别处,要么被他寻了错处直接撵出宫。只要于安在一日,我们的人就很难进宣室殿。”

    霍云蹙着眉说:“偏偏此人十分难动。于安是先帝临终亲命的宫廷总管,又得皇上宠信。这么多年,金钱、权势的诱惑,于安丝毫不为所动。我还想着,历来皇帝疑心病重,想借皇帝的手除了他,或者至少让皇上疏远他,可离间计、挑拨策,我们三十六计都快用了一轮了,皇上对于安的信任却半点不少,这两人之间竟真是无缝的鸡蛋——没得盯。”

    霍光沉默不语,霍山皱眉点头。

    邓广汉道:“宣室殿就那么大,即使没有近前侍奉的人,有什么动静,我们也能知道。”

    目前也只能如此,霍光点了点头,看向范明友,“近日有什么特别事情?”

    范明友谨慎地说:“皇上身边似乎多了位夫人,根据皇后娘娘身边的宫女回禀,即使是皇后娘娘对她也是客气三分。”

    霍禹气极反倒笑起来:“这为夫人究竟生得什么模样?竟把我们不近女色的皇上迷成了这样?”

    范明友低下头说:“听闻之前皇上似乎是与那位夫人同住一间,后来皇后娘娘来了之后,她才搬到温泉宫后的雅筑中去的。”

    霍禹憋着气问:“什么是‘似乎’?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皇上究竟有没有……睡……了她?”

    霍光看了眼霍禹,霍禹方把本要出口的一个字硬生生地换成了“睡”字。

    范明友点了点头。

    屋内的众人不敢再说话,都沉默地坐着。

    霍光笑看过他们,“还有事情吗?没有事情,就都回去吧!”

    霍禹说:“爹,长幼有序,圣贤教导。自先秦以来,皇位就是嫡长子继承制,您难道要等到那个女人生下皇长子不成……”

    “够了。”霍光淡淡地笑着,“这是好事情,皇上膝下犹空,多有女子沾得雨露是我大汉幸事。”

    霍光挥了挥手:“行了,我知道了,你们都出去吧!”

    看着儿子、侄子、女婿都恭敬地退出了屋子,霍光放松了身体,起身在屋内慢慢踱步。

    霍光的脚步停在墙上所挂的一柄弯刀前。

    不是汉人锻造风格,而是西域游牧民族的马上用刀。

    霍光书房内一切布置都十分传统,把这柄弯刀凸现得十分异样。

    霍光凝视了会儿弯刀。“铿锵”一声,忽地拔出了刀。

    一泓秋水,寒气冷冽。

    刀身映照中,是一个两鬓已斑白的男子,几分陌生。

    依稀间,仿似昨日,这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那人怒瞪着他说:“我要杀了你。”他朗笑着垂目,看见冷冽刀锋上映出的是一个剑眉星目、朗朗而笑的少年。

    霍光对着刀锋映照中的男子淡淡笑开。他现在已经忘记如何朗笑了。

    大哥去世那年,他不到十六岁。骤然之间,他的世界坍塌。

    大哥走时,如骄阳一般耀眼。他一直以为,他会等到大哥重回长安,他会站在长安城下,骄傲地看着大哥的马上英姿,他会如所有人一样,高声呼喊着“骠骑将军”。他也许还会拽住身边的人,告诉他们,马上的人是他的大哥。

    谁会想到太阳的陨落呢?

    大哥和卫伉同时离开长安,领兵去边疆,可只有卫伉回到了长安。

    他去城门迎接到的只是大哥已经腐烂的尸体,还有嫂子举刀自尽、尸首不存的噩耗。

    终于再无任何人可以与卫氏的光芒争辉。而他成了长安城内的孤儿。

    大哥的少年得志,大哥的倨傲冷漠,让大哥在朝堂内树敌甚多,在大哥太阳般刺眼的光芒下,没有任何人敢轻举妄动,可随着大哥的离去,所有人都蠢蠢欲动,他成了众人仇恨的对象。

    他享受了大哥的姓氏——霍,所带给他的荣耀,同时意味着,他要面对一切的刀光剑影。

    从举步维艰、小心求生的少年,到今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甚至就是那一个“之上”的人也不敢奈他何,他放弃了多少,失去了什么,连他自己都不想再知道。

    云歌?

    蜡烛的光焰中,浮现出云歌的盈盈笑脸。

    霍光蓦然挥刀,“呼”,蜡烛应声而灭。

    屋内骤暗。

    窗外的月光洒入室内,令人惊觉今夜的月色竟是十分好。

    天边的那枚弯月正如他手中的弯刀。

    “咔哒”一声,弯刀已经入鞘。

    一切都是为了霍家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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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长安城不远处的官道上,两匹马正披着夜色飞驰而过。

    前面是一匹白马,马上坐着一个男子,锦衣裘袍,金冠玉带,端得是器宇非凡、华贵逼人,脸上却戴着个狰狞可怕的银狼面具,狼头铸造得栩栩如生,好似择人欲噬。月光照射到银色的金属上,泛出冰冷无情的光芒,让人从心里透出阵阵寒意。

    后面跟着的是一匹黑马,马上坐着一个黑纱遮面的女子。